阿咪和健偉跟在我們後麵,幾乎笑了個人仰馬翻。他倆一人一輛“斯普瑞克”情侶車,連車停著的時候都是那麼車把和車把交錯著,好像一雙鴛鴦交頸而臥。武裝到牙齒的健偉和阿咪,從頭到腳沒有一個地方不“情侶”的。頭戴小歪“情侶帽”,檸檬黃色的高領T恤更是成對成雙,外罩短牛仔小夾克。再看我跟王林,各穿各的毫不相幹,連“妹妹”也不像,倒像是臨時結伴上山一對男女土匪。
我覺得結婚和“住在一起”的最大不同不在於責任和道義,而在於一夫一妻小兩口同在一個屋簷下長期打磨出來的那種鬆弛狀態。好的婚姻不需要承諾,好的婚姻是不累的。一天一遍的“我愛你”,倒不如早早起來給自行車打足了氣,給晾水瓶裏注滿了水。你穿得漂亮,他亦不會特別地誇你;你披頭散發坐在稿件堆裏改稿子,他倒當你打扮得美若天仙,說這種亂亂的頭發最好看。
談戀愛則不行。戀人關係最講究表麵,男朋友要來,屋子裏亂不亂?這件連衣裙該不該穿?頭發要不要盤起來?他今天沒有來,會不會又有了新的女友,移情別戀?當然婚姻也有種種危險,但婚姻打磨出來的那種“老夫老妻”式的柔情蜜意,同居是無論如何也體會不到的。
我們四人終於登到山頂,那漫山遍野的紅葉,好像燃燒起來一般。健偉激動地握住阿咪的手說:“紅葉作證,我將愛你直到永遠。”我則回過頭來給我們那位飛了一個調皮的媚眼,王林走過來拍拍我肩膀問:“噯,你的車鎖好了沒有?”
我說都怪你早晨起來氣打得太足,已經放炮了。說完我倆仰天大笑,震落紅葉一地。秋風再起時,我們兩個“土匪”已早早竄至山下,牛羊肉采購了兩車鬥。回家美美地升起火鍋,準備慰勞那對“模範情侶”。誰知她和他,竟一路吵下山來,弄了個不歡而散。
吵架以後,兩輛嶄新的“斯普瑞克”,就總是離得八丈遠。再也看不到交頸而臥的鴛鴦了。阿咪說哭都找不著調門兒了,他終於搬走了。
舞廳裏燈光忽明忽暗,阿咪的煙頭在黑暗中一亮一亮地閃。我們就這樣聊了一晚上,沒跳舞。忽然想起該去吧台給王林撥個電話的,剛才打電話找他,他竟不在家。
電話裏還是長音,真讓我氣得眼冒金星,這小子煽動我到琴齋來住幾天,他可倒好,難道去住了和尚廟不成?我到座位上氣火火地去拿長大衣,一邊係著鈕扣一邊找誰拚命似地往外走。阿咪一溜小跑跟在後麵追問怎麼啦怎麼啦?我卻和門口的一個晃裏晃當的大高個撞了個滿懷。
“真的是你?”王林喜出望外,“我已經在外麵等了你兩小時了!”
我卻驚慌未定地說:“幹嘛不進來?這麼鬼鬼祟祟的,不打算做夫妻了麼?”
“跳舞嘛,我站在旁邊,好像監視你似的……”我們越走越近,喃喃私語,阿咪已經聽不見了。回到我的那個針線笸籮放在地毯上的小家,有一句沒一句地和身邊的帥小夥搭著話,想起今夜孤零零的阿咪來,起身去找那盤磁帶——《我想有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