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較非法拘禁,這個換親這一條倒是更加引人注目。
因為青山可有不少家庭存在換親關係。特別是這兩年,逐漸多了起來。
這是犯法的?
鎮上過來搞普法的年輕幹事就解釋道,如果是雙方都看對眼了,自願結婚是沒問題的。可是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就不行。不管是男方不同意,還是女方不同意,這個婚就不能結。要不然就是違反婚姻自由了,是要受到處分的。這個婚哪怕結了,那也是不成立的。
特被是禁止這種限製人身自由的行為。哪怕是自家親兒子親閨女,也不能限製他們的自由。要不然也是犯法的。
一時間,原本準備換親的人家倒是都停了下來。
畢竟這風口浪尖的,誰也不知道會怎麼樣。
特別是一些女娃子在知道案例中的黃某某的事跡之後,內心深處也開始思考自己的未來。
思考自己是否真的願意和家裏人定好的那個男人結婚。
這些普法工作不止實在村子裏進行,學校裏麵也開始了。
甚至蘇青玉還要求,以後學校裏麵要多二十分鍾的時間搞普法。用案例來幫助孩子知道哪些事兒是能幹的,哪些事情是不能幹的。
孩子們學會了之後,不止能夠樹立正確的三觀,還能夠回去給家裏人宣傳。
也是因為這樣,學校裏的孩子們也知道了原來以前村子裏有些人結婚,其實是不對的。
特別是李小葉。
放假後,她背著小書包,回家裏就和她媽嚷嚷著,“媽,咱不能換親啦。換親是犯法的,要被抓走。”
李媽是一個沒有文化的婦女,最近也聽說了這事兒呢,現在聽到李小葉嚷嚷,嚇壞了,“嚷嚷啥呢,生怕別人家不知道呢!”
李小葉小聲道,“媽,咱家不能換親啦。”
李媽嘴硬道,“怕啥,那裏麵不說了嗎,自願就成。你到時候說你自願的,咱就不犯法。”
“可我不樂意啊。”李小葉直接道。“我不樂意,這就是犯法的。”
“嘿,你個賊孩子,翅膀硬了!”李媽拿著掃帚就要打人。
李小葉嚷嚷道,“你打了我也不樂意,你又不能關我。反正我不樂意。我要讀書當幹部!”
李媽氣壞了,隻覺得這孩子念書之後越發的不安分了。
“你明年別想念書了,念書就不安分了!”
李小葉也不怕,“學校老師說了,隻要我想念書,我就能去念。又不用你你們給學費。你們要是關著我,就是非法拘禁。”
李媽:“……”天老子喲,這是做了什麼孽啊,全亂套了。
和李小葉一樣的,還有很多的學生娃娃們。
學生們接受新思想的能力就比較強。
在經過了這一年多學習,以及老師們的教導之後,早就不是過去那樣的思想了。
他們多數時間都在學校吃住,和家裏人基本上分隔開了,平時就不會受到家裏老舊思想影響,反而和老師們接觸的多,接觸新思想多。
思維模式也和過去大大不同。現在看看小村子裏的一些行為,他們都能看出哪些有犯法的嫌疑了。
作為好學生,怎麼能犯法呢,所以他們堅決擯棄過去的思想。
偏偏這些學生家長們拿他們沒辦法。
他們可以用來製約孩子的,除了打罵就是不給他們提供吃住和學費。
可現在孩子念書也確實不用他們提供這些。反而一些大孩子們還能通過做工來賺生活費。
隻要他們動手,孩子們就能跑學校去。他們也不能關著孩子。
所以壓根拿這些思想“叛逆”的孩子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