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即使駕著的是一隻脆弱的小舟,但隻要舵掌握在他的手中,他就不會任憑波濤的擺布,而會有選擇方向的主見。
——歌德
如果說給自己做“盤點”是為了發現自己的強項,那麼選自己能勝任的工作就是發揮強項的過程。
每個人的能力總是有限的。有些人精力旺盛,認為沒有自己做不到的事。其實,精力再充沛,個人的能力還是有一個限度的,超過這個限度,就是人所不能及的,也就是你的短處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長處,同時也有自己的不足,這就要選擇一項適合自己的工作,充分發揮長處,既保證自己能夠勝任,又不會“大材小用”。
人的性格和能力是有差別的,這些差別是長期養成的,不能說哪一種類型就一定好,哪一種類型就一定壞。正是這些不同,每個人所能從事的工作性質就不一樣。要想有所作為,首先得明白自己的性格和能力,然後選定一個適合於你自己的工作目標。
每個人最好能從事與自己個性相切合的工作,這樣就一定會全心全意做好這項工作。世界上最大的悲劇,也是最大的浪費就是大多數人都在從事不適合自己個性的工作。過去的社會體製限製著個人,使得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現在的社會,選擇餘地越來越大,好多人卻仍然隻是選擇或從事從金錢角度看來最為有利可圖的工作,根本沒有去考慮自己的個性和能力。現在,社會為人們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和寬鬆的發展環境,可以自由擇業,這樣的機會一定要把握好,才不會在年老回首往事時感到遺憾。
選擇自己能勝任的工作包含著3層含義:
第一,這是一份符合自己性格特點的工作,也就是說工作適合你。
找到這樣一份工作的前提是你充分了解自己的性格等各方麵特點,並明確地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和怎樣去做,即有個明確的目標並有達到目標的具體方案。若按人與目標的關係分類,則可將人分為:
(1)確切知道自己在生活中想做什麼並且會去做的人。
(2)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自己想做什麼的人。他們害怕自己有目標,他們說:“我實際想要的東西從來沒得到過,所以我幹脆也不去想了。”他們寧願想別人也想的東西和不會給他們帶來任何風險的東西。這些人實際上並不知道他們想要做什麼,一個願望還沒出現在他們的意識中,就已被他們扼殺在搖籃裏。“我能做到嗎?我有資格做嗎?別人將會怎麼說呢?如果我不能勝任,結果會怎樣呢?”如果說這些人也想做些什麼的話,那也就隻是做些別人想做的而不是他們自己想做的。
(3)看起來非常清楚自己想做什麼,而實際上卻對此一無所知的人。他們與上麵提到的兩類人的區別隻在於:他們非常重視給別人留下一種印象,那就是他們知道自己想做什麼。這使得他們比較自信,看起來也比別人略高一籌。
(4)還有一類人在現實生活中是常見的,就是什麼都知道的人,至少他們對什麼都了解得比較清楚。
青少年朋友要在平時的生活、學習中鍛煉自己,知道自己該做什麼,該怎樣做,這對成長益處頗多。
第二,自己能做這份工作,也就是說你適合這份工作。
這需要你對自己的各方麵能力有個正確的認識,既不過分低估自己的能力,也不過分高估自己的能力。
很多人過低估計自己,而且又不嚐試做些事情去發揮自己被忽略的能力,這絕非偶然。他們的行為準則是中庸的,他們追求平穩,甚至不想全部發揮出自己的實際能力。
1981年,在美國西雅圖的一所學校,教師對學生做了一項調查:50個學生中隻有一個具有天賦。按照他們對“天賦”的理解,他們承認孩子們具有潛在的超常能力。但擁有這些超常的能力又能怎樣呢?教師必須承認他們壓製了孩子的天賦,在教學上一味地搞平均主義,一味地折中,以至於大多數具有天賦的學生也漸漸適應了中庸。學生們深信:隻有我得了高分才會得到承認,而當我致力於我的興趣愛好並繼續發展時,就得不到承認。所以,他們從來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
如果說這是教育體製的一個弊端,那麼學生本身是否一點責任都沒有呢?恐怕並不是這樣的。人在安逸的生活中會變得懶惰,在自由的氛圍中思想卻像上了一把大鎖,不能有獨立的思維能力。在平時的學習訓練中,你是否都全力以赴,做到最好了?你是否每天將自己的作業做得整潔、清晰?作業是否獨立完成並保證正確率?師長交代的每一件事是否都出色地完成了?
第三,這份工作自己能夠做好。
這是一個自身能力與目標和現實相互協調、相互統一的過程,也是“勝任工作”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和最終目標。“做”與“做好”是不同的,“做好”是“做”的延伸和結果,中間要加入你自己的主觀努力和對客觀事物的把握。“做”一件事不難,但“做好”一件事並不容易。這需要你既了解自己的能力範圍,又了解工作對能力的要求程度,隨後適時地調整自己,以達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