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藥物不良反應(1 / 1)

如何應對藥物不良反應

如果發生藥物不良反應,患者應及時和醫生聯係,在醫生的指導下,根據不良反應的不同表現和嚴重程度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治療。

·如果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或由於藥物副作用較劇烈,導致患者出現其他異常或使原有病情加重時,一旦發現應立即停藥,並及時就醫;也可改用其他藥物,或有針對性地服用一些能降低或抵消副作用的藥物。對危及生命的不良反應,如嚴重的低血糖、急性腎功能衰竭等,應配合醫生采取有力的措施積極搶救。

·如果藥物不良反應較輕,患者可以耐受,一般不需做任何處理,停藥後不良反應就會自行消失。如果按病情不允許停藥,這時可繼續用藥,同時要做對症處理。例如,飯後服藥可避免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服用磺胺類藥物後應多飲水,防止藥物在尿中形成結晶,減少對腎髒的損害。

·有些藥物容易對血液係統和肝腎功能造成損害,如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血轉氨酶升高等,但對於此類藥物不良反應,一般患者通常不易察覺。因此,在使用此類藥物時要定期做血液檢查或肝腎功能檢查,一旦出現異常現象,應在醫生的指導下停藥或加用其他輔助治療的藥物。

·由過敏體質引起的過敏反應,如過敏性皮疹、蕁麻疹和瘙癢及過敏性休克等,或由於遺傳因素引起的特異性反應,如磺胺藥引起的黃疸、溶血性貧血等,一經發現應立即停藥。嚴重反應如過敏性休克,要立即送往醫院搶救。由於此類不良反應與藥物的劑量無關,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難以預料,因此以後應避免使用同類藥物。

·如果不良反應是由服藥劑量不當引起的,而且反應較重,患者難以耐受時,則需減小用量,也可以改用或合用其他藥物。例如,單獨使用一種抗高血壓藥物治療高血壓時,要用較大的劑量,就會引起明顯的不良反應;若改成聯合用藥,則每一種藥物的使用劑量都不大,可大大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