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誘惑(2 / 3)

樊林也沒猜到張勇會說出這樣的話,本來平靜了的心情,又燃燒起來了,他順手就是幾個大耳刮子,打得張勇頭暈了,人有點站不穩了,東倒西歪的恍了起來,還好,這時彭秀瓊過來扶住了他,才避免了倒地。

“你橫慣了,剛才一幕你還沒有吸取教訓,這才過了幾分鍾,你又想發號施令打人了,你也不看看,站在你麵前的人是誰,他就是樊林”彭秀瓊向張勇說。

“你咋知道他是樊林呢?”。

“因為我早就認識他”。

“哦,哥,對不起,我有眼無珠,望哥見諒”。

張勇弄清了站在他麵前的這個人叫樊林,這真大水衝了龍王廟,自家不認自家人,樊林不想聽這些鳥語,他又再次問張勇,彭秀瓊好久辦妥此事,張勇望著彭秀瓊,彭秀瓊也望著張勇,倆人的對望,都希望誰先來回答此問題,可張勇心頭裝的是,此事與我有鳥事,我不可能來回答,彭秀瓊呢,是想先聽張勇的意見,如果張勇都無力挽回了,那這件事就死定了,沒撈到錢和房子,現在住的房子還必退,欠錢也必還,本想借助你張勇的勢力來完成我的夢想,你不說話,不表態,丁點贏的希望都沒有了,這下全完了。

張勇甩開了腦殼,不再看彭秀瓊了,彭秀瓊心也涼了,這話必須由我來說了:“樊哥,我們爭取盡快辦妥此事吧”。

“哄三歲小孩嗦,什麼盡快?什麼時間叫盡快?告訴你,你別哄老子,必須給老子一個時間點”,樊林聽到盡快這兩個字,心就煩,你當這是在官場,盡說些套話。

彭秀瓊腦殼裏擠滿了壞主意,她是不想辦,拖一天是一天,大不了打官司,這官司也不是一天兩天就結案的,就算官司輸了也不搬,看你把我咋樣,你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這又是一個過程,待強製執行真動手了,我無處可搬,你得給我找個地方住宿和放東西吧,這臨時點,我就永遠不搬了,你不可能再申請強搬吧,賴,能賴多久算多久:“這個還真不好說”彭秀瓊仍在狡賴。

這句話徹底惹毛了樊林,樊林不想再聽這個女人說了,他拉過張勇說:“你來給個準信”。

“她都無法回答,我又怎麼回答你呢?”張勇看彭秀瓊耍賴了,自已也順著樓梯爬。

“好,你們還是想耍賴,那我告訴我二哥樊森”樊林說完掏出了手機。

這還了得,這不是要收命嗎,如果老大發話了,我注定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這不是天方夜潭,操神說,這是明的做法,暗的做法就更慘了,把你折騰夠後,讓你死於一場車禍,不幹,不幹,老子還沒活夠,不能這麼快就去趕天堂的那班車,他對彭秀瓊說:“快給個準信,或者明天就去辦,別再讓我大哥過來了,他再過來,我就死定了,我如果死定了,我必先把你弄死”。

看張勇那一個熊樣,怕得要命的樣子,彭秀瓊心裏就不舒服,不過,這娃娃要真如他所說,我給他陪葬,我才不幹,權衡了利弊之後,彭秀瓊鬆口了:“那明天,不,後天去辦吧”。

“寫起,你們倆個都簽上名”。

彭秀瓊無賴的寫好了,自己先簽了名,她順手將筆遞給了張勇,張勇簽名鬼才知道,一個張字寫成了左邊一個阿拉白數子的3,右邊一個反3,勇字就更潦草了,完全不是個字。

樊林看了字條內容,覺得主題**退房說清楚了,但是退款沒說,樊林覺得退款也是很大的事,不能不寫在紙上,他對彭秀瓊說:“再寫上,一周內**退房妥當後,即按原佘萬元要求全額退款,而退款時間不得超過30天,待兩項全妥後方拆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