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軍爭篇(1 / 3)

《軍政》說:“作戰中用語言指揮聽不到,所以設置金鼓;用動作指揮看不見,所以設置旌旗。”所以夜戰多用金鼓,晝戰多用旌旗。金鼓、旌旗,是統一全軍行動的工具。全軍行動既然一致,那麼,勇敢的士兵就不能單獨前進,怯懦的士兵也不能單獨後退了,這就是指揮大部隊作戰的方法。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

對於敵人的軍隊,可以使其士氣衰竭;對於敵人的將領,可以使其決心動搖。軍隊初戰時士氣飽滿,過一段時間,就逐漸懈怠,最後士氣就衰竭了。所以善於用兵的人,要避開敵人初來時的銳氣,等待敵人士氣懈怠衰竭時再去打它,這是掌握軍隊士氣的方法。用自己的嚴整對付敵人的混亂,用自己的鎮靜對付敵人的輕躁,這是掌握軍隊心理的方法。用自己部隊的接近戰場對付遠道而來的敵人,用自己部隊的安逸休整對付奔走疲勞的敵人,用自己部隊的飽食對付饑餓的敵人,這是掌握軍隊戰鬥力的方法。不要去攔擊旗幟整齊部署周密的敵人,不要去攻擊陣容堂皇實力強大的敵人,這是掌握機動變化的方法。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用兵的法則是:敵軍占領山地不要仰攻,敵軍背靠高地不要正麵迎擊,敵軍假裝敗退不要跟蹤追擊,敵軍的精銳不要去攻擊,敵人的誘兵不要去理睬,敵軍退回本國不要去阻擊攔截,包圍敵人要虛留缺口,敵軍已到絕境不要過分逼迫。這些,就是用兵的法則。

1.軍爭:為勝而爭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合而舍,莫難於軍爭。

何為軍爭

孫子認為,決定戰爭勝負的根本原因在於交戰雙方實力強弱的對比。其一般規律是,實力強就戰勝實力弱的。當然,實力的強弱並不單單就是指雙方人數的多寡,而是包括了士兵的數量、士兵的訓練水平、人心的向背、天時地形、戰略戰術的選擇等諸多方麵因素的綜合。如果哪一方在這些單個因素方麵占有優勢,那麼它的綜合能力就一定高,它的實力就一定強,那麼最終它就會獲得勝利。因此,交戰雙方都力圖盡量爭取到有利於己方的作戰因素,強大自己。這種交戰雙方都力圖爭取有利於己方作戰因素的過程就是“軍爭”的過程。也就是說,“軍爭”就是一種爭取有利的作戰因素以強大自己的活動。“軍爭”的對象就是各種有利於作戰的因素或條件。而“軍爭”的目的就是使自己強大以超過敵人,並最終擊敗敵手取得勝利。

《軍政》說:“作戰中用語言指揮聽不到,所以設置金鼓;用動作指揮看不見,所以設置旌旗。”所以夜戰多用金鼓,晝戰多用旌旗。金鼓、旌旗,是統一全軍行動的工具。全軍行動既然一致,那麼,勇敢的士兵就不能單獨前進,怯懦的士兵也不能單獨後退了,這就是指揮大部隊作戰的方法。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

對於敵人的軍隊,可以使其士氣衰竭;對於敵人的將領,可以使其決心動搖。軍隊初戰時士氣飽滿,過一段時間,就逐漸懈怠,最後士氣就衰竭了。所以善於用兵的人,要避開敵人初來時的銳氣,等待敵人士氣懈怠衰竭時再去打它,這是掌握軍隊士氣的方法。用自己的嚴整對付敵人的混亂,用自己的鎮靜對付敵人的輕躁,這是掌握軍隊心理的方法。用自己部隊的接近戰場對付遠道而來的敵人,用自己部隊的安逸休整對付奔走疲勞的敵人,用自己部隊的飽食對付饑餓的敵人,這是掌握軍隊戰鬥力的方法。不要去攔擊旗幟整齊部署周密的敵人,不要去攻擊陣容堂皇實力強大的敵人,這是掌握機動變化的方法。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用兵的法則是:敵軍占領山地不要仰攻,敵軍背靠高地不要正麵迎擊,敵軍假裝敗退不要跟蹤追擊,敵軍的精銳不要去攻擊,敵人的誘兵不要去理睬,敵軍退回本國不要去阻擊攔截,包圍敵人要虛留缺口,敵軍已到絕境不要過分逼迫。這些,就是用兵的法則。

1.軍爭:為勝而爭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合而舍,莫難於軍爭。

何為軍爭

孫子認為,決定戰爭勝負的根本原因在於交戰雙方實力強弱的對比。其一般規律是,實力強就戰勝實力弱的。當然,實力的強弱並不單單就是指雙方人數的多寡,而是包括了士兵的數量、士兵的訓練水平、人心的向背、天時地形、戰略戰術的選擇等諸多方麵因素的綜合。如果哪一方在這些單個因素方麵占有優勢,那麼它的綜合能力就一定高,它的實力就一定強,那麼最終它就會獲得勝利。因此,交戰雙方都力圖盡量爭取到有利於己方的作戰因素,強大自己。這種交戰雙方都力圖爭取有利於己方作戰因素的過程就是“軍爭”的過程。也就是說,“軍爭”就是一種爭取有利的作戰因素以強大自己的活動。“軍爭”的對象就是各種有利於作戰的因素或條件。而“軍爭”的目的就是使自己強大以超過敵人,並最終擊敗敵手取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