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跋語(2 / 2)

在有關魯迅的博文微信中,我以為值得警覺的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汙名化。即恣意往魯迅身上潑髒水,如說魯迅棄醫從文是因為成績不好,說魯迅“在物價昂貴的東京過悠閑自在的生活,出入歌舞場所”,說魯迅緊跟袁世凱在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上簽字;更為下流的是,說魯迅之所以在“女師大風潮”中支持進步學生,主要是因為女師大校長楊蔭榆“反對教授玩弄女性”。

二、世俗化。論者引用漢奸文人胡蘭成的觀點,說魯迅是“百年來第一個好玩的人”,是“段子手”“撩妹高手”;生活過得很精致,愛看好萊塢大片,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總之,是用所謂人性來淡化魯迅鮮明的政治傾向性,掩蓋其本質屬性。

三、這種情況比前兩種更為陷蔽,姑且稱它為“反體製化”。即把魯迅置身於現行體製的對立麵,說什麼魯迅是一個“個人主義者”“人道主義者”,主張“全盤西化”,對國民性一直持批判態度。因為“魯迅的精神遺產不符合新時代文化建設的需求”,所以要重塑再造魯迅的形象。其實,魯迅既張揚個性,又有集團意識。他肯定“助善抗惡”的人道主義,揭露“助惡抗善”的人道主義。魯迅主張多讀外國書,是為了容納新潮,反對閉關鎖國,固步自封,並非像胡適那樣提倡全盤移植西方的政治體製。魯迅批判國民性中的消極因素,是為了發揚民魂,這是民族複興的關鍵。可見,魯迅的精神遺產中有很多符合新時代文化建設需求的內容,應該予以弘揚。魯迅曾多次托馮雪峰購買火腿贈送陝北中共中央的領導人,這在曆史上是客觀存在的,有一九三六年九月十二日馮雪峰給中央的工作報告為證。這份曆史文獻至今仍被珍藏在中央檔案館,並非當局出於一黨之私偽造的材料,可供研究,但無法否認。至於說《魯迅全集》曾被人改寫,不是出於無知則是有意造謠。在《魯迅全集》出版史上,隻發生過注釋之爭,絕對沒有發生過被“改寫”的情況。鑒於目前在魯迅研究領域出現的以上混亂,《民族魂》這種史實比較可靠的普及性著作能夠得以再版,也許能夠擊濁揚清,去偽存真,多少產生一些積極效應吧。

是為跋。

作 者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打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