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快樂!牛氣衝天!(1 / 3)

除夕快樂!牛氣衝!

“北城市江雲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 今在本院第七審判庭不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宋舒、被告華峰婚姻糾紛一案,現在本案開庭。”

“首先核對今到庭的訴訟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首先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 本合議庭由本院民事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組成……”

“根據民訴法和最高法院《證據規則》的有關規定, 當事人享有以下權利……”

繁複的規則讀完之後,雙方都不申請回避,對條款均無異議。

審判員的目光朝向江攸寧, “現在開始法庭調查, 首先由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可以宣讀起訴狀。”

宋舒的起訴狀是江攸寧寫得, 她對此駕輕就熟。

單就宋舒這個案子的事實梳理, 江攸寧做過不下五次, 一次比一次簡明扼要, 一次比一次展露鋒芒。

她溫和的聲音在法庭響起, 語調不疾不徐, 將案件陳述完畢。

“基於此事實,我方請求判令被告華峰與原告結束婚姻關係,兩個女兒的撫養權歸原告所有, 並向原告支付新翼科技有限公司股份0%及人民幣000萬元, 在離婚之後, 被告應當支付兩個女兒撫養費, 依據北城市平均消費水平, 以每月各1000元的標準彙入其監護人賬戶。”

之前協商時,宋舒想要快點了事, 再加上對華峰的懼怕, 隻打算要一千萬的補償, 但華峰隻給兩百萬。

立案時華峰已經向法院提交了財產證明。

他大部分資產是在跟宋舒婚前購置的,在結婚時都做過了公證, 但其名下公司在這三年內的經營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宋舒有權同他分割,而且新翼科技有限公司是華峰在婚後注冊的科技公司,注冊資金000萬,如今發展得也不錯,他作為法人及最大股東,擁有股份5%。

江攸寧提出多要公司股權也就是為了讓宋舒之後能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而華峰向法院提交的財產流水中,這三年的淨盈利隻有70萬元。

這是一個眾人都不相信的數字。

但賬務流水做得衣無縫,做生意,有賺有賠很正常。

不得不,華峰老奸巨猾。

但江攸寧提出了000萬的金額,其中有華峰在婚後贈出去一套價值五千萬元的房子。

在她完訴訟請求之後,由被告進行答辯。

沈歲和作為華峰的代理律師,幾乎是全盤否定了江攸寧提出的訴訟請求。

注冊新翼科技股份公司的三千萬,華峰動用了前妻留給女兒的教育基金一千萬元,所以他所屬股份中應當有其女兒的三分之一,最多可以給宋舒17%。

而對於要求賠償000萬元,更是無稽之談,對方隻提出劃分那70萬元,也就是宋舒隻能拿到185萬元,而基於宋舒的經濟狀況來,孩子跟著華峰來更能保障其權利,所以對方也提出要兩個女兒的撫養權。

接下來由原告進行舉證。

江攸寧有條不紊的拿出準備好的證據,一條條擺過去,從華峰對宋舒家暴、多次出軌(照片和新聞佐證),以及對宋舒的語言暴力(當初那一通電話的錄音以及談判時對宋舒的頤指氣使)。

“由以上證據可知,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多次出軌,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創傷 ,而被告在原告知道這些事後,不僅沒有收斂,反倒是愈發猖狂,甚至他出軌的原因是原告生下了兩個女兒,而不是他一直想要的兒子,為此,被告還曾將給原告算命的風水先生打進了醫院,這點有警方和醫院的就診記錄可以證明。”

審判員:“由被告進行質證。”

沈歲和對江攸寧提出的證據逐個擊破,因為家庭暴力的界限比較寬泛,通常和夫妻間的口角摩擦聯係在一起,而又因為宋舒沒有被打時的音頻和視頻,而沈歲和方找來了在兩人別墅中供職的管家、保姆等五人,提供的證詞都是:華先生平日對宋女士很好,對兩個女兒也很好,偶爾會因為一些事情吵架,但從未動過手。

所以家暴這一點無從證實。

而出軌這一點被沈歲和洗成了無良營銷號的營銷手段,華先生隻是正常跟友人聚餐,這些圖都隻是惡意截圖抹黑華先生罷了。

一輪又一輪的舉證和質證。

兩人在法庭上唇槍舌戰,互不相讓。

江攸寧步步緊逼,沈歲和不疾不徐迎戰。

舉證和質證是很長的一個環節,但也隻是為後麵預熱。

接下來才是重頭戲——法庭辯論。

江攸寧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沈歲和擅長的商事訴訟,但隻要在法庭上,他的表現就不算弱。

江攸寧一個漏洞都不能出,不然一定會被沈歲和瘋狂戳著那個點打。

“難道被告代理人是想抹殺掉原告在這個家庭裏的付出嗎?”

江攸寧的語調不高,語速正好,但仔細聽還能聽出來她的顫抖,“原告在未婚以前是女演員,是聚光燈下的焦點,而在婚後,她甘願為愛洗手作羹湯,整整三年,照顧被告的衣食起居,頂著產後抑鬱和產後精神衰弱照顧兩個女兒,每隻睡四個多時,這樣的日子,她過了兩年,難道她為這個家庭、為兩個女兒付出的在感情破裂後就能夠被輕易抹殺嗎?”

沈歲和看著她,聲線一如既往清冷,隻是語速放緩了一些,不在像之前那樣給人緊迫感,“被告從未想過抹殺原告在家庭中的貢獻,隻是在婚姻中,雙方各司其職,被告負責在外賺錢養家,原告辭掉工作回家做全職太太,而原告也同意這種分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