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尋證據,對現場、周邊進行勘查(1 / 1)

第四節

尋證據,對現場、周邊進行勘查

在受害者身上取得證據之後,接著就是對案件發生的大環境展開調查,包括案件發生的現場和現場的周邊環境。雖然辦案人員偵查、分析的對象有作案人的出現時間、接近受害人的時間以及逃離現場的時間,但對案發現場的勘查同樣不容忽視,在受害者身上沒有找到相應的痕跡物證,但有很大的可能在案發現場找到。作案現場的周邊環境也是偵查的重點,在周邊可能找到相關線索。這有助於辦案人員分析作案人是有計劃實施犯罪還是臨時起意;作案是否有規律可循;作案人是否對此地的環境十分熟悉等。

2000年1月7日,加拿大魁北克迎來了新千年的第一場大雪。正在大家沉浸在新年氣氛之中時,丹妮·卡爾卻如何都興奮不起來的,因為就在昨天晚上,她被人性侵犯了。

丹妮·卡爾是一名亞裔學生。她昨天晚上和同學出去參加派對。當時,由於喝多了,丹妮一直處於半夢半醒狀態,所以直到1月8日早晨酒醒才發現自己被性侵犯的事實。這導致受害人不知道作案人是誰、長什麼樣子。

丹妮在第一時間向警察反映了情況。警方首先向與丹妮一起參加派對的同學了解情況。其中一位同學奧利弗回憶道:“昨晚是我和基森送丹妮回家的。丹妮家很偏僻,我們又都喝了些酒,所以隻能打車送她。”

但他們不知道丹妮家具體的地址,所以隻好搖醒丹妮。丹妮迷迷糊糊地將地址告訴了司機,司機費了很大的周折才將他們送到了丹妮家門口,然後他們就回家了。

警方分析,從丹妮參加完派對到回家的這段時間隻有三個人接觸過丹妮,即送她回家的兩位同學和出租車司機。

警方通過出租車的票據找到了那輛出租車。司機對警方說:“我昨晚上其實不願意去那個地方,但是,他們都是學生,而且天已經很晚了,我就答應了他們。”

司機反映,送完那名女學生後,兩位男生想搭自己的出租車回自己家。但是,那位女孩到了家門口還一直胡鬧,堅決不下車。最後兩個人將她攙扶下去,三個人在大雪中站了好半天。“因為我家裏有事,我必須盡快趕回家,所以我沒等那兩個學生就自己開車走了。”司機最後補充道。

警察在司機的陳述中找到了關鍵線索——兩名男孩沒有和司機一同回家。那麼他們就有了犯罪時間,而犯罪地點有可能就在女孩家的周圍。

隨後,警方對丹妮家周圍進行勘查,結果在丹妮家門前大約一英裏處發現了案發現場。現場雖被破壞得很嚴重,但是警方還是找到了幾處雜亂無章的腳印。經鑒定,正是奧利弗和基森的腳印。

麵對警方的確鑿證據,兩人不得不承認犯罪事實。

任何犯罪都具備犯罪現場和犯罪時間。在每一起案件發生之後,首先抓住這兩個關鍵要件,對其仔細偵查、推理、判斷,相信案情一定會有很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