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卷 天火同人(十四)(2 / 3)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爻辭譯文:陵為大阜,高於陸,鴻為水鳥而進入高地,是物失其覆。遇此爻,婦三歲不孕,但鴻入高地,其視益闊,大射之人莫能襲之,故終莫之勝吉,終得心願。

大雁漸漸飛到山崗上,妻子三年不懷孕。外物侵阻,雖不取勝,克服阻力,如願以償。笑到最後,笑得最好。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爻辭譯文:雁入破塘易獵取,其羽可作為舞具。就鴻言凶,對人則吉;大雁飛到陸地上,羽毛可用外表儀飾;它的羽毛可被用作外表的儀飾,最終可獲得吉祥。誌存高潔,高尚節操,後人敬仰與學習。人鹹稱美,表率楷模。

總斷:六合卦中卜得三合卦。

占天時,一日雨,來日晴。有三、五日雨,後又晴,三旬內再雨。

風水:雙穴之向,水遠,山遙,葬後出二子孫。常近水車橋路香火處,或近水坑圳,前山高,進人口,主出人富貴。

家宅:有進人口之喜。左右有樹,前有三路。居上不足用,近水車邊住好,或屋邊有水處住吉,或後山前原有水則吉。

生育:門主一口,生貴子。春、夏火蛇,占之當望。秋生男,春、夏生女。九三爻動,母子無危險,胎正順產。若亥、卯、未日則母子俱亡。

婚姻:用一口字人為媒,久方成;其婦年長克夫,若再嫁,易可為之。防婦人親戚是非,宜改舊從新,再娶則吉。愛情專一,喜中有悲。

行人:應辰、亥日可見。有信,三人中有一人失去。

求財:宜口字及木字人同求可得。難遂,宜往西北方,口家點水人可就。

遺失:此是妻失不出戶,或因外婦色上有失,在他人家中。在西南方失物在相識人處。有女人得知,失物在車礁邊,水坑邊,死物往西南方尋。急問少女或中年女子知情,可尋。

疾病:頭痛腹痛,血氣聚心,飲食不進,四肢沉重,頭暈眼黑,往東北方求醫。四肢沉重,頭痛日輕夜重,往東南方求醫。

文書:不遂,議不統一。七日內有文書之喜。

詞訟:不久將和,上九動為他侵我,九二動變,我傷他。宜進不宜退,退則輸,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田蠶:欠收。中平。

求官貴:二人相助必遂。一人虛,木字、口字姓及同姓人相利濟。必成,但有口舌。見貴,急用力向前,土姓人是貴人,但防水字旁人,口邊旁人作梗,主口舌之非。

捕盜:辰、亥、日時可捉。賊不遠,或在墳墓之所。

求事:用二人謀可成,但自有疑,無妨。宜進不宜退。

總運勢:逢猴、雞、狗、豬、鼠年升官發財,春風得意。逢大龍、馬、羊年犯小人,破財,官非口舌。肝部有疾,腸胃病。

旺運方:以卜筮地往西方、西北方、北方是升學、事業、經商的旺運方。

問子女:二男一女。

問壽:42歲生死關,行善積德,75歲、150歲壽終正寢。

第1526卦 天火同人變雷澤歸妹

天火同人(乾上離下 屬火歸魂 內卦出現)

子孫戌土———應

妻財申金———

兄弟午火———

官鬼亥水———世

子孫醜土— —

父母卯木———

伏神 飛神

戊午火 己亥火

圖解:一人捧書,文有心字,心專名利;一人張弓射向山上,主高中;一鹿飲水,主順溪,爵祿源源而來;一溪,主前程遠大。浮魚從水之卦,二人分金之象。

朱熹曰:與人同獵,於野,古人享禮。筮遇此卦,涉大川,順利,有利於君子占。

評解:集結,和同。下卦離為火,上卦乾為天,火光向上升,與天相同,此卦為劉文龍在外求官卜得之卦,後果衣錦榮歸。

雷澤歸妹(震上兌下 屬金歸魂 內外出現)

父母戌土— —應

兄弟申金— —

官鬼午火———

父母醜土— —世

妻財卯木———

官鬼巳火———

伏神 飛神

丙申金 丁醜火

圖解:官人騎鹿指雲,誌在霄漢之義;小鹿子在後,祿位重重;望竿上有文字,望信將至;一人落於刺中,主一人救脫,變凶為吉之兆。此為浮雲藏日之卦,陰陽遲緩相交之象。

朱熹曰:筮遇此卦,征則凶,有殃有咎,有始無終,且無所利。

評解:歸妹,為嫁娶。此為婚姻卦,上卦震為長男,下卦兌為少女,長男與少女結合,稱作歸妹。此卦為舜娶堯二女,卜得之,乃知卑幼不寧也。

六甲旬斷:

子旬,印空,求人反複。

戌旬,本宮無氣,鬼入墓,不宜占病。

申旬,福德長生,訟病吉。

午旬,內鬼空,財無氣。

辰旬,財空,徒用心。

寅旬,出空,凡事不利。

日六神斷:

歸魂三爻醜土父母持世。

甲乙勾陳持世,遠信,主病。

丙丁螣蛇持世,出怪異,火燭。

戊己白虎持世,憂喜並至。

庚辛青龍持世,訟勝,喜信至。

壬癸朱雀持世,印信至。

十天幹斷:

甲、丙、戊、庚、壬日卜,喜慶事降臨。

乙、丁、己、辛、癸日卜,不能樂以忘憂,防女人為禍。

春凶、夏吉、秋凶、冬吉。

七月卦。

此卦為舜娶堯二女,卜得知,後乃知卑幼不寧也。

判曰:“歸妹者,大也。歸妹未吉,其道將窮。天地不交,閉塞不通。有殃有咎,無始無終,所作不順,必見其凶。

原義:歸妹:征凶。無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