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稠”的結果就是脂肪一層層地附著在人們的血管壁上,最後導致動脈硬化,血管彈性降低,形成心腦血管等疾病。
這種血液留在身上太多不好,還是拿出去送禮吧。李憶心裏暗笑不止,於是運足了氣,不斷搜索體內多餘的血稠,然後強行引導到之間上。
血稠中含有脂肪,是很難移動的,要不是李憶的功力深厚,其他人還在辦不到像他這個樣子。
不過也因為血稠的濃度太大的原因,僅僅隻在指頭上開一小口的話,那是不行的。
為了救兩位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必須狠心出點血了,事後如果她們哪一個願意以身相許的話,自己也會坦然接受了。李憶想罷,於是將作為血稠轉移終點的食指手指頭放到了嘴裏。
到這一步的時候,有些人就說了,這李憶為什麼不用中指放血,卻選擇用食指放血呢?畢竟食指在吃飯、寫字的時候需要用到的啊。
挖槽!豬腦袋也會想明白的呀,這就是舍取問題了。你要是在中指上製造了那麼大的傷口放血,將會影響以後的辦事能力呀,女孩子們會十分不喜歡滴。
而且,老子的中指,很快就會有用武之地吧,李憶心裏有這個超越時間的預感。
時間緊迫,李憶就不再意淫了,於是深吸了一口氣。
目光斜下的盯著已經放入口中的食指,眉毛抖一抖,顯現出他此刻心裏的不安。
一切李憶自殘的事情就是咬舌頭了,不過那沒辦法呀,畢竟是施法需要嘛,習慣了多多練習幾下就可以接受了。
咬手指頭的話,李憶也經常幹,不過每一次都隻是輕輕咬破一層皮的,好不容易才擠出一滴血來,這種疼痛可以忽略不計。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李憶要狠心咬,痛苦的咬,畢竟現在的敵人是三屍神,而李憶必須用自己都鬼神來說非常具有吸引力的鮮血來請神。
因為神明之間,都是抱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態度來相處的,你要他們打個架是非常難的,和平年代讓神明已經習慣了安穩,他們隻習慣壓製欺負弱小與他們的種族,噢,這和社會上某些群體的習慣是一樣的。
所以必須要一個無法抵抗的吸引,才能請得動真的猛士。
李憶相信隻有他大出血,就能請動某神的真身,降臨鬼城!
“嗯……”李憶點點頭,於是張大了嘴巴,露出閃亮的牙齒。
哢嚓!
“哇……”李憶慘叫一聲。
“咦?”三屍神都被李憶的慘叫聲吸引住了,於是再一次將注意力轉移到李憶的身上。
嘩啦啦啦……
李憶的一隻食指,被他自己狠心咬出一口大大的血洞,那濃濃的血(其中大部分是血稠),就像是冒出來的石油一般,濺到了布置好的三十三道石子符咒上,灑的好像潑上一層濃濃的朱紅色油漆。
他能請到哪尊神明?哪尊神明敢冒險來鬼城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