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衝衝,映照著那些曾刺痛過我瞳孔的麵容。
紅塵濁濁,空洞了那些曾寄居過我麵容的瞳孔。
陷在進退不得的窒息中,覺得自己必死無疑的時候,我突然被搖醒了。
激靈靈地乍然睜開雙眼,瞧見床頭吞雲吐霧的男子,我終於鬆了口氣。
原來,我又陷入了那場仿佛窮極一生也無法擺脫的夢魘,又是林川憶搖醒了我。
竭力平複著紊亂的呼吸,擦掉滿頭滿臉的冷汗熱淚,我起身,親昵地勾住林川憶的脖子,努力把自己笑成一朵花。
話出口,卻帶著股陰陽怪氣的風塵味:“喲,林總,深更半夜跑到我這空巢女青年家幹嘛?送錢送炮還是送溫暖?”
真不怪我嘴臭。
自打回國那天下飛機以後,林川憶都失蹤一個月了。
似乎絲毫沒察覺到我的怨念,林川憶生硬而嫌棄地擺脫我的糾纏,把玩著掌中精致小巧的首飾盒,言簡意賅地道明來意:“有幾個高中同學,聽說咱倆回國,非要趁五一聚聚,你去不去?”
話落,他“啪嗒”扣上首飾盒,一雙古井無波的幽深眸子,沒有焦點般涼悠悠地望著我。
原本我高中隻在國內讀了一年,同學壓根認不全。
可那個首飾盒裏稍縱即逝的鑽石微光,卻熱烈邀請我盛裝出席。
也不怪我自作多情。
林川憶,往矯情了說,是我整個少女時代川流不息的回憶,是伴隨歲月悄然篆刻進我骨骼血肉的青春圖騰。
往庸俗了說,是我從小睡到大的青梅竹馬。
自打五歲那年,我搬到他家隔壁,他就經常翻陽台來我家蹭床。
他陪哭陪笑陪失戀,陪了我整整二十年,全世界都以為他愛我。
我也以為,他隻是習慣把慫演成高冷。
高中那會兒,他表白我都答應了,他卻說怕耽誤學習,非讓我等他寫夠520封情書。
後來我在學校惹了麻煩,被我爸發配到東京,他情書寫到519封,就被學妹截胡了。
當初要不是跟林川憶賭氣,我絕不會把初戀獻給渣前任,在扯證當天慘遭劈腿,喝醉酒碰上變態連環殺人犯入室作案,險些丟了命。
幸好當時林川憶看見我酒後亂發的朋友圈,想來安慰我,湊巧破門而入救了我,並且向半死不活的我,鄭重承諾:“給你五年時間,忘了他,哥娶你。”
雖然,帶我出國平複情傷這五年,林川憶隻字未提這個承諾。
雖然,林川憶一回國就搬了新家。
我依然天真地篤信,他一定記得,再過四十四天,他當年的承諾,就到五年整。
我依然時刻準備著,對他說上那句我願意。
然而,從觥籌交錯的飯店,等到流光旖旎的KTV,林川憶始終沒動靜。
直到那群老司機,推搡著輸掉遊戲的林川憶,探討該讓他舔我脖子還是嘬我耳朵,沒藏好的戒指盒,才終於滑落摔開,露出璀璨奪目的大鑽戒。
找到新靈感的損友,紛紛吹著口哨,敲桌子起哄:“求婚!舌吻!”
見林川憶不負眾望,單膝跪地,彎腰去撿戒指,我立馬故作矜持地悠悠伸出左手。
誰知林川憶竟將戒指放回盒子,揣進兜裏,拍拍膝蓋站起來,冷若冰霜地尬凍了滿場火熱曖昧的氣氛:“別鬧,哥兒子都一歲了,這是補給我媳婦的紀念品,不是給宮沫的。”
此言一出,四座皆驚。
林川憶本人倒淡定得很,若無其事地舉杯自罰,先幹為敬,轉身抄起麥克風,踏著年少時定情曲的前奏,走向熒幕。
徒留大家難以置信地愣在他的歌聲裏,將綠得我發慌的目光,齊齊投向我忘了縮回的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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