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我和林川憶隻有五歲,仿佛整個世界年紀都還小,記憶本該單調模糊。
可後來的許多年裏,那些往事,不斷作為林叔叔和管家吳媽的談資笑料,每每在茶餘飯後,隨著相冊被翻開,攤平晾曬在時光中,陪我們一同成長,反而格外鮮活深刻。
眾所周知,二十年前羅琳出走的那個雨夜,林叔叔食言了,沒能追回羅琳。
而我和林川憶,也同樣誰都沒哄好誰,最後從抱頭痛哭,變成了各玩各的。
我抱著我的米妮布偶,唱著我的小星星,哄睡了自己。
林川憶抱著他的巧克力和變形金剛,呆坐到天亮。
吳媽怕我倆打起來,在門口盡職盡責地守了一夜。
第二天,去幼兒園的路上,我倆仍舊誰都沒理誰。
我懵懵懂懂跟在他和吳媽身後,走進一個陌生的新世界,看著其他小朋友的家長,對我指指點點,竊竊私語——
“聽說是女明星宮婷的女兒。”
“好像是私生女,宮婷前夫不要她,把她甩給生父了。”
“估計就是這孩子來了,林先生才跟他太太離婚的吧?”
那時我還不明白,林叔叔家裏住進了一個長相明顯不同於本地人、又不太擅長講中文的女孩子,意味著什麼。
所以,我當然也不能理解,為什麼我的到來和羅琳的離開,會成為瀾香雅苑、乃至整個凇城、甚至整個上流社會的重磅新聞。
我完全不懂,那些阿姨究竟在說什麼。
哪怕吳媽臉色不好地嗬斥她們:“天呐,求你們閉嘴吧!別在孩子麵前講這些,主不會保佑長舌婦!”
我依舊對流言蜚語全不縈懷。
五歲的我,眼中的世界很小,小到隻有一間幼兒園,一群小夥伴。
我無比樂觀地以為,大人都叫我混血兒、誇我漂亮,小朋友一定也會喜歡我。
直到課間休息,發現同學們都用和家長一樣奇怪的眼神看著我,我才意識到,所有人對我的目光都是不友善的。
好像不是因為我做錯了什麼,而是每個人都能看出我從骨子裏就不對。
太過引人注目的我,非但沒有憑借異域的容貌和口音被重視,反而備受歧視,很快成了眾矢之的。
乖巧溫馴的女孩子都躲著我。
頑皮的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孩子,都在向我挑釁,朝我扮鬼臉、吐口水、扔石子;取笑我五歲還連話都說不清楚;說我像西遊記裏的蜘蛛精、葫蘆娃裏的蛇精;罵我“黃毛怪物”、“紫眼妖精”、“雜種啞巴”;甚至問我,我的血是藍色的還是綠色的。
當時,他們的話,我聽都聽不懂,更別提罵回去了,隻知道蠢兮兮地告訴自己,也許這是凇城小朋友表示友好的特殊方式,千萬不要亂發脾氣,免得交不到朋友。
但我聽不懂,不代表林川憶也聽不懂。
他可是從小看西遊記和葫蘆娃長大的。
立刻挺身而出,小腳一揮,狠狠踹在了一個小胖墩的屁股上,嘴裏特英勇地嚷著:“不許欺負我妹妹!”
那群男孩子一看林川憶居然敢幫妖怪,比葫蘆兄弟還團結,集體變身孫悟空,迅速圍上去,跟林川憶扭打在一塊。
稚嫩的拳頭,劈裏啪啦落在林川憶身上。
林川憶最後隻落得灰頭土臉挨揍的下場,一身舊患新傷,分外熱鬧。
那會兒我倆住一起,他算是我的人,我怎麼欺負都沒事,別人動一下都不行。
於是,沒等老師趕到,天生暴脾氣的我,當機立斷,一溜煙地跑向衛生角,拎起掃帚,扛在肩頭,衝那群臭小子胡亂掄了過去。
毫無疑問,孫悟空版葫蘆兄弟,立馬轉向了我。
我毫不客氣,使出一番踢抓撓咬,打得他們滿臉桃花開。
再然後,老師來了,嚇得他們一個個丟盔棄甲落荒而逃。
而被本公主拯救的林川憶,卻並不領情,麵無表情地從地上爬起來,拍拍身上的灰,扭頭就走了。
徒留本公主不滿地在他背後做鬼臉。
心說:你不跟我玩,多的是手下敗將跟我玩。
反正……好吃的是萬能的,拳頭更是萬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