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老魏在學校附近開辦網吧的做法不合法,對他的網吧將采取限期遷移或者停業的處理方式。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吧。未成年人可以在老師、家長或監護人的指導下在學校、圖書館等單位內部附設的非營業性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上網。
法條鏈接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六條 中小學校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九條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範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二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
第三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1)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2)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3)經營非網絡遊戲的;
(4)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5)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誌的。
本案中,老魏在學校附近開辦網吧的做法不合法,對他的網吧將采取限期遷移或者停業的處理方式。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吧。未成年人可以在老師、家長或監護人的指導下在學校、圖書館等單位內部附設的非營業性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上網。
法條鏈接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六條 中小學校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九條 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範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二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
第三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1)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2)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3)經營非網絡遊戲的;
(4)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5)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