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克己:克製、約束自己。奉公:以公事為重。指嚴格要求自己以公事為重。

祭遵,字弟孫,東漢初年潁陽(今河南許昌)人,東漢大將“雲台二十八將之一”。祭遵從小喜歡讀書,知書達理,雖然出身豪門,但生活非常儉樸。

公元24年,劉秀攻打潁陽一帶,祭遵去投奔他,被劉秀收為門下吏。後隨軍轉戰河北,當了軍中的執法官,負責軍營的法令。任職中,他執法嚴明,不徇私情,受到了大家的稱讚。

有一次,劉秀身邊的一個小侍從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後,依法把這小侍從處以死刑。劉秀知道後十分生氣,想祭遵竟敢處罰他身邊的人,欲降罪於祭遵。

但馬上有人來勸諫劉秀說:“嚴明軍令,本來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堅守法令,上下一致,沒有任何過錯。隻有像他這樣言行一致,號令三軍才有威信啊。”劉秀聽了覺得有理。後來非但沒有治罪於祭遵,還封他為征虜將軍、潁陽侯。

祭遵為人廉潔,為官清正,處事謹慎,常受到劉秀的賞賜,但他將這些賞賜都拿出來分給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儉樸,家中也沒有多少私人財產。即使在安排後事時,他仍囑咐手下的人,不許鋪張浪費,隻要用牛車裝載自己的屍體和棺木,拉到洛陽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祭遵死後多年,漢光武帝劉秀仍對他嚴格要求自己以公事為重的精神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