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四章 對歌(1 / 2)

方嬌兒做了最精心的打扮,抬頭一望,隻見眼前陽光燦爛,原來一輪太陽正升在重九身後,令她耀眼生花。

她掩著眼,好不容易看清了重九胸膛以上的部分,這家夥連衣服都沒換,這外相上便先失了一籌,一見就是個菜鳥,便笑道:“你先來!”

“好,聽我唱來,”重九張嘴就唱,居然捏著嗓子,唱出了女聲,“山頂有花山腳香哎,橋底有水橋麵涼哎,心中有了不平事哎,山歌如火出胸膛哎。。。山歌好象泉水流哎,深山老林處處有哎。。。初次相會歌聲中,敢問貴客哪裏來哎?”

重九此聲一處,立即震了全場,那個時代男子唱歌的並不多,而且社會地位低下,被稱為伶人,誰願意當被人看不起的伶人呢?

這唱歌好的就更少了,如今重九不僅變聲成了女子,而且聲音優美,若是不看他的模樣,隻聽他的聲音,想像中絕對是一個二八年華的豆蔻少女。

四周人群一陣歡呼,不少人都跑到了這一邊,大聲叫好,但也有些讀書人頗為不肖:“雄作雌聲,乾坤倒置,簡直是侮辱斯文!”

方嬌兒這個對手聽了卻是大驚,這首歌她是知道的,那是十分古老的經典了(與鳳凰傳奇的歌相差六十多年,二三十歲的人很少有聽過的了,方嬌當然不知道,重九以前有個愛唱歌的媽媽,劉三姐裏的歌幾乎是一首不落的都能唱上來)。

重九能唱上來本身就很出奇了,他竟還能引用歌詞提出問題,這就更難能可貴了,沒想到一個男的竟然是對歌的高手,萬萬不可大意,江南第一名妓,第一歌舞家敗成一個男子,那可是丟人丟到家了,除了投江一途,別無它法了。

方嬌兒想了好大一會兒,才開口唱了起來,她這一開口聲音卻變的頗為粗獷,類似男子。

重九變為女子,她便變為男子,這是為了與重九針鋒相對,一出聲,聲音便激昂的反擊了上去:“我家住在黃土高坡哦,大風從坡上刮過,不管是西北風,還是東南風,都是我的歌,我的歌。。。我家住在黃土高坡,四季風從坡上刮過,不管是八百年,還是一萬年,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一曲《我家住在黃土高坡》,方嬌兒又將觀眾全部拉了回去,她不僅唱歌,而且載歌載舞,這歌舞配合的恰到好處,也不知她是怎麼隨機應變設計出來的。

台子矮也有矮的好處,那就是更接近人氣,嬌粉們都沸騰:“好,太好了,嬌嬌,我們愛你。。。”

“我非你不娶!”

“我非你不嫁!”

“我。。。我。。。我當不了你幹爹,也要當你幹兒子!”

。。。

唱到最後方嬌兒忽然變了語調,卻是一曲信天遊,聲音也換回了女聲:“我低頭向山溝,追逐流逝的歲月,風沙茫茫滿山溝,不見我的童年。我抬頭向青天,搜尋遠去的從前,白雲悠悠盡情的遊,什麼都沒改變。。。”

方嬌兒就是靠這個吃飯的,她選的這歌更有技巧,這歌詞半白不白,半雅不雅,雅俗共賞,無論是讀書人還是聚集在此的老百姓都能聽的明白,都能理解,都有感觸,一下子就抓住了聽眾的心,而且這曲調簡單易學,很快現場一片歡騰,大家都跟著唱了起來,組成了一股龐大的聲浪。

唱完一遍,方嬌兒改了歌詞:“你這人哪裏來,竟敢擾亂我舞台。”

說完,纖纖玉手向上一指,隻是這從下指向上,不免氣勢弱了點。

重九想都不想,立即接了上去,仍是女聲,聲音嬌柔婉轉,比女子還要女子:“不要問我從哪裏來,我的故鄉在遠方,為什麼流浪,流浪遠方,流浪。為了天空飛翔的小鳥,為了山間輕流的小溪,為了寬闊的草原,流浪遠方,流浪。。。”

重九控製著靈氣,聲音在半空中婉轉騰挪,一個人的氣息壓過了這邊的群眾。

這是重九前世的參賽歌曲之一,下苦功練過,細節處拿捏的極為到位,除了聲音略有差異之外,簡直就是齊豫的原版。

這詞是一代才女三毛所寫出,雖然平淡,平淡中卻極具韻味,絲毫不下於那信天遊,否則也不會成為經典。

眾人先是沉靜,聽到最後卻是忽然間掌聲如雷,這一次連那些讀書人也熱烈的鼓起掌來:“這意境太美了!”

“知道什麼是意境吧?”

“詩也好,詞也好,歌也好,文章也好,都要有一個意境,意境是文章的靈魂,是一種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奇妙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