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七年之遠 二(1 / 2)

17.七年之遠 二

黎明朗走後,我與殷生提出分手。

這不是應該有的結局,殷生一聲聲問我,給我個理由,你看我們曾經多麼恩愛,而且,在別的女生看來,你萬千寵愛集於一身。

沒有理由。我縮著雙腿看著窗外,原來,女人變了心是一件最恐怖的事情,她的內心薄涼,不再有微瀾,即使殷生苦苦哀求,不不,我真的不再愛。

為什麼?為什麼?他還在逼問,一聲聲讓我煩躁。

不再愛,我還是重複。

為什麼?

我另有所愛。

他給了我一個耳光,揚長而去。

那是我第一次挨男人打,臉很快腫起來,我用冷毛巾敷好,然後去照鏡子,鏡子裏,是一張冷靜而漠然的臉,如果此時此刻黎明朗在身邊,它會是一張桃花。

我開始給黎明朗寫信,以一個陌生女子的身份。

我知道他的家鄉與殷生一樣,我知道那個中學有好多合歡花,我知道他喜歡站在樓頂吹笛子,這些,都是殷生曾經說過的。

在信中,我說我是暗戀你的女子,我們是一個中學。那時,你路過我的身邊,帶著合歡的迷迭香,我喜歡看你在樓頂吹笛子。

而一切的一切,不過是我的想象。

他回了信,問我,真的嗎?你是不是那個穿著白衣背著大黑書包的女孩子,長長的頭發,大大的眼睛,你是不是常常在學校外邊的修道院徘徊的那個女生?

我想,如我一樣,他亦暗戀著一個女子。

我回應他說我是那個女子。

信,一直寫著。我們寫得越來越長,吃喝拉撒、風花雪月,甚至,我哪天剪了頭發都要告訴他,而他說,安,我想我們應該見一麵。

不不不,我說,我們認識不過半年,不如,我們先寄照片給對方吧。

不久,我收到黎明朗的照片,果然是翩翩美少年。坐在中山陵的台階上,眼神浩如煙海,他的眼睛,一下抓緊了我的心,又如一口井,讓我掉下去,再也上不來。

而我不敢寄我的照片給他,我不能讓他知道我曾經是殷生的女友。

我給他的照片是室友馬麗的,馬麗,身高一米七,妖嬈婀娜,她是中文係的校花,典型的萬人迷,那張藝術照,她曲線玲瓏,曼妙妖嬈。我想,男人都會喜歡這樣的女子。

果然,他很快來信,這次,黎明朗居然寄了掛號,他說,你出落得更加動人。

我知道他說了謊,那個修道院門口的女子與馬麗不會是一個人,他隻是被馬麗吸引而已。

但我們依然通信,他的字清風秀骨,我的字倒如男子瀟灑有力,我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我怕我從此永遠失去他,即使他隻是我的水中月、鏡中花。

大四,殷生又談了新的女友,走馬燈一樣,今天是她,明天是她,她的女友,永遠是我這種類型,又瘦又高,短發,眼睛大大的,麵色蒼白,幾乎無一例外。每次看那些女孩子坐在他的單車前,我的心,浮起一層叫做疼痛的東西,一直飄啊飄,他把她們,當成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