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一章(1 / 1)

第五十一章

現代人認為魚有許多好處,例如魚肉蛋白質優良,而且脂肪富含不飽和脂肪酸,對人體健康有好處。可是古代人往往對魚有不同看法,有些地區的人甚至認為吃魚多半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救急手段。拿中國文化發源地華北地區來說吧,耕地有限而人口無窮,沒有空地畜牧,也沒有多餘的糧食喂牲口,肉類供應有限,豬、牛、羊等都隻能在拜拜時才舍得用,算是“三牢”,平常時候根本吃不到,孔老夫子分到一塊祭肉時,都要高興幾天。所以孟子認為“七十者可以食肉”時,就算是太平盛世。因此曆來各朝各代都發展出一種“半強迫”的素食文化,說什麼少肉多菜,少車多步。如果實在想吃點葷菜,打打牙祭,隻有在住家附近的河川中動腦筋。詩經中提到許多河鮮,什麼魴、鯉、鰷、之類,大概都是些體型小、腥味重的河魚,味道好不到哪去,因此連甲魚(黿)都成了好吃的東西。如果不信,不妨檢查一下,周代“八珍”之中,可曾見到魚類?

可是到了南方,情況稍有不同,因為盛產魚蝦,烹調技術也好,魚倒也可以成為美饌佳肴的主要內容。曆史上也有為了貪吃魚而喪命之事,戰國時期曾經稱霸一時的吳王闔閭,即位之前是吳國的公子,為了謀奪王位,找來著名的刺客專諸要刺殺吳王僚,這位吳王就是愛吃一種“炙魚”,所以專諸奉命刺殺吳王時先拜名廚太和公學會炙魚,再趁進魚給吳王之際,將匕首藏在魚腹中,一舉刺殺吳王,這就是魚藏劍的典故,嗜欲真可以殺身。

中國人吃魚多少受到糧食供應不足的影響,西方也是如此。有些現代人總認為西歐地區富而好禮,其實這也是近幾十年才出現的情況。近代以前的西歐真的是衣食不足,盡一切羅掘之能事也未必能填飽肚子,所以必須“禁食”,減少糧食消耗。這種情況在許多文化中都有,倒也不是歐洲人獨創,但平白無故叫人不吃東西,有多難受;如果附會一些宗教理由,就比較容易說服人。所以羅馬公教主張星期五不能吃肉,用以紀念耶穌為了替世人贖罪而在星期五那天被釘上十字架;複活節另外又規定四十天的齋戒,稱為“四旬齋”,不可縱口腹之欲,甚至要禁食,其實是因為二到四月份之間,西歐大部分地區是糧食供應最短缺。

一旦有了規定,也就會有逃避規定的做法。既然不宜吃肉,上自王公,下至百姓,就在“魚”上動腦筋。根據統計,一個好的教徒在一年中應當吃魚的日子超過三分之一,所以歐洲人也發展出吃魚文化,意大利、法國的市場上,各種魚類琳琅滿目。一回,筆者在凡爾賽宮中看到一幅十八世紀的油畫,描述魚市場的攤販,其中,連海狗等保護類動物,都成了法國人的盤中佳肴。法國人吃魚,也會燒魚,比起英國及德國人強太多。英國人大概隻會將魚切成塊,沾粉炸過,配上炸馬鈴薯,成為“國食”,一試尚可,絕不可再。至於德國廚子,手段也高明不到哪去。隻見一條鮮美的鱒魚在水中煮熟之後,置於大盤之中,旁邊襯以水煮馬鈴薯,加上一些用牛油煎過的杏仁片,稱之為藍色鱒魚(ForelleBlau),講究原味,卻也隻有原味,像個樸素的村姑,總缺乏一分修飾。

活水鱒魚,要不就切片生吃,如“膾”或是“壽司”均可,要不,就加上蔥薑料,紅燒清蒸。光是水煮一番,嚼勁全失,缺乏生鮮之感,實在對不起食材。也許有人要說“食物該吃原味”,果真如此,法國大廚師豈不都是在瞎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