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則充滿智慧的古代猶太寓言故事,顯然,這位猶太富商在遺囑中暗藏了一個計謀:表麵上富翁將所有財產贈送給了奴隸,但隻要自己的兒子選擇了奴隸作為自己的財產,所有家產將又重新歸於自己的門下。這就是猶太商人的高明之處。坦率地說,這是一份非常高明的遺囑,猶太富翁唯恐財產被奴隸攜裹而去,於是在立遺囑時就決定要使其無效,也就是在立約時就準備毀約。正如拉比分析的,為了防止奴隸占有財產,精明的猶太商人在遺囑中裝進了一個“自毀裝置”,隻要自己的兒子發現“自毀裝置”,就可以在履約的形式下取得毀約的效果。實際上,在拉比的開導下,富翁的兒子啟動了這個“自毀裝置”,使得嚴肅的遺囑在形式上得到了履行.對奴隸來說,遺囑是一個無形的圈套。
這則寓言如果從道德角度來看,富翁的行為是極不道德的。自喻為“契約民族”的猶太族商人,采用欺騙性手段立遺囑,這是很不光明正大的。然而,如果把契約提高到猶太商人守約的高度來看待,便會發現其中大有文章。我們姑且不論猶太富翁的道德水準如何,單從這則寓言所表現的觀念來看,恰恰符合現代法製的本質與精神。確實如此,現代社會秩序的合理化,其實本身隻是一種形式上的合理化,而非內容上的合理化。因此,以履約的形式取得毀約的效果,是獲得最大利益的保障,也恰恰符合形式上遵守契約的行為。這則寓言真正要表達的是,如何借履行契約的形式來取得毀約的效果,從而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為什麼會出現簽約又毀約的情況呢?猶太商人這種做法同他們近乎無條件地守約有著內在的聯係,有人稱為互為因果關係。如果猶太商人沒有無條件遵守契約的傳統要求,也就沒有必要在毀約的同時要兼顧形式上的守約;反之,沒有高超的形式上的守約技巧,無條件的守約將會束縛住猶太商人的手腳,嚴重削弱了他們的生存能力。因此,猶太商人為了不受契約的限製,便向形式守約的方向發揮著他們的聰明才智。靠著高超的形式立約技巧,原本約束他們的守約形式變成了實現個人利益的工具。甚至可以這樣說,猶太商人在兩千年前立下的這張遺囑,已經反映了現代資本主義的本質要求。
一定要堅守的創業原則
對於當下來說,要想更快地發財致富,如果光靠給別人打工掙錢,那就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了,一個最快的辦法就是自己創業。可是,創業是一件很難的事,假如你是白手起家的話,那就更難了。然而,在商場上,再難的事也難不倒精明能幹的猶太人,他們在長期的經商生涯中總結出了一套創業原則,對那些有心創業的人來說,非常值得借鑒。
可以說幾乎世界上每個國家的商人都受到了猶太人經商思想的影響,他們不愧是世界上最聞名的商人。
世界著名的谘詢機構麥肯錫也從猶太商法當中提煉出幾條創業原則:
第一,猶太人的78:22法則(又稱宇宙法則)。全世界的78%金錢被隻占總人口22%的少數人掌握,所以要想快賺錢和賺大錢就必須同有錢人打交道。另外,商人要想盡快地獲得利潤,隻需要抓住“關鍵因子”做文章。例如,保護和激勵為你帶來80%利潤的重要部門以及20%的核心員工;加大對那些已經為公司創造80%利潤的產品投入;側重於對主要的經銷商和銷售渠道的投入,這樣就會在短期內獲得收益。而要獲得長期和穩定的收益,則必須在組織和人的問題上做文章。
第二,電梯法則。這個法則是假設你在電梯中隻有30秒時間向一位關係公司前途的大客戶推廣你的產品和服務,而你必須成功。這條法則是要告訴正在創業的朋友們,我們的任何計劃都必須簡單而有效。你的方案如果不能使本單位的傻瓜都能夠聽得懂,那麼你的顧客一定不懂,並且他們也不會買你公司的東西。此外,一個計劃如果策劃人在30秒內講不清楚,說明計劃有問題並且計劃不具有操作性;同樣,一個員工如果在30秒內講不清楚公司、所在部門以及他自己的任務分別是什麼,那麼這個員工就已經不稱職了。
第三,創業者千萬不要想把大海煮沸,因為企業的資源始終是有限的,隻夠將一壺水煮開。
第四,摘好摘的果子。因為企業是為取得經濟成果而存在的,企業要求每一個員工,在每一天、每一周、每一月、每一年都圍繞著總目標的要求不斷提交成果。凡是取得巨大成就的企業,他們的成功都是由無數小的成功構成的。所以,一個好企業、一個好員工,總是摘好摘的果子並且做到持續地和穩定地取得小成績。
第五,不斷拿現在的工作與發展的藍圖進行比對,不斷地進行修正和微調,做到緊扣市場脈搏,全心全意地為顧客的今天和明天服務。
猶太商人的創業原則告訴我們:不管你是想自己幹,還是想在自己現有的工作崗位上逐漸闖出一片天地,如果隻是像沒頭的蒼蠅一樣到處亂撞,也許到猴年馬月也撞不出什麼名堂來。隻要能按照上述所說的猶太人的這些創業原則踏踏實實地去做,總有一天你會成為富人中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