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同好會與粉絲團:歸屬感的渴望(1 / 1)

某年冬,喜歡音樂的我聽FM974(北京音樂廣播)中了一張中歌榜年度頒獎典禮的入場券,興奮得跟什麼似的,興衝衝殺去五棵鬆。位置喜憂參半,被裝照明燈的鐵架子擋住了半拉舞台,但可以很近的看見內場十幾排明星的座位,於是我發現韓紅真心不高,但也真心不算太胖;莫文蔚的腿真的很長;李宇春真的特帥,特紅。我坐定後竟然發現不僅內場,而且我的前後左右全是舉著春春LED牌子的粉絲團。

入場時已經可以從大家不同的粉絲團中看到陣營分明,服飾統一,口號統一,跟個小社會似的。大家組織嚴明,分工明確,自己找自己的組織,而我和其他中獎來的一小撮小朋友有幸坐在了陣仗最大的粉絲團旁邊。於是,整場,注意,是整場,不管誰出來,她們幾乎都會尖叫偶像的名字,而當陳慧嫻唱《千千闕歌》,我跟著合唱時,明顯感覺旁邊的妹子很無語。

第一次感受到粉絲團的強大氣勢,若我是春春(這個比喻簡直是挨罵)必盡心竭力回報粉絲。嗯,粉絲,這個詞兒發明得真是貼心。

同好會聽上去更高端大氣上檔次吧,其實功能和粉絲團差不多,隻不過不被頻繁用到,念起來也沒有粉絲順口,傳播性不強。不管怎樣,說的都是對喜愛的對象成立一個“同質”團體,這個詞就很心理學了,大家因共同的愛好而親近,願意一起做事情,分享心思,享受那份共同的話題。

而本章最重要的核心內容就是關於密友、同好、同人的,無外乎是關於一個人渴望找到和自己差不多的人相處,那種惺惺相惜或者相見恨晚的感覺。渴望被理解、被看到、被聽到、被認可、被賦予某種意義,人才不覺得孤單,而群體帶來的如家庭的溫暖和情感卷入更讓人覺得安全。

粉絲團就更是了,坦白講,明星在舞台上表演是孤獨的,他的光鮮在那幾分鍾或者演唱會的幾個小時裏做到了極致的表現,台下的粉絲平時是看不到偶像的,所以渴望就更會在現場被激發。

一個人喜歡怎樣的演員、藝術形式、社團、運動員,一定關乎這個人個性特質的某個方麵,此刻不妨停下來問問自己,把你喜歡的一個特點描述看看,要麼是你渴望有的,要麼是你本身就具備的,要麼就是你都不知道的原因,而這,是個謊言。

為什麼這麼說?這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盡管這是個千古俗話。

我們被喚起的到底是什麼情感?以春春為例,那年暑假,選秀節目首次出現一個不僅打扮中性、聲音還很中性的女孩子,一下子,人們瘋了,人們的審美似乎一下子開闊了很多。而且過渡得不留任何痕跡,這要在以前,如此沒有典型女性特征的選手怎能抓取大家的眼球?而那刻,天時、地利、人和偏就發生了,一切就順了。

顯然,我們被喚起了特立獨行和挑戰傳統審美的情感,並且通過主流媒體正大光明地被宣傳著,這讓一些類似的女孩子必然興奮與滿足,同時讓更多人看到女孩子更多麵的魅力,是大好事兒。

不說選秀了,說起來沒完。

偶像的功能是給粉絲提供一個“家”,一個情感、愛好、審美、目標高度一致的空間,在這裏每個人可以不分職業、性別、身份、年齡、國籍、就是因為純喜歡一個人走到一起來,大家聊的就隻有這個人,也就是說,暫時忘卻自己是誰而去談論一個自己真心喜歡的“家人”,很多粉絲團和同好會都充滿人文關懷,是個溫暖的大家庭。

換個角度,公眾人物有了粉絲團,某種程度上也是自己的情感需要,明星的光環本身其實限製了很多作為一個人的自由,明星也很孤單,那種感覺就像喜馬拉雅山上就我一個人,你說冷不冷?

而粉絲團的溫暖可以部分化解那種同行之間潛在的羨慕嫉妒恨。

粉絲因為偶像而有了“家”,偶像因為粉絲而成為了“家長”,彼此就是彼此的歸屬,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