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兵種薈萃(1 / 3)

炮兵在中國有悠久的曆史,遠在明代永樂年問(1403),京軍中就有相當規模的主要使用火炮的戰鬥部隊,當時叫做“神機營”。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與軍隊同時誕生,八一南昌起義就有炮兵營,紅四軍編有炮兵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炮兵在合成軍隊中的比重得到加強,國產的自行火箭炮、自行榴彈炮、自行加農炮利用本身的動力,極大地提高了炮兵作戰的機動能力。各種高炮和各種類型的防空導彈,形成了高炮與導彈相結合的防空武器係統,從高空、中空、低空到超低空都布下了層層火網,大大提高了我軍的防空保障能力。20世紀5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研製、裝備新式炮兵武器,從而出現了反應更快、射程更遠、精度更高、威力更大、自動化程度更高的新型炮兵部隊。

裝甲兵

陸軍中以坦克和其他裝甲車輛為基本裝備的戰鬥兵種,又稱坦克兵。一般包括編入統帥部和軍區的獨立裝甲兵部隊,編入軍以下部隊的隊屬裝甲兵部隊、分隊。獨立裝甲兵部隊編為坦克(裝甲)集團軍、師、旅、團等;隊屬裝甲兵部隊、分隊編有軍屬

防化兵

防化兵是軍隊中擔負防化保障與噴火、發煙任務的兵種,亦稱防化學兵,有些國家稱化學兵。通常由核觀測、化學偵察、輻射偵察、洗消、噴火、發煙等部隊、分隊組成,設有領導指揮機關和教學、科研機構。主要裝備有核爆炸探測儀器。化學觀測器材,核輻射探測儀器,化學偵察器材,化驗車、防化偵察車、洗消車,有的還裝備有在沾染區或毒區快速偵察的直升機。主要任務是:實施核觀測、化學觀察和化學、輻射偵察及非專業性生物偵察,實施劑量監督和沾染檢查,消毒和消除沾染;組織實施煙幕保障和噴火,協同步兵遂行戰鬥任務;研製和提供新型的裝備。有些國家化學兵還擔負實施化學攻擊的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曆來反對化學戰爭,一貫主張禁止研製、生產和使用化學武器,中國人民解放軍防化兵隻擔負防化保障任務,是軍隊對核、化學、生物武器防護的技術骨幹力量。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交戰國為使用化學武器開始建立化學兵。在戰爭中用毒,古代就有記載。公元前5世紀的伯羅奔尼撒戰爭中,斯巴達人曾使用硫黃燃燒產生有毒的煙,攻擊對方。19世紀中葉,出現了將人工合成的有毒物質裝填在彈丸內使用。到19世紀末,隨著資本主義國家化學工業的發展,毒劑和其他毒物才有可能大量用於戰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的幾個月內,法國軍隊向德國軍隊發射裝有催淚劑溴乙酸乙酯的槍榴彈3萬發,德軍向法軍發射3000發含有聯二茴香胺鹽酸鹽的榴霰彈。1915年春,德國在戰爭部設立A10局,進行毒氣試驗,並將第31工兵團改編為毒氣施放團。同年4月22日,德軍在比利時的伊普爾地區向英法聯軍首次實施大規模毒氣襲擊,使英法聯軍約有1.5萬人受到毒害,近5000人窒息死亡。英軍隨即組建第1化學兵旅,並於同年9月在西線的盧茲向德軍實施毒氣反擊。其他主要交戰國,法軍和俄軍於1915年,美軍於1917年,相繼組建化學兵部隊。初期,化學兵的裝備比較簡單,主要有用來施放毒劑的吹放鋼瓶、毒煙罐和化學迫擊炮等。對毒氣防護的組織工作,起初由軍事醫務(衛生)部門負責。隨著化學武器和防護手段的發展,1917年夏,有些參戰國建立了化學兵領導機構和防毒分隊。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化學武器的投射任務主要由炮兵、火箭兵和航空兵擔任,化學兵負責參與組織並直接擔負部分使用任務,但主要擔負化學防護任務。核武器出現後,化學兵擴大了防護任務範圍,改進了編製和裝備。

炮兵在中國有悠久的曆史,遠在明代永樂年問(1403),京軍中就有相當規模的主要使用火炮的戰鬥部隊,當時叫做“神機營”。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與軍隊同時誕生,八一南昌起義就有炮兵營,紅四軍編有炮兵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炮兵在合成軍隊中的比重得到加強,國產的自行火箭炮、自行榴彈炮、自行加農炮利用本身的動力,極大地提高了炮兵作戰的機動能力。各種高炮和各種類型的防空導彈,形成了高炮與導彈相結合的防空武器係統,從高空、中空、低空到超低空都布下了層層火網,大大提高了我軍的防空保障能力。20世紀5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研製、裝備新式炮兵武器,從而出現了反應更快、射程更遠、精度更高、威力更大、自動化程度更高的新型炮兵部隊。

裝甲兵

陸軍中以坦克和其他裝甲車輛為基本裝備的戰鬥兵種,又稱坦克兵。一般包括編入統帥部和軍區的獨立裝甲兵部隊,編入軍以下部隊的隊屬裝甲兵部隊、分隊。獨立裝甲兵部隊編為坦克(裝甲)集團軍、師、旅、團等;隊屬裝甲兵部隊、分隊編有軍屬

防化兵

防化兵是軍隊中擔負防化保障與噴火、發煙任務的兵種,亦稱防化學兵,有些國家稱化學兵。通常由核觀測、化學偵察、輻射偵察、洗消、噴火、發煙等部隊、分隊組成,設有領導指揮機關和教學、科研機構。主要裝備有核爆炸探測儀器。化學觀測器材,核輻射探測儀器,化學偵察器材,化驗車、防化偵察車、洗消車,有的還裝備有在沾染區或毒區快速偵察的直升機。主要任務是:實施核觀測、化學觀察和化學、輻射偵察及非專業性生物偵察,實施劑量監督和沾染檢查,消毒和消除沾染;組織實施煙幕保障和噴火,協同步兵遂行戰鬥任務;研製和提供新型的裝備。有些國家化學兵還擔負實施化學攻擊的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曆來反對化學戰爭,一貫主張禁止研製、生產和使用化學武器,中國人民解放軍防化兵隻擔負防化保障任務,是軍隊對核、化學、生物武器防護的技術骨幹力量。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交戰國為使用化學武器開始建立化學兵。在戰爭中用毒,古代就有記載。公元前5世紀的伯羅奔尼撒戰爭中,斯巴達人曾使用硫黃燃燒產生有毒的煙,攻擊對方。19世紀中葉,出現了將人工合成的有毒物質裝填在彈丸內使用。到19世紀末,隨著資本主義國家化學工業的發展,毒劑和其他毒物才有可能大量用於戰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的幾個月內,法國軍隊向德國軍隊發射裝有催淚劑溴乙酸乙酯的槍榴彈3萬發,德軍向法軍發射3000發含有聯二茴香胺鹽酸鹽的榴霰彈。1915年春,德國在戰爭部設立A10局,進行毒氣試驗,並將第31工兵團改編為毒氣施放團。同年4月22日,德軍在比利時的伊普爾地區向英法聯軍首次實施大規模毒氣襲擊,使英法聯軍約有1.5萬人受到毒害,近5000人窒息死亡。英軍隨即組建第1化學兵旅,並於同年9月在西線的盧茲向德軍實施毒氣反擊。其他主要交戰國,法軍和俄軍於1915年,美軍於1917年,相繼組建化學兵部隊。初期,化學兵的裝備比較簡單,主要有用來施放毒劑的吹放鋼瓶、毒煙罐和化學迫擊炮等。對毒氣防護的組織工作,起初由軍事醫務(衛生)部門負責。隨著化學武器和防護手段的發展,1917年夏,有些參戰國建立了化學兵領導機構和防毒分隊。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化學武器的投射任務主要由炮兵、火箭兵和航空兵擔任,化學兵負責參與組織並直接擔負部分使用任務,但主要擔負化學防護任務。核武器出現後,化學兵擴大了防護任務範圍,改進了編製和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