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3 / 3)

當時的物價是很低的,一分錢可買一片撲克牌大小的山楂片,一小包金桔丸;兩分錢可以買一根約半米長的甜甘蔗;五分錢的選擇範圍就更大了,可以很牛氣地走進國營副食店,服務員用一個小小竹筒在裝滿葵花子的貨箱裏使勁一舀,滿滿的一竹筒瓜子就倒進口袋裏了。

那個時候我愛吃一種叫五味薑的零食,五分錢一包,有些貴,所以不常買。這五味薑究竟有哪“五”味,至今也沒搞明白,隻知道吃起來很辣,也很甜,經常辣得我口水、眼淚一塊流,但越辣越想吃,越吃越有味,吃完一片後還要將大拇指和食指上的薑味舔得幹幹淨淨,不舍得浪費一點兒。

小時候還有收舊牙膏皮和舊鞋的,可以用它們來換錢或者換小玩具。所以那時候不懂事,為了早點換上玩具就在刷牙的時候將牙膏狠狠地擠出一長溜,巴不得它早點用完,為此我沒少遭父母的責罵。

記得一天下午,鄰居劉大爺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一毛錢角票,讓我到合作社幫他買盒煙,‘大生產’的,9分錢一盒。

可是那時候我還小,看著手裏的一毛錢,嘴饞的我終於禁不住供銷社那些糖塊甜甜的誘惑,買了五塊吃了起來。

吃糖的時候我心裏別提多興奮了,大概有一年多沒吃到了。可是不到一會兒,糖就吃光了,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闖了禍:兩手空空,怎麼跟劉大爺交代?

那天我很晚才回家,向媽媽認了錯,沒想到的是媽媽不但沒打我,還讓我吃了飯。

第二天,爸爸掏出一張角票,囑咐我把它還給劉大爺,跟他認個錯。由於羞於見到我最喜歡、也是最疼愛我的劉大爺,我沒把角票還給他,而且有意地避開他。

一天我放學回家,在路上碰到了劉大爺,我趕緊從衣服口袋裏找出爸爸給我的角票,雙手遞給他,劉大爺笑笑說:“買根鉛筆吧。”把角票又塞到我的手裏,最終劉大爺沒有要那一角錢。不過我並沒有用它來買鉛筆,而是把它珍藏起來,時刻提醒自己別人的東西始終是別人的,凡事都要憑自己的本事去爭取。

懷舊時分

“一分錢一塊水果糖,兩分錢一盒火柴,三分錢一支冰棒,五分錢坐五站公共汽車,一毛錢看一場老電影……”劉歡的筆下的童年生活,“沒有果凍布丁,隻有牛皮糖;沒有過山車,隻能跳房子;沒有唐老鴨,隻有周扒皮”,這就是那個時代最真實的寫照。

50吃喜糖

在我小的時候,一是盼望著過年,二是盼望著誰家娶媳婦——這樣的話,就有喜糖吃了。

在我小時候,別人結婚可是一件大事——那也是我們最快樂的時候。為什麼呢?誰家結婚,我們不在乎,我們隻在乎孩子們關心的事情。因為婚禮中有個儀式叫“撒喜糖”。

每到那個激動人心的時刻,大人們“撒喜糖”,呆在一邊的我們隨時“候命”——隨時像一群小瘋子一樣去搶那些糖,再就是去撿那些沒有炸響的鞭炮——這是小孩子們的副業。我曾經幸運地撿到粘在一起的七塊糖。這段經曆真讓人懷念呀。

經濟不發達的那個年代,通常糖有三種——

一種是黑硬的,石頭一樣,這樣的糖最普遍,是下等糖;一種是產自上海的奶糖,名為“大白兔”奶糖,軟軟的,一般是比較稀罕的,幾乎沒有人會“忍心”拋撒這種糖果。這是上等糖;第三種是冰糖。

其實,“撒喜糖”也就是結婚的人家象征性地撒上幾把“下等糖”,可以肯定的是,撒在地上的糖一個也不少地被我們撿光。它給我們帶來的不僅是口舌上的甜蜜,還有希望,我們總是幻想著那兒還有漏掉的。這個信念給了我們極大的快樂,每次走過那個地方,都會假設一下要是真的有上次漏掉的呢,為此我們都要對那個地方多看幾眼。

每當進入臘月——這時候是結婚的旺季,我就整天就盼著有人結婚。天天搜集誰家可能結婚的信息。可想而知,那時候能吃到糖是多麼幸福的事情了!

當然,也有沒有喜糖吃的時候。沒有糖吃的日子比較單調。

我們也想到了一個方法——在我們學校的附近有一家礦場,礦場裏的人吃的水是河水,先抽到一個大水池中,先澄清,然後再通過管道輸送到幾個公用的自來水龍頭,大家從那兒往家裏挑。澄清水需要用明礬,在水池頂上堆著,因為明礬太像冰糖了,所以,我們總是會在某個百無聊賴的日子裏,在那兒一塊塊兒地舔明礬。我們懷著一種渴望——萬一從明礬裏麵找到一塊冰糖呢,那該是多麼好的發現呀,可是每次都沒有收獲。

懷舊時分

童年的生活有時候是百無聊賴的,有時候想法也很天真。為了一塊糖,會產生很多的想法,這也是那個年代帶給我們的童年禮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