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庭起身,倒了兩杯開水放在桌前,傾身坐下,閉了閉眼,還是道,“其實我和巧巧認識的時候,是在我去哈佛留學那年。”
她那個時候挺美好的,笑起來的時候肆無忌憚,哭起來的時候也是毫無顧忌。
巧巧最喜歡挽著他的手臂,纖長的五指輕輕地抓著他的衣裳,頭靠在他肩膀,整個人的重量都搭在他的身上。
不過她並不重,反而清瘦地讓人心疼,整個人給人的感覺不是營養不良,而是恰到好處。
這種恰到好處的身材,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那時的巧巧在他眼裏,真的是世界上的獨一無二。
對著他的時候,巧巧最喜歡做的事情是嘟嘴。紅潤飽滿的嘴唇,微微嘟著,說不出的誘人。
“易庭,我想吃糖葫蘆。”巧巧也總是喜歡連名帶姓地喊他的名字。然後纖瘦的手指就指向她說的糖葫蘆。
其實巧巧不是嬌氣的人,特別是某些時候,反而冷靜淩厲地讓人害怕。
恐怕那個時候,就已經有些彰顯出她的本性了。
讀書幾年,巧巧的學費和生活費全部都是易庭在出。不過對於他來說,這並不算什麼就是了。
那時的他,是真心喜歡這個女孩子。所以快畢業的時候,他帶她去見爸爸。
可是巧巧並不想去,她還想讀書,她說她的夢想是學醫,她想要去學醫。
學醫……
巧巧把他放在了最後一位。
她曾經掰著手指給他看,“第一是爸爸,他是我最最崇拜的人。第二是媽媽,第三是妹妹。”
這些都是她的家人,他排在最後心甘情願。
可是,現在連一個興趣都比他重要。他心裏不是不失落的,但是從小養成的良好涵養,讓他還是願意尊重她所有的意思。
去學醫,可以。交了所有費用,又去學校打招呼告訴所有人,這是他的女朋友。
從此沒人敢欺負她,甚至沒有男的敢打她的主意。
他等了巧巧五年,等到連自己的夢想都放棄了,慢慢開始接手一些子公司練手。
終於等到她畢業。然後迫不及待地帶她去見爸爸,巧巧很隨意,連妝也沒有化。
可是他不介意,隻要可以娶了巧巧,不管她是什麼樣的,他都很喜歡。
爸爸坐在辦公椅上,有些疲憊地揉著額頭。他知道爸爸一向很忙很累,卻願意抽出時間來見他們一麵,他已經覺得足以。
“易先生,您好。我是尹珩玉。”巧巧朝爸爸鞠了個躬,?算不上多親熱,該有的禮貌卻不少。
他站在旁邊,有些局促。
“尹珩玉?”葉芷突然打斷了他的回憶,嘴裏喃喃著這個名字。卻總覺呃得有些熟悉。
易庭端起茶水喝了一口,掩飾住嘴裏的苦澀,看了一眼還在冥思中的江葉芷,直接一仰頭喝下整杯水。
他還沒有說完。
後來爸爸眯著眼睛,看了一眼巧巧,直接當著他們的麵搖頭道,“人不如其名。你的本性不是這樣,卻被你死死壓製著。”
爸爸的話一向是準的,他卻不信,頭一次和爸爸紅了臉,直接拉著巧巧的手就走,連道別都沒有。
那個時候,到底是年輕氣盛!
“易庭,我們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