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美國的立法實踐(1 / 3)


第一節 美國的立法實踐

一、美國對同性婚戀立法的曆史演變

(一)對同性戀否認的階段(建國——20世紀50年代)

美國從建國之初在人們的心目中就是一個民主和平等的國家,這種精神在其憲法中得到了彰顯。但同時美國又是一個信仰基督教的國家,《聖經》對同性戀的否認態度也就成為美國人對同性戀的至尊看法。在法律上,1776年美國獨立後,各州陸續製定或重修法典。從修訂的情況看,大部分州都不再對同性戀案治死刑罪,但懲罰仍然相當嚴厲,僅次於暗殺、綁架和強奸罪。根據現在一些學者的研究,當時真正被治罪的同性戀案其實也比較少見,但無論如何,同性戀行為的定性仍然是一種罪行。1791年,原先13個州簽署的《權利法案》(The Bill ht)繼續認為同性戀行為是一種犯罪,這在法律上一直持續到2003年才被徹底打破。另外,由於當時美國人對同性戀的認識不夠,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在政策和法律上都是“正大光明”的。哪怕在就業上,也存在著巨大的歧視,在當時,沒有一位公開自己性取向的同性戀者能夠在聯邦政府任職。艾森豪威爾總統在就任後不久的1953年就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禁止同性戀者在政府和軍隊中任職,並且要求與政府有契約關係的公司查出並解雇它們的同性戀職員。總的看來,當時的同性戀者基本人權都受到了極大的挑戰。“50年前,換句話說,同性戀者並不僅僅受到嘲諷。他們被係統地剝奪了公民權利:自由集會的權利,出入公共場所的權利,自由言論的權利以及自由選擇親密伴侶的權利。他們麵臨著我們今天所無法想象的監督和騷擾。”當然,在這一階段,許多同性戀者沒有停止過爭取權利的鬥爭。一是,成立了相關的“維權”組織。1924年,美國“芝加哥人權協會”成為最早為人所知的爭取同性戀權利的組織;1951年哈裏·海伊組織了“Mattae協會”,這是美國第一個全國性的同性戀者權益組織;1956年名為“Bilitis之女”的全國性女性同性戀組織建立。二是,進行公開活動。20世紀二三十年代,數以千計的紐約人參加過由黑人同性戀者在哈萊姆舉辦的舞會,而1931年紐約時代廣場最有名的兩家夜總會已公開作為同性戀者光顧的場所。但是,由於受《聖經》的影響,加上醫學對同性戀研究的匱乏,當時的美國人總體上還是認為同性戀是邪惡的,不光彩的,法律上認為是犯罪的。

(二)對同性戀寬容、但尚未全聯邦同性戀合法化、更不承認同性婚姻的階段(20世紀60年代—90年代)


第一節 美國的立法實踐

一、美國對同性婚戀立法的曆史演變

(一)對同性戀否認的階段(建國——20世紀50年代)

美國從建國之初在人們的心目中就是一個民主和平等的國家,這種精神在其憲法中得到了彰顯。但同時美國又是一個信仰基督教的國家,《聖經》對同性戀的否認態度也就成為美國人對同性戀的至尊看法。在法律上,1776年美國獨立後,各州陸續製定或重修法典。從修訂的情況看,大部分州都不再對同性戀案治死刑罪,但懲罰仍然相當嚴厲,僅次於暗殺、綁架和強奸罪。根據現在一些學者的研究,當時真正被治罪的同性戀案其實也比較少見,但無論如何,同性戀行為的定性仍然是一種罪行。1791年,原先13個州簽署的《權利法案》(The Bill ht)繼續認為同性戀行為是一種犯罪,這在法律上一直持續到2003年才被徹底打破。另外,由於當時美國人對同性戀的認識不夠,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在政策和法律上都是“正大光明”的。哪怕在就業上,也存在著巨大的歧視,在當時,沒有一位公開自己性取向的同性戀者能夠在聯邦政府任職。艾森豪威爾總統在就任後不久的1953年就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禁止同性戀者在政府和軍隊中任職,並且要求與政府有契約關係的公司查出並解雇它們的同性戀職員。總的看來,當時的同性戀者基本人權都受到了極大的挑戰。“50年前,換句話說,同性戀者並不僅僅受到嘲諷。他們被係統地剝奪了公民權利:自由集會的權利,出入公共場所的權利,自由言論的權利以及自由選擇親密伴侶的權利。他們麵臨著我們今天所無法想象的監督和騷擾。”當然,在這一階段,許多同性戀者沒有停止過爭取權利的鬥爭。一是,成立了相關的“維權”組織。1924年,美國“芝加哥人權協會”成為最早為人所知的爭取同性戀權利的組織;1951年哈裏·海伊組織了“Mattae協會”,這是美國第一個全國性的同性戀者權益組織;1956年名為“Bilitis之女”的全國性女性同性戀組織建立。二是,進行公開活動。20世紀二三十年代,數以千計的紐約人參加過由黑人同性戀者在哈萊姆舉辦的舞會,而1931年紐約時代廣場最有名的兩家夜總會已公開作為同性戀者光顧的場所。但是,由於受《聖經》的影響,加上醫學對同性戀研究的匱乏,當時的美國人總體上還是認為同性戀是邪惡的,不光彩的,法律上認為是犯罪的。

(二)對同性戀寬容、但尚未全聯邦同性戀合法化、更不承認同性婚姻的階段(20世紀60年代—90年代)

二戰後,美國人的價值觀悄然地發生了一些變化,特別是60年代以來,隨著美國青年反正統文化運動的高漲,同性戀和性解放在年輕一代中贏得了廣泛的支持,並同吸毒、搖滾樂一起成為美國青年厭惡現實、追求自我、豐富感覺和獲取新意識的手段。1969年6月27日,警察對紐約格林威治村克裏斯托佛大街石牆酒吧的襲擊引起了同性戀的抗議,約有400名同性戀者高呼“同性戀權力”與警察發生暴力衝突,導致持續3天的暴亂。這一事件是同性戀運動的轉折點,標誌了相對沉寂的同性戀運動時代的結束和同性戀權利解放運動時代的開始。1969年7月底,紐約成立首次用“同性戀”為組織命名並和對“解放”的呼籲聯係起來的“同性戀解放陣線”(The Gay Liberation Front),它自稱是新左派風格的革命組織。石牆騷亂的鬥爭口號和同性戀解放陣線迅速在全國激進分子中擴散開來,不到一年,同性戀解放群體組織擴散到了全國的校園和城市,同性戀解放運動正式誕生。同性戀由此走向公開,成為一支有影響力的力量。“自70年代以來,美國同性戀運動的主要目標集中在以下五個方麵:(1)結束對同性戀者各種形式的束縛;(2)製定法律,禁止在住房和就業等方麵歧視這一社會集團;(3)取消雞奸法;(4)承認男、女同性戀者的愛戀模式;(5)大眾宣傳媒介要客觀公正地報道他們的活動,不能醜化這一集團。總之,他們要求在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麵上能夠獲得與異性戀者平等的地位。”在實踐中,隨著醫學對同性戀的深入研究,1973年,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將同性戀從《診斷與統計手冊》(第2版)中去除,以“性傾向紊亂”取而代之。“性傾向紊亂”也包括那些對自己的異性戀傾向感到不安並希望成為同性戀者的異性戀者。1978年,第3版的《診斷與統計手冊》將“性傾向紊亂”改成了“自我失諧型同性戀”(Ego—Dystonioxuality),專門針對那些對自己的同性戀傾向感到不安並要求改變的人。在1986年推出的《診斷與統計手冊》第3版修正版中,“自我失諧型同性戀”也遭到了徹底的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