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吏治與南北黨之爭 第3章(1 / 2)

第八卷 吏治與南北黨之爭 第3章

都察院在有清一代肩負起監察文武百官的重任,為順治帝此番整頓吏治的一把利劍。為此,順治帝叮囑老臣洪承疇:務必使今後的都察院,“凡朝廷政事得失,民生利弊,以時條上,百官有奸貪汙績,亦得據實糾彈”。洪承疇肩負著順治帝這一片殷切的期待,自然不敢怠慢。他思忖陳名夏、陳之遴為皇帝跟前新進寵的紅人,於是,便邀請二陳在北京火神廟開了一個小型會議,想請二陳就都察院禦史們的工作狀況發表一點個人意見。就這件事來講,洪承疇違反了正常的工作程序。因為,都察院肩負著糾察大權。理論上說來,皇帝以下,所有政府大員都得接受都察院禦史們的監督;二陳未經皇帝許可,是絕對不允許插手都察院內部的人事調整的。

這時,都察院中卻有一個風頭很健的禦史叫張煊。順治八年(1651年),他給剛剛親政的順治帝上了很多跟反腐倡廉有關的奏折,因此給順治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實上,都察院內部的廉政風暴也是張煊引起的。他舉報都察院同事李道昌、王士驥、金元正、匡蘭兆、李允嵒等禦史,下到基層徇私舞弊。這才使順治帝下定決心,派老成大臣洪承疇進駐都察院進行整頓。

洪承疇甄別的結果,簡直把原都察院抄了一個底朝天。原都察院諸禦史中,除了陳昌言等二人因業績留京升官,李道昌、王士驥這幾個被參劾的禦史是肯定丟官的了,而包括張煊在內的另外11個禦史則全部外放到地方上去搞監察。都察院大院重新啟用了魏琯等22名新鮮血液。

這一來,張煊就不樂意了。他跟新上任弘文院大學士陳名夏關係不是很好,他覺得一定是陳名夏跟洪承疇講過自己的壞話,才導致如此不公的處理結果。於是,順治八年五月二十八,張煊便向諸王議政會議寫了一封檢舉信,控告陳名夏“十罪、二不法”“諂事睿親王”“結黨營私”諸罪狀。又推斷洪承疇、陳名夏、陳之遴這幾個家夥躲在火神廟秘密會議,根本不是商量什麼整頓都察院的事兒,而是密謀逃叛大清!否則,洪承疇這家夥為什麼要將他的老母親偷偷地送回福建鄉下呢,這不就是以絕後顧之憂的打算嗎?

張煊這樣的疏奏送到了朝堂,其威力不亞於一顆重磅炸彈,整個朝廷都議論開了。當時,正好順治帝到內蒙古草原去狩獵了。守家的巽親王滿達海不敢自專,隻好把洪承疇、陳名夏等人暫時看管起來。順治帝回來,諸王大臣會議立即審案。洪承疇回答:“老母親年紀大了,想葉落歸根,所以,便托人將老人家送回了故鄉。這一點,我沒有事先向皇上請示,我承認自己犯了無組織無紀律的錯誤。至於火神廟的會議,當時,皇上不在家,我跟陳名夏、陳之遴兩人確實是商量都察院的公事。”洪承疇的態度很誠懇。洪承疇是孝莊太後力薦給順治帝的棟梁之材,順治帝也沒有理由因為洪承疇私送母親回故鄉這種事情,便把洪承疇這樣的棟梁之材給雪藏了。因此,順治帝當時責備了洪承疇幾句,這件事情就算是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