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3)

“叫三組四組的編編趕緊出來看帥哥了!”

“林編輯!林編輯!你別急著帶他走啊!來張正麵再走也不遲啊喂!”

……

林初童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撥開重重人群,拽著陳躍的手一口氣衝進電梯裏,關門,按樓層鍵。

她抬頭看看,陳躍的下巴被姑娘用手機戳的紅紅的,瞧著就疼,他不高興地拍拍運動鞋上的鞋印,皺眉“嘖”了一聲。

林初童道歉:“對不起,是我的失職,保密工作沒做好,害你受傷了。”

陳躍:“沒事,隻能怪我長得太帥了。”

林初童:“……”

想了想,還是把自己的小馬甲脫下來,跳起來蓋在陳躍頭上。

陳躍:“很醜,不要。”

林初童:“蓋著吧,萬一你以後紅了呢?就算要曝光,給網民的第一印象也不該是這些亂七八糟的照片,拍得跟嫖|娼被抓一樣,難看死了。”

陳躍:“蓋著更像,好嗎?”

最後還是拿她的小馬甲蓋住腦袋,從他這個高度看下去——

丫頭領口裏麵還是有點料的嘛。

他倆走出電梯的時候,另一側樓道跟著就立刻衝下來一批同事,喪屍狀張牙舞爪撲了過來。

林初童拉著陳躍往街上跑,趕緊攔了一輛出租車就把陳躍給塞了進去,追上來的同事們還在拿手機試圖拍陳躍,但小馬甲蓋住了他大半邊臉蛋,大家拍來拍去隻能拍到他漂亮的下巴。

林初童對司機說:“師傅麻煩開車!”

出租車終於開走了。

林初童鬆了一口氣。

然後同事們紛紛圍上前來,露出磨刀霍霍向菇涼的笑容。

出租車內。

司機從後視鏡看了看那個年輕人,他把馬甲拿在手裏,露出帥氣的臉龐,看起來蠻帥的。

司機說:“你笑起來有點眼熟,對對,我看過你演的那個偶像劇!剛才那些是你的粉絲吧?現在的粉絲真是瘋狂,也不管明星願不願意就亂拍。我就理性多啦。要不,待會兒你能不能讓我拍張照?”

陳躍一臉嚴肅的指了指溫馨提示牌——開車請勿與司機聊天。

司機:哼,帥哥什麼的,最討厭了啦。

林初童晚上下班回家的時候買了好多菜和一打喜力啤酒,想要慶祝一下勝利的喜悅,以及借酒澆愁,一解惹毛男友的苦悶。

因為下班前律師終於拖著半條命回來了,並且帶回了一個壞消息——陳躍雖然沒有和浮光正式簽約,但他獨家授權浮光網站刊載《核桃》全文作品,獲得的盈利更是以陳躍七,浮光三的比例分成,厚的跟字典一樣的合約書簽訂了一係列喪權辱國不平等條約。

浮光的壞消息對於林初童來說就是好消息,不知道陳躍的律師是怎麼贏得的談判,反正隻要陳躍是自由作家,稿費沒有被剝削掉,就皆大歡喜了。

停在陳躍家門口,她習慣性的拿出鑰匙,但是想了想張濤,又把鑰匙收了起來,敲了敲門。

開門的是個美女。

五官跟範冰冰一樣驚豔的那種美女。

她咽了咽口水:“陳、陳先生在嗎?”

沒想到美女見了她兩眼直冒紅心,月牙似的眉眼笑得彎彎的,捧住林初童的臉蛋就親了一大口。

啵的一聲清脆有力。

把客廳沙發上幾個男人都看懵了。

當然,不包括陳躍。

美女說:“躍哥,你的小助理長得太對我胃口了!我就喜歡這種蠢萌蠢萌的小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