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以後林初童把幾十支LAMY攤在茶幾上挨個兒愛|撫,最後得出一個結論:每一支筆都是零瑕疵。
林初童覺得自己真是龜毛,正宇廣場的商品怎麼會有瑕疵?
然後她隨便拿起其中一支遞給陳躍,還隨筆奉上三百八十六塊錢。
陳躍看著茶幾上疊的整整齊齊的三百八十六塊紙鈔,嘴角抽搐:“為毛要給我錢?”
“就算購物廣場是你家開的,但這些商品又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賣出去哪有不收錢的道理。”
“誰說是我家開的!!!”
林初童:“……”不是你家開的難道剛才我們是在打劫?
“算了算了趕緊把東西拿走,我不想看見它們!”陳躍越想越煩,揮揮手,“你也退下吧,朕要碼字了。”
林初童強壓心頭狂喜,默默地把幾十支筆通通卷走,暗爽:“喳——”
“等等!”陳躍又說。
林初童一秒變苦瓜臉轉身。
“我的筆。”
“啊?”
“你的簽約禮物!!!”
“哦哦哦!”
林初童恍然大悟,從懷裏隨便拿了一支筆盒遞給他,漫不經心的,然後她還隨筆附贈三百八十六塊錢。
如此隨意。
如此銅臭。
之前小心翼翼為他挑選禮物的真心shi哪兒去了!
特麼他一時意氣用事掃蕩這麼多筆回來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剛剛還覺得帥斃了,現在看來簡直蠢爆了好麼!!
林初童還問:“要熱睡前牛奶麼?”
“不是說了要通宵碼字!”
林初童乖乖退下。
陳躍直接洗洗睡了,他決定要用偷懶不碼字的行為,懲罰呆瓜編輯對她家作者的漫不經心。
可惜睡得太早,違背生物鍾,於是睡到半夜就開始似夢非醒。
他仿佛回到小時候。
一家人住在四合院的過苦日子的年代,那時候他和陳宇寧還睡一張床,那時候,他老母還沒跟他老爸離婚。
朦朦朧朧的,他看到一家人圍在桌子前吃飯,老母的手藝還是那麼慘不忍睹,白斬雞燒成黑烏雞,還一人一隻雞腿,分別夾給他和陳宇寧。
陳宇寧這個馬屁精二話不說就給啃了,還裝作一副很好吃的樣子,扮乖巧討好老母。
但他打小就誠實,因為難吃,所以堅決不吃,立刻把雞腿扔到地上。
嬌滴滴的美女老母氣得淚汪汪,一抬手把他的碗給摔了,罰他晚上餓肚子不許吃飯。
那晚他餓哭了的時候發誓,以後誰給他做好吃的他就做他們家的人。
吃著吃著就談到了期末成績,他的語文成績又拿了全班第一,陳宇寧的語文考試還是不及格。
老母沒有誇獎自己,反倒是捧著陳宇寧的小臉又是親又是哄又是以資鼓勵,弄得他都想下次也考個不及格了。
浮光掠影,晝夜更替,快樂的時光很快就過去了,場景終於又轉換到那一夜。
漂亮的老母穿著碎花連衣裙,提著棕色皮箱,坐上了一部陌生的豪華轎車,她抹著眼淚對老爸說:“你要哥哥,還是要弟弟?”
老爸沒說話。
然後她說了一句讓他永遠烙在心底的話:“我要哥哥。”
車子開走了,老爸這才發現一直躲在牆角的小陳躍,他想要去攔,但小陳躍發了瘋一樣的追著那輛遠去的豪華轎車,哭喊:“媽媽你不要走……我會乖乖聽話……媽媽我也喜歡你燒的菜……嗚嗚媽媽……求求你不要丟下我們……我下次考試一定會努力不及格的求求你了……”
但是車子永遠都不會為他停下來,就像記憶裏,和以往每一次夢境裏的場景一樣,它會消失在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