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抱歉這一章不是更新,浪費大家時間和感情了,但是這槽點我不吐不快。
今年的7月底,我當時正接受學校的安排外出培訓,晚上接到校領導的通知說我們班兩個學生因為偷車被派出所抓起來了,當時我的內心是崩潰的因為這兩個學生在學校表現都還好,尤其是學生x平時是一個很乖的孩子,很懂事也有禮貌,當時因為我在出差所以沒有馬上回去。
三天後我回到家裏,跟兩個校領導一起去了解這件事情,知道這次偷車實際上是一個學生在外麵玩的時候看到路邊停著一輛沒有拔鑰匙的電瓶車就擅自騎走去玩,然後又借給另外一個同學玩,最終兩人被抓,派出所念在x同學還隻是一個孩子於是讓他保釋離開,但是案情還在審理所以我們老師被要求入戶告知學生和家長一些事情。
到了學生家裏我們了解了一些情況,當時這個x的家長表現的就非常奇葩,表示‘不就是一輛破電瓶車嗎?不值錢,這玩意他自己家裏有好幾輛’,‘偷電瓶車隻是一件小事,大不了他花錢賠償失主就好了’等等一些言論。因為剛好失主是我們同行一個校領導的朋友,於是就跟x同學的父親說,這件事情我們會幫忙協調,你家長隻需要去跟派出所說一聲希望念在孩子馬上就要高考(x今年高三)的份上盡量不要按刑事案件定罪,因為被盜竊的車輛其實也不是很新,都已經騎了好幾年了,麻煩家長去找物價局估價的人說一下盡量把價錢估得低一點這樣就不要移交到檢察院。
當時這麼說完之後我們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結果今年十月底,在高考準備前的一個星期我們學校接到通知,x同學的估價結果出來了,電動車估價2100,再加上車子裏的900現金和一些其他財務加起來3400左右,超過了刑事案件的標準,已經被移送檢察院了。
於是我和校領導第二次到x同學家裏,還是他的父親,這一次他又拿上次那套話來說事。我們老師特地和他申明了,如果檢察院那邊不撤訴,我們學校是肯定要按照中學生管理規章將他退學的,並且向x父親建議,因為孩子在校期間表現良好,又得到了失主的諒解,外加馬上就要參加高考了,隻要跟檢察院說一聲看在他還是未成年的份上說不定就撤訴了。
結果x父親在我們說話的時候嘴巴裏就一直在說社會對他不公,對他兒子不公平,如果放在以前偷一輛摩托車算不了什麼,如果我們學校將x同學退學他就要去教育局去縣裏麵告我們學校,如果教育局不受理就要告到省裏去,如果都不行他就要登報讓全社會的人都看看教育部門是怎麼對他兒子‘不公平’的。對於我們老師建議的讓他去檢察院申請撤訴的事情一句話也沒有說會不會做。
時間又到了上個星期五,因為馬上就要高考報考了(中職學生是參加春季高考,現在就在報名),但是x同學那裏的事情還沒有解決,校長這裏下達最後通知要求x同學自己主動退學,學校方麵給他保留一個麵子不張榜公示避免對孩子的心理產生不良影響,結果處分決定一下來x同學的父親就來學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