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是什麼意思?”任淩雲冷問。
“唐大不但親自來了,而且已經對你們設下了重重埋伏,你們現在人陷此地,以為還能安然無恙?我知道你們的人並沒有真的離開,還在等著你們,但是唐大的手段,啊詞,你是最清楚的,我現在馬上要你跟我走,不然再等下去,你就算想走也來不及了!”唐拾昧恨道。
唐詞臉上露出了震驚神色,任淩雲已從她的臉上看出唐拾昧說的並不是假的。
“他口中的唐大,真的有這麼厲害?”任淩雲冷哼了一聲,向唐詞問道。“你知道天下最毒的一種毒是什麼?”唐詞說。任淩雲道,“這我當然知道,是“寸斷”之毒,傳說這種毒是由世間最毒的百種毒物混合而成的,沾著必死無疑,身體會寸寸爛掉。”
“但唐大卻比這寸斷之毒毒上十倍,我說的當然是他這個人。”唐詞道。
“你好像很怕他?”任淩雲聽了神情不變。“凡是知道他的人,沒人不怕他。”唐詞道。任淩雲不說話了。
唐詞看著沉默的任淩雲,竟緩緩的站起了身來,然後她看向了唐拾昧說,“拾昧,你走吧,我是不會跟你走的,如果讓唐大知道了你竟然會到我這裏來通風報信,他是絕不會放過你的。”
“好……我走……我殺了他就走!”
就在這一刹那,唐拾昧己拔出了劍。
劍如電,快如光!
唐拾昧竟然用的是一把金劍,一把在劍刃之上鍍了金的劍!
——唐拾昧雖是唐門中人,但他對唐門武功嗤之以鼻,因為唐門的所有武功,都是需要配合唐門暗器,但唐門的所有暗器皆淬毒!要發射唐門的暗器,每每都要先帶上讓唐拾昧厭惡之極、在他看來笨厚無比的鹿皮手套,唐拾昧天生就厭惡帶上手套的感覺,所以他棄唐門暗器而不用,反專心練起了劍。
——唐拾昧一練起劍,就好像千裏馬遇上了伯樂,最後他不但劍術大成,還功成名就,在江湖上連出了名號。
金色的劍瞬間便對著任淩雲刺了過去!
劍光燦目刺眼,迷神眩忘。
劍出雖然不過一瞬,但他的身形卻非常高雅。他每一個動作,都像一條快活而優雅的魚,每一招一式,都優雅眩迷到了極致。
但這種優雅,卻是致命的。
優雅中帶著殺氣,殺氣中不失優雅,但每一招卻皆是殺伐。
唐拾昧的這種劍法無疑很好看,好看又很實用。如此好看的劍法,卻是隻為了殺人而用。他的每一劍,都招招奪命,劃出了眩迷劍光,先亂人心誌,再殺人,極為有效。
隻可惜,他的對手是任淩雲。
任淩雲雖然在俠劍折斷之後就再不用劍,但他依然有劍。
對任淩雲來說,他的手中縱然無劍也無妨。
因為劍在心中。
麵對唐拾昧刺來的如此耀眼、卻又招招置人死命的劍,任淩雲沒有避,而是隻一抬手,就用兩根手指捏住了唐拾昧刺來的劍的劍刃!
劍徒止。
唐拾昧駭然失色,他苦練了整整一十八年的劍,竟然就這樣輕鬆的被人給捏住了。這讓他怎麼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