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他去了關押阿媽那個情人的牢房,親手用刀,把他一點一點淩遲處死。
十二歲,他挑贏了部族第一勇士,用武力證明了自己的實力,成為西蒙少族長。
他是西玄。他痛恨那個姓,所以他隻稱自己為——玄。
在西蒙,一切以武力為尊,隻要你有那個能力,你隨時可以找人挑戰。
而他,身為少族長,部族的順位繼承人,隻要打贏族長,他隨時能登上那個位置,取而代之。
即使西泰不承認他的血脈,他也壓製不了他的出位。
武力代表一切,這就是西族的殘酷,也是西族統一的原因。
他知道西泰不待見他,他就偏要讓他時時看見他,讓他天天如鯁在喉。
他就是要做那根刺,讓他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一年時間,他掃掉了西族所有反對他的聲音,或者降服,或者,死。
他的能力真正得到了長老幹事的認可。他的勢力開始能與西泰抗衡。
在部族裏,兩人幾乎是各自為政,他手中的權利越大,西泰對他越是忌憚。
如今他唯一差的,就是一個族長的頭銜。
隻要他挑戰西泰,並且贏取勝利,那麼他將成為,比西泰更年輕的西蒙族長。
所以,現在的西玄,是西泰最強力的競爭對手,也是西泰最嫉恨的眼中釘。
在西泰眼中,西玄早就不是他的兒子。
以十三歲的年紀,就能跟西泰兩分勢力,人們開始瘋傳,說他是天才少年。
沒人知道,他為了那個位置付出了多少努力。
要贏比他經驗豐富閱曆更多的強者,他靠的,不僅是武力,還有豁出命的氣勢。
為了達到目的,他可以用命相搏。
對於惜命的人來說,他就已經贏了先機。
他對別人狠,對自己更狠。
沒人教他怎麼樣變強大,怎麼樣提升自己的能力,怎麼樣突破自己的極限。
他靠的,是親身進入獸脈,跟一頭頭野獸拚命廝殺,
在一次次倒下,一次次接近死亡中,體會、領悟,找到最適合自己的作戰方式。
他不知道自己多少次直麵死亡,他隻知道,即使倒在血泊裏,失去了所有的力氣,
隻要還有一口氣,他用咬的,也要把敵人咬死!
從走進獸脈那天起,他就沒有把自己當成人。
所以,別人都說他瘋狂,冷酷,殘忍,嗜血,而這些,的確是事實。
就比如,他為了得到別人的誠服,一口氣殺了一個部落四十六人,麵不改『色』。
就比如,他因為好奇,去了奈魯,為了取得信任,以身喂豹,在所不惜。
他不是不知道那有多危險,他隻是不在乎,這個世界,沒有什麼值得他留戀。
假如他不是那麼瘋狂,不是那麼殘酷,不是那麼冷血,他走不到今天,走不到這個位置。
他不知道什麼是親情,什麼是友情,他不知道怎麼付出信任。
他會的,隻有仇恨,和掠奪,隻有殺,和被殺。
可是就在那裏,有人親手為他縫製了衣裳。
有人告訴他,愛你的人不會嫌棄你,不愛你的人你也無需在意。
有人告訴他,孩子有撒嬌耍賴闖禍的權利。
有人用友善收留了他。
有人不會用異樣的眼光看他。
有人在麵對他的疤痕的時候,說的是疼嗎,而不是好醜。
他一直以為心裏不斷升起的感覺是討厭,而不是喜歡。
卻開始一次次,下意識地去靠近,去在意。
他開始允許有人碰觸他的身體,
他開始允許有人爬上他的後背,
他開始見不得那幾個人受傷。
今天,他原本是想結束掉一切的。
他覺得好累好累,他突然不知道,一直以來堅持的憤怒,是為了什麼。
值得嗎,有意義嗎?
不管他怎麼做,做再多,失去的終究失去,沒有的始終沒有。
玩這個所謂的遊戲,沒有別的目的,他想要的,隻是一個答案。
他知道二選一的結果是什麼,可是他固執的去做了。
如果真的放手,他也要一個能讓他甘願放手的理由。
那個理由,要由能讓他甘願放手的人說出口。
這樣,他才能放棄。
墜下懸崖的那一刻,他是真的平靜的,
那些權利地位,那些意氣之爭,對他而言,再也沒有任何意義,
仿佛所有的恨與怨,都煙消雲散。
最後一次被遺棄了,在他生命終結前的最後一次,以後,再也不會有。
被他們遺棄,他不會怨恨,因為那是他該還的。
可是,他很慶幸。
這個遊戲很幼稚,屬於他的少有的幼稚,卻讓他,真的得到了。
他們選擇了晨晨,同時,也沒有遺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