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賤賣(1 / 2)

淩慕白知道江馨月是市長千金,是大家閨秀,他想不明白母親是怎麼說服她來代孕的。

後來江馨月告訴他,她是因為愛。

她說第一次見到淩慕白,就愛上了他,如果這輩子都沒有機會和他相伴在一起,那就為他生一個孩子,這一切都是她心甘情願的。

江馨月還說她絕不會打攪他和曲婉的生活,讓他放心。

他沒有料到事情會發展到這一步,知道是江馨月以後,他既擔憂又自責,一時之間慌了神。

那天答應母親到醫院去取精子,他臨時反悔了,從醫院的精子庫隨意拿了一份樣本給母親,所以江馨月肚子裏的孩子不是他的。

他隻想給母親一個交代,然後和曲婉平靜的過日子,這個孩子無論是誰的,他都會當成自己的孩子撫養。

但是,他不會讓別的女人生下自己的孩子,他不能對不起曲婉。

整個事情裏,最無辜的人就是江馨月,她和淩慕白認識的時間比曲婉更早,她對他的喜歡,他一直都知道。

越是這樣,他就更加覺得愧疚。

因為江馨月溫柔善良,還因為她是市長的女兒,所以母親一直想讓自己娶江馨月,好給自己帶來助力。

可他對江馨月沒有男女之情,他可以把她當成朋友或是妹妹,卻沒有半點愛情的成分。

一個未婚的姑娘替別人代孕需要付出多少代價?身體上的代價,還有心理上的代價。

江馨月肯為他做這一切,都是因為對他的喜歡,如果她知道精子樣本不是他的,他該有多傷心!

淩慕白左右為難的時候,孫蘭又起了別的心思,不停勸說他和曲婉離婚,把江馨月娶回家,淩慕白堅決不同意。

那天母親給他打電話,說頭暈去了醫院,讓他趕緊過去,他擔心母親病情就放下工作去了醫院,結果母親紅光滿麵,完全沒有生病的跡象。

他才知道江馨月懷孕三個月了,那天是產檢的日子,檢查完之後醫生讓家屬簽字,母親把驗孕單遞給他。

他沒有多想,就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這三個月的時間,他越來越焦慮,每天都在害怕曲婉知道江馨月代孕的事情,他想向她坦白,但是沒有勇氣說出來,他怕她會恨他,不肯原諒他。

他不敢回家,每天下班就借口在公司加班,沒想到那天母親會帶著江馨月去找曲婉攤牌,更沒有想到曲婉會對江馨月大打出手,讓她流了產。

他馬不停蹄趕回家,已經來不及了,江馨月一身是血的躺在地上,曲婉嘴裏喊著賤-人像瘋子一樣。

淩慕白對江馨月心存愧疚,覺得自己對不起江馨月,他想也沒想就抱著她去了醫院。

孩子沒有保住,母親氣得以死相逼,讓他一定要離婚。

他不能不顧養育自己的母親,看著母親以死相逼,他隻能暫時讓步,當著母親的麵讓人起草了離婚協議。

他不行失去曲婉,所以就在離婚協議上動了心思,把條件寫的非常苛刻,希望曲婉忍受不了,拒絕簽字。

那天晚上他坐在冰冷的客廳裏,心比任何人都要冷。母親坐在外麵的車上等著,她一定要看到一個結果。

他把希望寄托在曲婉身上,心裏喊著千萬不要簽字。

可她隻看了一眼,就爽快的寫下自己的名字,轉身離開,沒有一絲猶豫。

如果她愛他,她不可能問一句都不問,直接就給他們的婚姻判了死刑,她走的那麼幹脆,那麼義無反顧。

幾天後,曲建國來到淩家,“淩先生,婉婉讓我來拿她的婚戒和離婚證。”

曲建國眼底殺人一樣的憤怒,但是他忍住了,最後很平靜叫出淩先生三個字,從和曲婉結婚開始,曲建國對他一直是這個稱呼,從來沒有把他當成女婿對待。

就好像他早就料到兩個人會有離婚的一天。

“她人呢?”他咬牙切齒,“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沒有她親自到場,沒有辦法辦離婚證。”

曲建國點點頭,“那就請淩先生把婚戒還給我,我們家窮,把戒指賣了可以換幾個月的生活費了。”

一句話差點把淩慕白噎死,他要把戒指賣了!

他強忍著心裏的疼痛,把戒指給了曲建國,曲建國轉身就離開了淩家。淩慕白讓助理跟著曲建國,果然見他把戒指送進了典當行。

曲婉當初花光所有積蓄,一萬多塊錢買的婚戒,隻賣了五百塊錢。

原來他們的感情,隻值這個價錢!

曲婉做事情永遠這麼幹淨利落,毫不猶豫,從她把婚戒賤賣的那天起,淩慕白對她的恨就再也沒有停止過。

他想方設法逼她,不讓她找工作,還讓曲建國下崗失業,他就是要斷了她所有的生路,逼她回到他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