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首先是一項競技運動,其次才是娛樂,楚炎龍被傑克遜連著騙了三個犯規,自然不甘心,等場內所有人都走後,他把傑克遜拽住非要再比試比試。
楚炎龍雖然性格穩重,骨子裏麵有天朝的謙遜和友善,但這改變不了他年輕的事實,年輕自然氣盛。他的骨子裏,隨著霸王龍血液的融合,已經讓他不會輕易的接受失敗。
他不想失敗,因此他會想盡一切辦法來提高自己的實力。而眼前這名在nba各支球隊流浪的著名nba浪子,則是天賜良機,他不想錯失這樣的好機會。
“嗬嗬,楚,怎麼樣,我說傑克遜肯定能讓你吃虧,你還不信,怎麼樣?年輕人,你的道路還很長,放心吧,我已經請求傑克遜留下來了,他會在這裏呆兩天,你不用太急的”
看著楚炎龍拉著自己的得意門生非要再比試比試,史密斯有些哭笑不得,這好勝心,還真是讓他給培養出來了,也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
聯盟裏麵都知道,八十年代的魔術師和大鳥就是一對爭強好勝的冤家,隻要一見麵就眼紅,非要爭個高低才可,雖然他們的私人關係和好的不得了。
然後到了九十年代,出了一個邁克爾喬丹,比起自己的兩位前輩,其性格裏麵不服輸的勁頭更勝一籌,隨著他名聲的崛起,關於這位大神的性格有關的爭論也是廣為流傳。
人們普遍開始認為,他們的成功和他們的性格密不可分。
比爾·西蒙斯,espn專欄作家,尤擅長分析nba。波士頓人,凱爾特人鐵杆球迷,以言語狠辣著稱的他就這樣描述過喬丹,還有體育上關於競爭的話題。
在我比爾西蒙斯一生的時光之中,在籃球場上隻有一位超級巨星,能夠毫不意外地被描述成“漢尼拔”。
邁克爾喬丹;他是一名殺手,能毫不留情,絕不憐憫地挖出你的心髒。如果你們是對手,一旦他決定開始,他會戰鬥直到你死去為止;他可以嗅到血液的味道;他就是衝著敵人的頸動脈去的,沒人能像他這樣子殺戮。
別人會努力維持生命而喬丹會拔掉插銷斷你活路。他會吃下你的肝髒,然後順便來一杯基安蒂紅酒。我這裏隻說一句;因為一切我要說的,絕對都在1988-1998年之間給那些自言自語的播音員們說過了。
是我們這個社會,造就了喬丹這樣的競爭者;因為我們的社會珍惜這樣的運動員——他們珍視勝利;發揮自己所有的潛能;他們停留在較高的競技層麵;他們會揮著拳頭,修理著對手;寧願自身承受傷殘,也不願意承受失敗的痛苦。
我們喜歡這些家夥,他們永遠比凡夫俗子想要的更多,在意的更多;就和我們憎惡那些在競技體育中別無所求,什麼都不在意的人一樣。這是為什麼?因為當我們幸運地獲得的結果是一樣時,是公平競爭時,我們就應該努力好好打球!
這就是我們從不評判喬丹的病態求勝欲的原因;不管他有什麼,我們還是會神話他。他可以做任何的事,他的一切所作所為都ok。從1984年到1991年,所有的報道——報刊,雜誌,書籍等等,隻要是你想得起的———喬丹所拉的屎都是香的,也就是他不可能是個混蛋,而就算是,大眾也不願意知道。
史密斯知道楚炎龍崇拜喬丹,以喬丹為偶像,甚至有時候他可以從這位年輕人那燃燒著的眼神裏看出一種信息,他不但要追尋喬丹的輝煌,他還要超越他。
但在這之前,他隻有先成為喬丹,達到喬丹的高度,他才能去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