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的生活,是真的逍遙。
可憐的方思雅,被中國式教育荼毒了十來年,一朝進來大學,簡直如魚兒進了大海,鳥兒飛上天空!
即便是對什麼都無所謂的淩玉,也被感染了情緒,跟著歡快了很多。
大學裏,有形形色色的各種社團。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選擇了一個文學社團,做了學校文學社團的小記者。社團比較正規,每學期會固定出刊物,讓成員投稿。而過往的期刊,團長也發給了新成員們學習。
於是,方思雅抱著雜誌在寢室看得如癡如醉,大讚化名“丹青”的團長文章寫得好。
再度努力成為她室友的淩玉斜眼過來看了看,然後默默不作聲。
為什麼說是努力成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為分宿舍原本是隨機的,方思雅和淩玉本不在一間宿舍,但淩玉不惜專門去找輔導員,陳述了自己與方思雅的同學情深……最終輔導員點頭同意了換宿舍。
看著淩玉離去的背影,輔導員還在心中讚歎:如今這樣珍惜閨蜜友情的女孩,還真是不多呢。
那個時候,“閨蜜”還沒有各種內涵。那個時候,老師們還不知道有種生物叫“拉拉”==
閑話不說,隻說淩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學室友後,更能近距離與她接觸了。
看著對方漸漸鼓脹的胸部,以及越來越修長的腰肢,淩玉能感覺到對方越來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與春兒第一次見麵時,她差不多也是二十歲左右呢。
如今,小雅終於長大了。我的春兒,也快回來了。
春兒回來了,春天還會遠麼?
抱著這樣的心思,淩玉很偷樂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著一株自己種下的花樹慢慢長大啊長大。
而在長大的過程中,自然不能給別人家將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當晚方思雅誇讚完丹青團長的文章後,淩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學社。
而在入社考試裏,她隨性寫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長的大大誇獎,被直接認命為校刊雜誌的編輯之一。
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眾的名字。
而在剛入學校沒什麼追求的方思雅心裏,這雜誌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嗬護與栽培。所以,她認真地聽從團長的安排,在大熱天去運動會現場采訪,做運動會專題報道。
看她如此賣命,淩玉也受了感染,決定認真地寫一篇小說。
雜誌是一學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納不了太長的文章。淩玉咬著筆杆想了很久,終於提筆寫下了一個中篇……
最終,方思雅的運動會專題報道發了,而淩玉的中篇小說也發了。
坦白說,作為一個大一新生,能發中篇小說是很困難的。畢竟,一學期才一本,頁麵有限。而像丹青團長這樣的真正文學高手,社團還是有幾個的,她們一般都是直接發短小說。
淩玉作為一個剛進社團才三個月的新人,能被安排發中篇,確實是因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團長。
丹青自認不是一個淚點太低的人,但看了淩玉的那篇小說,居然忍不住落淚了。
“好文。”她點頭。
那是2004年,穿越還沒有如此盛行,網絡更不盛行。而淩玉的這篇穿越小說,又遠不是地攤上的台灣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萬字,將一個女子穿越至古代,愛上了另一個女子,最後又被迫回到現代的故事,講得讓人身臨其境。尤其是,最後女主角壽終之時,她的愛人為了不舍緣分至此了結,居然逆天反穿越,來到現代時空,追尋女主……而此時,女主卻已經喪失了上一世的記憶……
那種有口難開的無力感,讓人讀來感同身受。
最終,丹青含淚在那疊稿紙的前麵添了一句題記:世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邊,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做完這些,她親自約見淩玉,對她說:“你的小說寫得很好,我們《春芽》可以發。不過,你小說裏麵怎麼兩個主角都是女的。”
“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