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父母完全愣住了,他們不敢相信那個未來的親家已經不要臉到了那個地步!
最後,方父對女兒說:“讓他拿出最基本的誠意!不要說沒這麼多錢,他們家已經拖了好幾年了,你們都快三十歲了,再拖一年你都要生孩子了,到時候更沒錢買!告訴他,不要說那些空話,直接有多少錢拿出來,不夠的我出!如果這樣他們還再裝下去,這個婚就不要結了!我女兒不至於送到四川去還給人糟蹋!”
還是那句話——人很賤!
方家擺明態度後,葉父才終於說,可以打錢過來。
按照葉風的說法,就是葉父說他打一部分過來,還有一部分讓他媽親自跟錢一起過來。
方思雅懂他爸媽的意思:所謂的他媽跟錢一起過來,擺明就是宣誓,要他們出那點錢,就要讓他們同住!
方思雅嗬嗬。她寧可不買房子,都不可能跟他媽同住好麼!除非她是傻的,希望看到以後家無寧日。
所以,她說,就用他爸打來的那十二萬辦事,少的錢她這邊來出。至於她媽手裏的那幾萬,就不要了,讓兩個長輩留著好好給自己買點東西!
接著,葉家又反饋來新的信息,說是葉家的錢是借的,所以現在背了好多外債,搞得葉媽媽好可憐要出來工作……而她打算來成都找工作,順便住在兒子和未來媳婦這,找到了工作再走。
收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方思雅含著淚徹底跟葉風攤了牌:是你答應過我,不會跟你媽一起同住。
“沒說一起住,她來找工作才住這,時間很短的。”葉風辯駁。
“嗬,如果她真誠心想找工作,這一年半的時間她早找了。她說來這找工作,但來了後她不找就說自己找不到,你怎麼辦?而且,就算她真的在找,但一來二去找不到拖個幾個月半年怎麼辦?再說,萬一她找的工作不是包住宿,又怎麼辦?”方思雅說話不會拐彎,有什麼想法就直接說了出來。這在淩玉前麵,是會被完全包容的。可在葉風麵前,卻很容易引得對方不快。
“那你說怎麼辦?難道讓我媽去租房子住?”葉風吼。
方思雅怔在那,說不出話。
半晌,她才開口:“那麼,以後,隻要她有足夠的理由,她就可以跟我們住在一起,對不對?也就是說,你曾經說的以後不一起同住,也無法保證了,對不對?隻要她有一個理由。”
“我不想談以後!別跟我談以後!我現在根本不知道以後!”
葉風大手一揮。
方思雅看著眼前的男人,覺得仿佛不認識了。
這一刻,感覺這個男人好可怕。
原來,竟真的是靠不住的。
嗬嗬。
她苦笑著,離開了男友的房間,回了自己房內。
當晚,她給男友寫了長長的七頁信。
表達了自己願意將來服侍葉家父母的病老,但是,不能接受一起住。如果非要這樣把明明沒有感情的婆媳拴在一起互相折磨,那她寧可一個人過。因為她很清楚,隻要跟葉媽媽住在一起,將來必定是自己落個惡媳婦的名聲,並且以離婚收場。
不同住,是她唯一的,也是必須堅持的底線。這一點,不以任何理由為改變。因為,當她從千裏之外的家鄉來到婆家這塊土地,就已經決定交出了許多理由的主動權。隻要他媽願意找,就能找出無數個理由跟她同住。而唯一能擋住的人,是她為之千裏奔赴的男人。如果這個男人不願意維護,那麼,她也不勉強,隻能分手。
因為,她不可能讓自己以後的日子天天在火上烤。作為一個快三十的女人,她已經漸漸明白,自己舒服比一切都重要。
而這又一次證明,人心,總是賤賤的,隻要你強硬,對方就軟了下來。
最終,這一場戰鬥,方思雅勝利了。葉媽媽沒有住過來。
但,方思雅不知道,一切,才剛剛開始。
房子買得並不順利。
因為付定金的時候,方思雅才發現葉父說了打過來的錢,根本就沒有打過來!一分錢都沒打!
當時方思雅就當機立斷,跟葉風說這定金不能付,資金沒到位到時候給不起首付。
葉風當即給家人打電話,那邊說立刻就去打,最遲明天一定打過來。
方思雅說不可信任。因為說打過來了,結果一個多月都沒打過來,現在說明天打,無法讓人相信。
葉風再打電話跟家裏確認了一次,最後跟方思雅保證,這錢明天絕對可以打。
方思雅看著這個跟自己戀愛了十年的男人,最終,點頭:“好,我相信你。我用自己的一輩子,卻相信你。希望你不要讓我最後吃官司。”
兩人當天,就辦理了結婚證。
結果,第二天錢果然沒打過來。
他父母的說法是,錢是借的,還在人家那裏……
最終,是葉風回家去親自去拿,而且,是跟那借的人拿。
也就是說,是以葉風的名義借的。
方思雅隻能嗬嗬,卻也並不意外了。對如今的她來說,已經看透了葉家父母,不管他們做出什麼,她都不會覺得奇怪。而且說實話,在選擇結婚的那一刻,她已經不在乎了。反正,大不了我一分錢不需要你的,什麼彩禮什麼鑽戒什麼婚紗照什麼婚禮,ok,都可以不要。那麼,將來我也不會給你一分!
我與你,本就陌路。是生是死,彼此都無關!
將來,你兒子再怎麼孝順你,是他的事,與我無關。而我,隻負責孝順我的父母。如此這樣,也很好。
但,方思雅錯了。
事實證明,婚姻,遠遠沒有她想的簡單。
首先,在新婚之夜,葉風發現方思雅並非chu女!
葉風追問對方到底是誰,方思雅沒有說,卻也默認了有那麼一個人。最終,葉風摔門而出。
在血凝子的作用下,方思雅已經忘記了那兩個多月的暑假旅行,但卻記得以前讀大學時,那個從網吧回來的清晨……那一次,淩玉要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