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子羽先將空酒瓶扔到垃圾桶裏,又將紅酒杯拿去洗掉。
這才坐在墊子上,看了下桌麵。上麵,放著幾張照片,一個信封,一張黃黃的紙,還有兩張卡片。
在旁邊,還放著一個空著的小盒子。
伸手拿起那兩張很熟悉的卡片,花子羽細細地看了起來。
一張,就是當初自己粘在那束百合花的包裝紙下麵的。花子羽的心裏湧起陣陣的喜悅,沒想到,她居然真的看到了,而且,還保留著,這是不是說明,她其實,也是喜歡自己的?
但奇怪了,自己當初,不是隻給過她這麼一張卡片嗎,那另一張,又是哪來的?
好奇地將另一張卡片翻過來,就見,上麵密密麻麻地寫滿了字:
《憲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製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如果你執意要幹涉我的人身自由,我將尋求法律的保護起訴你。
看到卡片上的內容後,花子羽頓時就愣住了,他詳細地看了看躺在沙發上的單語彤,又看了看那張卡片。腦海裏閃過一道人影,而慢慢地,那道人影,就跟眼前這個女人,重疊了起來。
是她,竟然會是她!
原來,我們的第一次相遇,並不是在酒吧裏啊!
將那兩張卡片放在一起,收進盒子裏。
花子羽拿過那張老黃老黃的紙,就見上麵,寫滿了娟秀的字,再一看開頭的稱呼和署名,本來是想直接就把信收起來的,不過,他的內心裏,又真的非常想知道上麵都寫了什麼?
此刻,花子羽的心裏很是糾結,最後,想了想,他還是閉上眼睛,將紙張折疊好,然後放進信封裏。
這是,她小時候的照片嗎?
花子羽拿過一張照片,看了起來,那是一張全家福,中間,是一個小女孩,看起來,很小,不過,臉上帶著甜甜的笑。
她的臉看起來肉嘟嘟的,嬰兒肥還沒褪去,皮膚很白皙,綁著兩個羊角辮,看起來很可愛。
一邊坐著的,是一個三十出頭的女人,女人的眉眼,跟現在的單語彤,有七八分的相似,長得很好看,臉上一派的恬淡,整個人看起來,很溫柔,看來,這應該就是她的母親了。
而另一邊坐著的,是一個長得挺好看的男人,器宇軒昂,身上穿著一套筆挺的西裝,坐得很端正,整個人看起來略顯清冷,那種氣質就跟現在的單語彤很像,這人的身份也就不言而喻了。
又看了看其他幾張照片,都是不同時期拍的,照片裏的單語彤,看起來都很小,沒有一張,是她長大後的。看到這些照片,不知怎地,花子羽就想到了那晚跟他聊天的單語彤。
她是懷著怎樣的心情,把這些照片保存得這麼好的?
歎了口氣,將這些對她而言很寶貴的東西,小心地收進盒子裏,蓋上蓋子。
花子羽這才又走到單語彤身旁,他低頭,輕輕地叫了叫單語彤。
已經兩點多了,她要是這樣在沙發上睡一晚,明天,肯定會很不舒服的。
叫了很久,才見單語彤緩緩張開眼睛。
單語彤呆呆地看著花子羽:“你怎麼還在啊?唔,看來,我的夢還沒醒。”
說完,又閉上了眼睛。
做夢?她以為是在夢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