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婚姻(乙)(1 / 2)

正在這時,亭下一人躥出,指著牧笛、偶耕喊道:“這二人罪惡彌天、嫌疑重大,何不嚴刑審訊?還有侯希逸,心機深重,不可不查!”此人正是羅展義。駱奉先被他一激,大為懊惱,喝道:“叉下去,叉下去!”李抱玉使個眼色,羅展義被一隊兵士拖下土台。

眾人的注意力再次投到牧笛、偶耕身上。駱奉先道:“侯希逸養了個好女兒,竭力與父親撇清幹係,寧肯自己慘死,也不拖累家人。可是你辱罵本官、妄議國祚,此罪不可不究。”

牧笛覺得今天已經罵夠了,滿肚子的氣也出夠了,對駱奉先不再理睬,而是轉身問偶耕:“今日我難免一死。我死了,你當如何?”偶耕昂首作答:“今日局勢,你難免一死,難道我還有生路?”

牧笛低下頭去,說道:“是我牽累了你。”偶耕急忙說:“你說哪裏話來!你我既是知己,不能同生人世間,何不共赴黃泉、再續緣分!”牧笛聽到此處,眼淚流出,卻兀自替偶耕拭淚。偶耕也想為她擦去淚水,忽然想到,大庭廣眾之下,切不可舉止輕佻。他心頭一震,急忙把手縮了回去。

駱奉先卻是不依不饒,對侯希逸說:“不論嫡女庶女,都是你侯希逸所生。今日將她處以極刑,侯大人有何話說?”侯希逸自然要舍棄庶女保全家性命,沉吟一回,咬牙說道:“此女不認君父、悖逆倫常,侯希逸無能為力,已與她斷絕父女關係。如何處置,全憑駱大人裁決。”牧笛聽罷此語,回頭看了侯希逸一眼,雖料定他會說出此話,但心中仍難免酸楚和絕望。

李抱玉道:“此女辱罵駱大人,決不可輕饒。定要依駱大人所訓,剝去衣裙示眾,再推到高台之下,即刻絞死。”駱奉先應允,委托他即刻去辦。

李抱玉身後精兵得令,衝下長亭就要動手。未到麵前,已被偶耕踢翻二人。偶耕擋在牧笛身前,高聲說道:“我和侯小姐犯下什麼罪過,你們依法處置,我們絕無怨言。但若要當眾非禮,我拚出性命,斷然不依。”

二十精兵懼怕偶耕,進不敢進、退不敢退。南浦雲在長亭上喝道:“毛頭小子,阻擋官兵執法,你罪不輕。”一語激怒都播賀,隔著坐席罵道:“你這不男不女的老匹夫!若有膽量,莫在亭中飲酒,出來與我大戰三百回合!”

駱奉先呷一口酒,質問偶耕:“你與侯家有何關聯,膽敢處處維護這刁婦?”偶耕道:“我與侯家絕無關聯。隻是——”說道這裏,吞吐兩下,打起精神說道:“隻是我私心愛慕侯小姐已久。不能同在人世,但願共赴陰曹。”一語道出,四座俱被震驚。牧笛怔怔看著他,眼中滿是淚花。

仆固懷恩驀地起身,拍著巴掌,朗聲說道:“卻是一對有情有義的好兒女!我有一條計策,不知駱大人聽或不聽。”駱奉先不耐煩道:“有話直說。”

仆固懷恩道:“他二人既是有情有義,駱大人諾大年紀、恁般身份,何必棒打鴛鴦?不如趁著今日盛會,成全他們的美事。”

李抱玉聽罷,唰一聲站起身,怒道:“豈有此理!澤潞方鎮是詩書禮義之鄉,怎可縱容這種男盜女娼之事!”仆固懷恩說:“駱大人乃是宦官閹黨,本應竭盡忠誠報效聖上,卻在潞州娶妻納妾,敗壞風俗、擾亂法紀、悖逆倫常。如此說來,澤潞方鎮乃是藏汙納垢的不法之地,比起男盜女娼,更加醜惡百倍!”

駱奉先一聽,氣炸胸膛,一口酒嗆在咽喉,不住咳嗽。仆固懷恩視若無睹,徑直說道:“列位請看:今日九層土台,中秋佳節,恰好一對少男少女彼此愛慕,正合詩首關雎之義。這女子已經鳳冠霞帔,若再將彩球綬帶掛在這男兒身上,才算得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設。”

土台之上,眾賓客一時闃寂無聲,都折服於仆固懷恩的驚天倡議。仆固懷恩繼續說道:“他二人即刻完婚,駱大人為他們證婚。隨後審訊罪責,賜他們一人一把匕首,當場自盡以謝天下。如此一來,也算流傳一段佳話,成全一對風流冤孽,駱大人也算是積了些陰鷙,將來下得地獄,閻王爺想必對你從輕發落。”

駱奉先眯起眼睛,神情怪異,猶豫不決。仆固懷恩道:“你駱奉先想娶別人作妾,也不照照鏡子?這少年站在麵前,龍精虎猛,而你垂然老矣、行將就木,你怎有臉麵在此強配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