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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輝.道家的公平觀與和諧社會[J].西安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第25卷(4):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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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輝.“道家的公平觀與和諧社會.“西安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25卷.4(2016):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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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輝.(2016).道家的公平觀與和諧社會.西安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25卷,(4),64-68.}
道家的公平觀與和諧社會
宋輝
(亳州職業技術學院基礎教學部,安徽亳州)
摘要:論述了道家公平觀的發展脈絡、理論體係和豐富內容。天道公平是道家公平觀的理論基礎;《呂氏春秋》強調社會公平的關鍵是君主公平,法治應堅持公平原則等;《淮南子》進一步闡述了君主公平的重要性。君主要公平賞罰,模範守法。統治者還要關愛社會弱勢群體。法律、製度都要體現公平原則;《太平經》追求的社會理想就是公平。它肯定多勞多得是公平合理的,指責懶惰、不勞而獲是一大罪過,它還呼籲要保護婦女。道家的公平觀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源流,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道家公平觀;天道公平;君主公平;司法公平;社會公平;和諧社會
0引言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1]。其出發點和著眼點是全社會和全體人民,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開放和發展的成果。達到這些目標要求的關鍵是要保證社會各方麵的公平公正。自古以來我國關於社會公平的思想博大精深,內容極其豐富。其中道家的公平觀體係完整,思想深刻,獨具特色。研究這些優秀文化資源,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1老莊的公平觀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天道公平是老子公平觀的起點,它奠定了道家公平觀的理論基礎。老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2]74就是說,天地和聖人對萬物和百姓不偏愛,不仁恩,沒有任何私心與成見。天地和聖人給萬物和百姓隻是提供了無窮無盡自由發展的空間,人類、萬物可以順其天性自由生長,天地和聖人從來不會幹涉它們。其實,這正是天地和聖人賦予人類、萬物的真正無私的大愛。所以,人們對聖人“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2]272老子的公平觀是建立在天道公平基礎之上的。他說:“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2]334他讚美天道公平,而批判現實社會中劫貧濟富的現象,痛斥一些君王悖逆天道,壓榨盤剝百姓,簡直是強盜頭子。這充分反映了老子公平觀的合理性、進步性和人民性。
“以道觀之,物無貴賤”——莊子繼承、發展了老子的公平觀。莊子公平觀的理論基礎是“齊物論”。用他的話說,事物的表現形態各異,但是“道通為一”,[3]71“以道觀之,物無貴賤”。[3]254他說:“魚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術。”[3]140魚遊於江湖就忘記一切而自由快活,人遊於道術就忘記一切而逍遙自在。人類與萬物的生長離不開道的庇護和滋養,但是卻又感受不到道的仁恩。如果人們違反了道的公正無偏愛的天性,執意表現出這種愛就會適得其反。他講述了一則寓言,實則是批判了統治者的偏私本性。這則寓言說,從前有隻海鳥飛落在魯國的郊外,魯候將它迎進廟堂,讓它飲酒,演奏《九韶》之樂取悅於它,宰牛羊豬供它食用。海鳥看得眼花繚亂,內心憂愁悲懼,不敢吃一塊肉,不敢飲一杯酒,三天就死了。莊子評論說:“此以己養養鳥也,非以鳥養養鳥也。夫以鳥養養鳥者,宜棲之深林,遊之墰陸,浮之江湖,食之鰍鰷,隨行列而止,委蛇而處。”[3]270天道公平公正,它不會偏愛人類,也不會偏愛其它生物,它隻是為人類與萬物公平地播撒陽光和雨露。“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之毒之;養之覆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2]254道對人類與萬物的生長、化育不幹涉、不主宰,是因為他(它)們具有內在的自我調控的機製與能力,無需特別的關照。“故聖人雲:‘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2]275因此,道家的無為是天道公平的必然要求。
在老莊的理想世界裏也充滿了對公平的渴望。老子的理想世界是“小國寡民”。生活在其中的人們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2]344這裏沒有壓迫和剝削,沒有貧富對立,沒有各種醜惡現象,人們自由自在,順性生產生活,一切都是安寧、祥和、公平、和諧。老子理想中的公平屬於原始樸素的公平觀。《莊子·天下》篇有一段表述其社會理想的內容,即“以法為分,以名為表,以參為驗,以稽為決,其數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為常,以衣食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為意,皆有以養,民之理也。”[3]481這裏強調的是以法為尺度,以名號為標誌,以比較為驗證,以考核作判斷,等級序列分明。盡管有名號等級序列之分,但是以法為尺度的公平,是現實社會中的公平,並且要求“老弱孤寡為意,皆有以養”,包含有濃厚的人文關懷,是切實可行的公平觀。在老莊的理想人格中也有公平公正的內在規定性。例如,莊子說:“有親,非仁也”。[4]129“古之真人,其狀義而不朋”。[4]130他說的是,至高的仁是沒有偏私的。古時的真人,與人和睦相處而不結成同黨。
應該說,老莊公平觀的價值主要體現在為後世道家的公平觀創設了理論前提,指出了理論發展的路徑。但是,還沒有就社會現實中如何貫徹公平原則展開論述,主要停留在形而上的層次上。這一任務有待後來者完成。當然,老莊的公平觀有消極的方麵。他們認為,社會安寧、祥和就要“不尚賢”、“不使能”[3]209。他們的理想世界反映的是野蠻蒙昧的原始社會的情況,是落後、倒退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2“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燭也”——《呂氏春秋》的公平觀
《呂氏春秋》也認為,公平根源於天道。這是因為“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燭也,四時無私行也,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5]30道獨立運行,周而複始,始終是公平的,沒有任何偏私與情欲,人類也承受了天地的恩澤得以繁衍生息。“平出於公,公出於道。”[5]143可見,天道公平,決定了自然公平。那麼,人類社會也應該是公平的,否則,就是違背了自然規律,是不可能長久的。《貴公》篇說:“昔先聖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則天下平矣。平得於公。”[5]23先聖王治天下,必先公平,公平天下就安寧太平。過去那些占有天下的人是由於公平,失去天下的人是由於偏私不公。偏私與情欲是公平的天敵,帶有偏私和情欲的人不可能有公平。行天道就要循其理,去私欲。帶著私欲去看會使人眼睛瞎,帶著私欲去聽會使人耳朵聾,帶著私欲去思考會使人心亂,那麼智慧就不可能公。智慧不公,幸福會一天天減少,災難一天天增多。由此出發,《呂氏春秋》論證了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公平原則。社會公平的關鍵是君主公平,公平無私是君主最重要的素質。《有度》篇說:“諸能治天下者,固必通乎性命之情者,當無私矣。”[5]927君主做到公平無私的途徑,一是先修身,然後才能治天下。修身就是使自身端正,為民做出示範,感化人民,使之向善。修身的重要方法是“求諸己”或者“審己”,即經常自省,檢查自身是否有問題,如發現問題,及時改正。二是通過修身達到無為的境界。君主清淨無為就不會有私欲。三是效法“天圓地方”之道[5]99。即君無為、臣有為的治國之道。君無為,超脫了具體事務,就可以用公平的視野駕馭全局,臣下各司其職。這樣,治國之理暢通,國家沒有治理不好的。《呂氏春秋》還用了大量篇幅論證法治中的公平原則。《處方》篇說:“法也者,眾之所同也,賢不肖之所以其力也。”[5]943法對所有人等都是公平的。《仲秋》篇說:“命有司,申嚴百刑,斬殺必當,無或枉撓”。[5]231刑罰應恰當,不得偏私或者避免徇私枉法。《孟冬》篇要求,對那些“阿上亂法者則罪之,無有掩蔽。”[5]291《季秋》篇要求諸侯抽取稅收的輕重,向天子進貢的數額,應根據地域的遠近、土地所適宜生長的東西定標準,用以供給祭祀郊廟之用,不得有所偏私,[5]263如此等等。這說明《呂氏春秋》的公平觀既有理論依據,又有實現社會公平的路徑、要求及措施,內容具體、細致,也比較深刻,它豐富、拓展、深化了老莊的公平觀,把道家的公平觀推到了一個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