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向北心裏很後悔。
他覺得自己錯了,錯得離譜。
他千錯萬錯,錯在不該在發生事情後,像隻縮頭烏龜一樣的逃避,甚至在家人的安排之下,一走了之。
也許當時他去把她找回來,如今的結果會變得不一樣。
完全不一樣。
至少,她不會像今天這樣,義無反顧的將他忘得一幹二淨。
隻要他去將她找回來,哪怕她心裏不情願,哪怕她恨透了他。
但是書上都說了,女人會永遠記得她生命中的第一個男人。
何況她當時還懷上了他的孩子。
如果當初他找回她,現在他們的孩子也許該有六歲了?
不,有六歲半了。
可是,這一切通通隻是他的想象。
他並沒有把握最好的時機。
他像個懦夫的離開。
他害她流浪、顛沛、受傷。
他錯過了擁有她最好的機會。
命運的眷顧,永遠隻給一次。
人,有時候一旦錯過了,就是一輩子。
易向北當時離開中國的時候,也試著這樣安慰過自己:
他隻是去韓國整一下容,順便在那裏讀書,等他變得更好了,再回來找郝萌,不是更有底氣麼?
可是外麵的世界那樣大,那樣繁華。
他很快便被那個花花綠綠的世界所吸引,再也移不開視線了。
他交許多的女朋友,她們有比郝萌更結實的胸脯,更修長的雙腿,更令他癲狂的技巧。
他逐漸淪陷,沉迷,遺忘……
隻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她也會想起郝萌這個人,也會想起她的身體,但也隻是想想而已,從來沒有過任何實際行動。
他僥幸的想,也許郝萌從他的房子逃離後,會很快回到自己的家,會很快的過回她從前的生活。
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郝萌從他海邊的房子裏逃出來後。
迷了路,遭了不測,身無分文,幾經輾轉,也回不了家。
她躲在破陋的房子裏,發了高燒,燒得神誌不清。
每天吃著別人的剩菜剩飯,肚子日漸隆起,她卻不知所措。
她想過自殺,自殺好幾次,卻是自殺未遂。
最後才被好心的警察帶走。
他從來沒有想過,他一時的瘋狂與快-感,讓郝萌遭受了這一生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他從來都不會知道。
永遠都不會知道。
郝萌也許不是不記得,隻是記憶太疼。
她腦子中有些支離破碎的片段,但是每每她記起,她就會小心翼翼的將她闔上。
人就活幾十年,不開心的記憶就把它關起來。
這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好的。
隻是,郝萌至今也無法把易向北,與那個強-奸犯麵目猙獰的臉,聯想在一起。
雖然偶爾有些重合,但是她不願意相信那是真的。
他是易向北,陸之謙的表弟,從小與她一起長大的小北。
他不該是那個強-奸犯。
郝萌此刻就站在人來人往的公交站牌。
她的身材並不出眾,長得也不高,站在人群中,很快就被淹沒為路人甲。
易向北站在距離她身旁不遠的位置,安靜的看著她。
她的身邊站著許多人,都是年輕的臉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