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望總認為冤家宜解不宜結,隻要代理人願意多付出點心血,願意化解當事人的矛盾,還是有很多機會的。
可以毫不誇張的說,20餘年來,易望代理的案件,隻要是有一線希望可以爭取調解的,易望就會盡力去想辦法調解,化解他們之間的矛盾和糾紛,真正的從源頭上使他們拚棄前嫌,重歸舊好,繼續和睦相處。
在他的這20幾年代理業務生涯中,易望已經記不清化解了多少的矛盾糾紛了,也不知道挽回了多少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家庭。
現在回想起來,覺得自己這也是功德無量,造福鄉鄰啊。
在接受老趙的委托後,易望還是想爭取先把問題弄清楚,看看能不能為他們調解,化解他們的矛盾。
通過易望的調查,易望在老趙的村上得知,欺負他的是社長的兒子,為的是一點土地,實際上就是爭承包土地的邊界。
當年,在農村為田邊地角發生糾紛的非常多,這些現象很普遍,這個案件就是這樣的案例。
而且,這些糾紛的產生,也不僅僅是法律問題可以解決的,還涉及到很多的政策和地方政府、當地風俗的事情。
由於他們的村長也在他們一個社居住,根據一般慣例,律師在基層調查案件,基本上都是從地方的鄉村幹部開始,再找知情的群眾進行調查取證。
所以,這個案件易望受理後,易望首先就去了村長家,希望在他那裏獲得一定的案件信息。
老趙家離場鎮不遠,就在他們那個鄉場附近。
易望回老家必須路過老趙的鄉村,對他們那裏還算是比較熟悉。所以,要到他們那裏去調查證據還是比較容易。
於是,易望帶上法律服務所給易望的聘書,還有介紹信、委托書,前往老趙的村上開展工作。
由於易望當時沒有考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資格,沒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證件,為了證明易望的身份,除了介紹信,就是這本聘書了。
一般情況,易望隻需要出示委托書和介紹信就可以的,這本聘書很少用,隻是在遇到一些人需要確認的時候易望才會出示的。
易望到了村長家,直接說明了來意,並出示了法律服務所的介紹信和老趙的委托書,以證明易望的身份。
村長看了法律服務所的調查專用介紹信,沒有對易望的身份有任何懷疑,熱情的接待了易望,並根據易望的需要,把事情經過詳詳細細給易望講了一遍。
易望一邊聽村長介紹案情,一邊做記錄,基本上他說完,易望的記錄就差不多記錄完了。
易望的記錄工作一貫都是非常優秀的,基本上可以跟證人的表述同步,而且易望還會盡量的書寫證人的原話,包括地方方言、土話等。
在記錄證人證言時,易望會讓他們的證實內容盡可能的保持原貌,記錄出他們的說話風格和習慣。
在這方麵,易望多年前已經養成了習慣,已經得到了證人和當事人無數次肯定,一般情況易望調查的證人證言基本上都會保持原滋原味。
在他講述案情時,易望很少打岔,隻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問問,盡量不幹擾村長的回憶。
當然,有時候證人在介紹案情時,也有說得比較遠,拉得很開的時候,實際上這些根本與案件無關。
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易望會根據他介紹的案情情況,予以及時的引導,把他的話拉到主題上來。
通過了解,原來社長在縣裏有點關係,常常在社裏欺負人,村上和鄉上的幹部都心知肚明,因此大家都給他幾分麵子,不好得罪他。
正是基於這些原因,那家人在地方上就更是胡作非為,仗勢欺人,鄰裏鄉親對他們家評價也是很差,都不願意跟他家人過多的打交道,有躲避之意。
據村長介紹,他與老趙家的糾紛是為了老趙家修整自己家裏的包產地時,在地邊除草時,社長家認為老趙家挖傷了他家的土地,對老趙大罵,老趙回敬了一句話,社長的兒子就仗勢欺人,對老趙大打出手。
老趙人很老實,身體差,對於社長的兒子根本沒有還手之力,就是老趙有還手之力,其實他也不敢還手的。
所以,老趙隻好任由別人打,沒有還手。實在打忙了,老趙就喊打死人。
群眾聽到老趙的呼救聲,就過來看熱鬧,發現社長的兒子在打老趙,村民一邊勸阻,一邊通知村長來勸架,但是沒有人敢上前去扯架,隻是在口頭上勸解。
村長聽到群眾反映,馬上前來製止。當村長來了之後,社長的兒子才住手。
這時候老趙頭麵部已經被打傷了,頭上被打成幾道口子,鮮血直流,麵部紅腫,衣服也被撕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