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爸爸說,但眼睛仍透露出懷疑的神色,“現在,不管那個毛拉怎麼說,罪行隻有一種,隻有一種。那就是盜竊,其他罪行都是盜竊的變種。你明白嗎?”

“不,親愛的爸爸。”我說,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讓他失望。

爸爸不耐煩地歎了一口氣,那又刺痛我了,因為他不是沒耐心的人。他總是直到夜幕降臨才回家,留我獨自吃飯,每一次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我問阿裏“爸爸在哪兒,什麼時候回來”,雖然我知道他在建築工地,看看這兒,檢查那兒。難道那不需要耐心嗎?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裏麵的孩子,有時甚至希望他們統統隨著父母一起死掉。

“當你殺害一個人,你偷走一條性命,”爸爸說,“你偷走他妻子身為人婦的權利,奪走他子女的父親。當你說謊,你偷走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利。當你詐騙,你偷走公平的權利。你懂嗎?”

我懂。爸爸六歲那年,有個竊賊在深夜溜進爺爺的房子。我的爺爺,一個萬眾景仰的法官,發現了他,但那個賊割開他的喉嚨,立刻要了他的命——奪走了爸爸的父親。翌日午前,當地居民抓住了那個凶手,人們發現他是來自昆都士【Kunduz阿富汗北部省份】地區的流浪漢。在午後祈禱儀式開始之前兩個小時,凶手被吊死在橡樹上。告訴我這件往事的,不是爸爸,而是拉辛汗。我總是從他人口裏得知爸爸的事情。

“沒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阿米爾。”爸爸說,“要是有人拿走不屬於他的東西,一條性命也好,一塊饢餅也好,我都會唾棄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你明白嗎?”

我發現爸爸痛擊竊賊這個主意讓我既興奮又害怕。“我明白,爸爸。”

“如果說有什麼真主的話,我希望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而不是來關注我喝烈酒。好了,下去吧。說了這麼多關於罪行的看法,我又渴了。”

我看著他在吧台斟滿酒杯,心裏想著,要再過多久我們才能再次這樣交談呢?因為真相擺在那兒,我總覺得爸爸多少有點恨我。為什麼不呢?畢竟,是我殺了他深愛著的妻子,他美麗的公主,不是嗎?我所能做的,至少應該是試圖變得更像他一點。但我沒有變得像他,一點都沒有。

上學時,我們常常玩一種連句的遊戲,也就是詩歌比賽。教授法爾西語課的老師從中主持,規則大抵是這樣的:你背一句詩,你的對手有六秒鍾的時間可以回答,但必須是以你背出來那句詩最後一個字開頭的詩句。班裏人人都想跟我一組,因為那時十一歲的我已經能背出迦亞謨【Omar Khayya'm(1048~1122),古代波斯詩人,代表作為《魯拜集》(Rubaiyat of Omar Khayya'm)】、哈菲茲【Shamseddin Mohammad Ha~fez(約1320~約1388),古代波斯詩人】的數十篇詩歌,也能誦得魯米著名的《瑪斯納維》【Mowlana Jalaluddin Rumi(1207~1273),古代波斯詩人,《瑪斯納維》(Masnavi)是他的故事詩】。有一次,我代表全班出戰,並且旗開得勝。那天夜裏我告訴爸爸,他隻是點點頭,咕噥了一聲:“不錯。”

為了逃避爸爸的冷漠,我埋首翻閱故去的母親留下的書本。此外,當然還有哈桑。我什麼都讀,魯米,哈菲茲,薩迪【Mosleh alDin Saadi Shirazi(約1210~約1290),古代波斯詩人】,維克多·雨果,儒勒·凡爾納,馬克·吐溫,伊恩·弗萊明【Ian Fleming(1908~1964),英國小說家,撰寫了007係列小說】。讀完媽媽的遺藏——我從來不碰那些枯燥的曆史書,隻看小說和詩歌——之後,我開始用零花錢買書。我每周到電影院公園邊上的書店買一本書,直到書架放不下了,就放在硬紙箱裏麵。

當然,跟詩人結婚是一回事,但生個喜歡埋首詩書多過打獵的兒子……這麼說吧,那可不是爸爸所希望看到的,我想。真正的男人不看詩——真主也禁止他們創作呢。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孩——應該像爸爸小時候那樣去踢足球,那才是值得付出熱情的玩意兒。1970年,爸爸暫停了恤孤院的工程,飛往德黑蘭,在那兒停留一個月:由於阿富汗當時還沒有電視,他隻好去那邊看世界杯足球賽。為了激起我對足球的熱情,他替我報名參加球隊。但我這個可憐蟲變成球隊的負擔,不是傳丟了球,就是愚蠢地擋住隊友的進攻路線。我瘦弱的雙腿跌跌撞撞地在球場上奔跑,聲嘶力竭,球卻不會滾到我腳下來。我越是喊得起勁,雙手在頭頂盡力揮舞,高聲大喊:“傳給我,傳給我!”隊友越是對我視若不見。但爸爸從不放棄。等到他沒有將任何運動天分遺傳給我的事實昭然若揭之後,他又開始試著把我變成一個熱情的觀眾。當然,我能做得到,不是嗎?我盡量裝得興致勃勃。我跟他一起,每逢喀布爾隊跟坎大哈【Kandahar,阿富汗南部城市】隊比賽,就大喊大叫;每逢我們的球隊遭到判罰,就咒罵裁判。但爸爸察覺到我並非真心實意,隻好黯然放棄,接受這個悲慘的事實:他的兒子非但不喜歡玩足球,連當觀眾也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