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序言:那一年(6)(3 / 3)

“老秦,過分了啊,把一件事說成了另一件事。”

又嗬斥:

“俗話說得好,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

又勸李雪蓮:

“雪蓮,這事兒會越說越亂,你還是先回去吧。”

李雪蓮擼了一把鼻涕,轉身就走了。她走不是聽了老張的勸,而是一個新的主意,又產生在她的心頭。既然開辟不了未來,隻好還糾纏過去。過去糾纏過去是為了證明離婚的真假,現在糾纏過去還為了證明她不是潘金蓮;過去說這事純粹為了懲罰秦玉河,現在說這事還為了證明李雪蓮的清白。問題的複雜性在於,李雪蓮是不是潘金蓮這事,是由她跟秦玉河離婚的真假引起的;或者,為了證明李雪蓮不是潘金蓮,先得回頭說清楚離婚的真假。兩件事情本來沒有聯係,如今讓秦玉河這麼一說,兩件事扭成麻花,就攪到了一起。老張那句“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的話,也刺激了李雪蓮,可見大家已經把秦玉河的話當真了,已經把這當成她的“短處”了,已經把她當成潘金蓮了。本來她不準備鬧了,不準備折騰了,現在又要重新折騰。可到哪裏折騰呢?該折騰的地方,她過去已經折騰了,從縣裏到市裏,能告狀的地方,她已經告遍了,也讓她得罪遍了;過去告了,沒用;重新告,也不會有用,說不定還會被關起來;她突然下定決心,要離開本地,直接狀告到北京。這件事說不清楚,李雪蓮難活下去。本地都是糊塗人,北京是首都,北京總該有明白人吧?本地從法官到專委,從法院院長到縣長,再到市長,都把假的當成真的,北京總能把真的當成真的吧?或者,總能把假的當成假的吧?真假不重要,關鍵是,我是李雪蓮,我不是潘金蓮。或者,我不是李雪蓮,我是竇娥。

十二

李雪蓮去北京沒去對時候。她不了解北京,北京也不了解她。她去北京告狀的時候,正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期間。兩件事本來毫無聯係,因為時間撞到了一起,也就有了聯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期間,北京不準閑雜人等進入。何謂閑雜人等,沒有明確規定,凡是不利於大會召開的,皆屬閑雜人等。過去在北京街頭撿破爛的,乞討的,偷東西的,在發廊賣淫的,還有就是告狀的,一夜之間,統統都不見了。李雪蓮去北京坐的是長途汽車。本來她想坐火車,因火車票比長途汽車票貴十五塊錢,她就坐了長途汽車。搖搖晃晃,坐了一天半夜,長途汽車到了河北與北京交界的收費站,李雪蓮終於知道北京在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因為收費站停了十幾輛警車,警車上閃著警燈;每輛進京的汽車,都要接受檢查。路邊停滿了被攔下的長途汽車、貨車、麵包車和小轎車。李雪蓮乘坐的長途汽車,也被攔在路邊。車太多,接受檢查也要排隊。排了兩個鍾頭,終於有兩個警察,上了李雪蓮乘坐的長途汽車。警察上來,挨個檢查乘客的證件、行李,盤問去北京的理由,盤查去北京的證明。乘客回答去北京的理由五花八門,有出差的,有做生意的,有投奔親戚的,有看病的,還有一個是尋找丟失孩子的……盤查一番,有的乘客過了關,有的人被警察趕下了車。被趕下車的,也都默不做聲。李雪蓮看了半天,沒弄清警察放行或趕人的標準。終於,一個警察檢查到了李雪蓮。先看了李雪蓮的身份證,又問:

“到北京幹什麼去?”

李雪蓮知道自己不能回答出差,也不能回答去北京做生意,也不能回答去北京找孩子,她看上去都不像;更不能回答去北京的真實原因:告狀;便隨著前排一個乘客說:

“看病。”

邊回答,邊將頭靠到窗戶上,做出病懨懨的樣子。警察盯著她:

“看啥病?”

李雪蓮:

“子宮下垂。”

警察臉上的肌肉抖了一下,接著問:

“去北京哪家醫院?”

李雪蓮有些蒙。因為她沒去過北京,更沒去北京看過病,不知道北京都有哪些醫院,及各醫院的深淺,便隨口答:

“北京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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