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後,我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最近的一家酒店,鑽進各自的房間,倒頭睡去,睡了個昏天暗地。
傍晚睡醒後,我們開始吃在尼泊爾的最後一頓晚飯,那姐借用酒店的廚房,用自己帶來的調料,給我們做了一頓酸辣粉,雖然那粉是當地的米粉,很多作料也都不全,但卻是我吃過的最好吃的一碗酸辣粉,吃完以後,連流出的汗,都帶著催人淚下的香,不光我這麼覺得,李熱血也好,王燦也好,也都吃出了目眩神迷的狀態。
吃飽後,我們開始為自己慶功,慶祝每個人都全須全尾兒地從暴亂現場衝了過來,我們沿著街道邊的小酒館,開始一家接一家地喝酒,不知不覺間,每個人都喝大了。
記憶模糊前,我隻記得李熱血開始給男朋友打電話,有時大喊,有時大笑,有時開始說賭氣的話,但那邊的電話一直都沒掛,所以我想,她男朋友,其實還是喜歡她的,喜歡到可以聽這麼久的醉話。
我還記得王燦摟著拉辛喝交杯酒,邊喝邊摟著人家說 : “兄弟,你跟我一起回中國吧,我給你找漂亮媳婦兒。”
我也記得那姐在姐妹團的慫恿下,開始大聲朗誦她少女時代寫的詩,坦白說,那些詩確實有些像順口溜,但我在那姐的霸氣籠罩下,隻負責用力鼓掌,絕對不敢告訴她真相。
我們的酒越喝越多,我們說話越來越大聲,我還記得王燦坐在我麵前,問我,你到底為什麼叫羽蒙 ?你罵我的時候,說你名字的意思我不懂。
我幹掉一杯酒,告訴他 :羽蒙,就是能飛,飛不遠的意思,就是要摔得渾身是傷,卻沒理由抱怨的意思,就是心裏揣著一個大夢想,但卻不好意思告訴別人,甚至自己都不好意思想起。
後來,我們幾乎是被酒吧的老板轟走的,走到寂靜的街道上,我們接著放肆地大聲唱歌,四處亂跑,拚了命地說著煽情的話,也許在別人眼裏,這就是一群遊客跑到沒人認識的地方,不管不顧地撒酒瘋,但我在心裏對自己說 :就這麼現出原形吧,哪怕隻有一小會兒,趁天亮之前。
離開酒吧時,我抬頭看了看,這一晚的月亮很圓,月光很亮,把酒吧的招牌映得清晰可見,我才發現,我們隨便走進來的這家酒吧,名字叫“Once Upon Time” ———很久以前。
第二天上午,我們都被王燦喪心病狂的鑿門聲給吵醒了,我從床上爬起來,腦袋像被灌了石膏那麼沉,打開門後,王燦活蹦亂跳地說 :“快!趕緊收拾一下,出發了 !”
“出發 ?去哪兒啊 ?回加德滿都的飛機不是下午的麼 ?”
“不是去機場 !我請客,帶你們去一個地方。”王燦神秘地擠擠眼,“主要是圓你一個願望。”
“我的願望就是再睡一會兒。”
王燦把我推進房間裏 :“快點兒洗臉刷牙,我錢都交了,十五分鍾後,樓下集合 !”
忍著惡心和頭疼,我勉強把自己套進了衣服裏,臨出門前拿手機,發現手機裏有一條未讀短信,是主編發來的。
“等不了你,先發小陳的稿子了。”
我心裏一涼,立刻上網,開始查我們那期雜誌的電子版,果然,這期的稿件,是小陳寫的,寫的是北京新開的一家西班牙餐廳,稿子寫得很用力,能顯出時髦感的成語和單詞,她幾乎全都用上了,但我想,看這份專欄的讀者,可能看不出我和她之間的區別或是差距,我
必須承認的是,她寫得不差,未來甚至會比我好,小陳就像當初的我,剛開始做這份專欄時,那麼熱情,那麼振奮,那麼相信自己在做的事兒,就是我手寫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