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該死的奇葩合同
兩個月前,當夏夏同意加入端木提議的養成遊戲,他們曾經討論過合同的事。
端木當時給出的條件是:“你在《我是唯一》的選拔中贏得女主角,我會給你白金合同;如果你輸了,那就隻有白銀合同了。”但夏夏想要的卻是“鉑金合同”。
立端影視集團的演員合約共分為四種等級——
鑽石合同,是天王天後才能享有的待遇,合約為期三年,簽約者可以公開戀愛、結婚,可以自行接洽讚助商,可以自由選擇影視作品,隻是,廣告收入和片酬都要與立端影視集團分成,演員根據江湖地位,拿到的分成高低不一,至少收獲七成。
鉑金合同,合約為期五年,簽約者不能公開戀愛、結婚,片約和廣告代言、商業演出都由立端影視集團提供的經紀人負責,收入也是分成,但演員得到的比例不高於五成。
白金合同,合同為期八年,大部分條款與鉑金合同無異,但演員得到的收入分成不高於三成。
白銀合同,合同為期十年,相當於是一份喪失自由的賣身契,演員每月領取底薪,根據表現另有獎金,多勞多得,實際上的收入可能也就相當於月薪七八千的白領。
夏夏做了一次深呼吸,小心翼翼地打開了合同,上麵赫然寫著“藍寶石合同”這五個字,令她十分詫異,難不成端木為她訂製了一種全新的合同?
繼續看下去,夏夏才知道,這合同確實是專門為她準備的——合同為期十年,這是“白銀合同”的期限,片約和廣告代言、商業演出都由立端影視集團提供的經紀人負責,演員得到的分成比例不高於五成,這是“鉑金合同”的條款。
正常的條款看完,不正常的條款就出現了,直看得夏夏目瞪口呆——
十年內,夏清塵不得與端木霖豐以外的其他男子拍拖;
十年內,夏清塵不得拍攝吻-戲、床-戲,如實在要呈現以上效果,需采用借位、替身或用特效後期製作,所有拍攝、通告必須有經紀人麥潔在場才能進行;
十年內,夏清塵不得與其他男子單獨共處一室;
十年內,未經端木霖豐允許,夏清塵不得與其他男子一同吃飯、k歌、打牌、泡吧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即使有女性友人在場也不可以;
十年內,夏清塵應為端木霖豐誕下兩個健康的孩子,男女不限;
……
夏夏頹然地闔上了合同,這哪裏是一份演員合約,簡直是一份披著演員合約的包-養契約!在她看來,這份合約裏寫滿了端木對她的不信任,簡直恨不得24小時管控她。她原本滿心歡喜地打算在這份合同上簽名,因為她希望能夠為端木的影視帝國出一份力,可現在,她卻躊躇了,全世界都已經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那也並不意味著她要出賣她的所有自由!
尤其是看到“誕下兩個健康的孩子”那一條,夏夏感覺受到了莫大的折-辱。她愛端木,當然願意給他生孩子,可是這樣赤-裸-裸地寫進合同裏,令她難以接受,似乎她隻是個生-育機器,而且,他根本沒有半個字提到婚約。不結婚就生孩子,她算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