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裴洵多了一個愛好。
教兒子認喪屍的重點部位。
走走,真的是走走。這次裴洵沒有開悍馬,有時抱著雲雲,有時又讓雲雲自己走,大手牽手,走走停停,空間裏有各種東西隨時取出來用,路上要是遇到可以歇腳的房子,進去坐一坐,或者睡一夜再走。
生活過得……美滋滋。
*
某一日,蒲臨剩
一行人欲要往麒麟基地去,不想這路上遇到了大批喪屍群,原本八個人,到現在,也隻剩下他們三個人了。
兩男一女。
此刻,他們正打算在這裏休息一下,實在是太累了,又渴又餓。
“哎哎哎……”其中一個女生捅了捅同伴的胳膊,“前麵怎麼有個孩子?該不會是什麼喪屍王吧?QAQ”
那男生無語地瞥了女生一眼,“華心,你是不是末世看多了?”
“什麼嘛。”華心沒好氣道,她可是有理有據的:“不然一個孩子身邊也沒大人,怎麼可能存活到現在?”
另一個男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望了過去,“他好像真的是一個人,沒看到大人。不然我們過去問問?”
“別。”華心緊張道:“林晨你別過去,萬一真的是喪屍王怎麼辦?也隻有喪屍王能變成跟人一樣的模樣,而且還變成人畜無害的孩子。”
林晨現在和劉誌軒是一樣的感受:“華心,你真是看太多了,想法都這麼……奇特。你要是怕的話,我自己過去。”
這三人口中的孩,此刻正蹲在不遠處,看一隻螞蟻在地上爬來爬去,也不知道在看什麼,卻也不會覺得無聊。
“弟弟?你一個人在幹什麼,你家人呢?”
直到他眼前出現一雙髒兮兮的球鞋,那孩才不悅地擰起雙眉,“哎呀,泥踩死窩的蟻蟻了!”
林晨愣了一下,“螞蟻?”
看到家夥不開心的樣子,他連忙露出歉意,“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著,忙往後退去兩步。
剛剛站的遠又因為對方低著頭沒看清,沒想到這個孩子長得這麼好看,而且一張臉白白淨淨的,就連衣服都幹淨的不校
林晨怔了怔,他見過那麼多人,再厲害的也不可能會保持全身上下都這麼幹淨,更何況這還是一個孩子。
難道?真的像華心的,他、他是喪屍王?不過不可能吧,怎麼看怎麼不像啊。
林晨甩了甩腦袋,把這個念頭從腦海中打消掉。
“算惹。”家夥慢悠悠地起身,皺著臉雖然不開心,卻沒有責罵林晨,也不哭:“泥都跟窩道歉惹,窩就不怪泥惹。”
聽他奶聲奶氣的著,林晨隻覺得可愛。
萌\\(\/\/?\/\/)\\真是太可愛了!
他忙蹲下身子,與家夥平視著,然後出聲問道:“朋友,你家大人呢?”
家夥歪著頭想了想,大眼睛眨呀眨,“粑粑算莫?”
“爸爸嗎?算的。他在幹什麼?為什麼沒和你一起,你一個人很危險的。”
“粑粑在睡覺。”家夥認真地回了一句,“窩不能打擾他,所以就寄幾玩惹。大鍋鍋,泥要四沒別的四,窩要繼續看蟻蟻惹。”
完,就又要蹲下去。
林晨皺著眉頭,其實不懂怎麼會有大人為了睡覺把孩子一個人留在這麼危險的地方。那家長該不會把家夥一個人扔在這裏,然後自己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