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聯軍(1 / 2)

格林從來沒有留給敵人發展的習慣,堂吉訶德很完美的集成了他這個優秀習慣。所以血色玫瑰的槍聲不絕於耳,無數敵軍喪命與強悍的槍械之中。

戰鬥在格林的幹預下很快就平息下來,敵軍沒有一個活著離開戰場,到處是烈火焚燒過後的殘燼,硝煙彌漫於整個戰場。堂吉訶德全身沾滿血跡,他伸展一番自己的手臂,然後掏出自己的一個小本本記錄今天這場戰鬥有砍下多少顆人頭。數量很吉利,與格林經常鄙視他的數字完美契合。

二百五他的確很喜歡,當然隻有格林說的算數,換個人說他二百五他肯定把那個家夥的腦袋放在驢子屁股後麵狠狠踹兩腳,讓他長點智商。話說腦子是個好東西,血色,玫瑰更是出了名的鐵公雞。說殺你全家絕對不會放過一隻老鼠,所以裝死是沒有用的。

陷陣營更是因為壓力大,養成了喜歡捅人家屍體的習慣,管你是不是裝死先端起長矛捅你幾矛。哪怕是活人也給你在捅成死人,如果逃跑,那更好玩了,血色玫瑰騎士正好拿你當槍靶子。

格林給他們上軍事課時說的一句話被他們很多人刻在自己身上,對敵人的善良就是對自己、對戰友的殘忍。格林希望他們能夠放心的把後背交給自己的戰友,但是也希望他們將自己最可怕、最恐怖、最惡心的一麵交給自己的敵人。

有一次一名士兵因為與獸人對戰,發現對方是個漂亮的獸人妹紙而放過她一馬,結果那天晚上他所在的巡邏小隊就被那名獸人妹紙帶隊消滅一半。為此那個士兵脫下軍裝,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將那個獸人妹紙的腦袋帶回來,然後在他犧牲戰友的目前自刎謝罪。

從此,不管是誰,陷陣營也好,還是血色玫瑰騎士營也好。隻要在戰場上看見漂亮的敵方女兵,首先第一個拔劍砍死她,所有人都不希望再次經曆那種痛苦。因此,麵對格林軍隊長的越漂亮,死的也就越快。

格林從不優待俘虜,因為俘虜之所以成為俘虜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曾是自己的敵人。沒理由在戰場互相砍傷砍死,下了戰場反而好吃好喝還給治療把敵人養的白白胖胖。

縱觀格林的名聲,劊子手、屠夫、殺人惡鬼。他不覺得有什麼,艾斯德斯軍團論威懾力她排第一格林絕對是穩穩的第二。艾斯德斯以對敵人喪心病狂的屠殺出名,而格林是以為艾斯德斯提供喪心病狂的殺人方法出名。隻要是針對敵軍,不管是火燒還是水淹格林手到拈來。

而且格林借鑒藍星古今中外各種酷刑,將他們綜合在一起寫在一本書上交給艾斯德斯。這本書自然深受艾斯德斯的喜愛,甚至說愛不釋手。就連莫利私底下也暗自說道:“幸好格林兄弟是自己人,不然就太可怕了!”

堂吉訶德在格林看來最具有軍人的氣質,該勇敢時勇敢,該險惡時險惡。用計謀從來不管什麼道德法律,怎麼狠怎麼來。但是對於自己人卻又獨的很,哪怕陷陣營的一個普通士兵搶了他的好酒好煙也不過扯開嗓子笑罵兩句,了不起逮住了踹兩腳。從沒見他對自己人發過脾氣。

格林就喜歡他這一點,老大個人了,還喜歡天天在軍營裏大舌頭,那個家夥晚上做春夢濕了褲子,第二天都不用他保證傳遍整個軍營。可能連牲口都知道,耶魯就是這樣。結果整整一個星期都沒有理他,堂吉訶德連哄帶騙並許下一係列不平等條約才算是消了耶魯的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