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天下奇葩數這朵(1 / 2)

這幾天,唐人傑一直在琢磨賈作楨交代的合同,不知不覺元宵節就過去了。

正式上班,就接到河東縣法院的電話,說是開庭時間定在上午十點,第三審判庭。

河東縣是陽城市下轄縣,和市府所在地雲台區緊鄰,也是唐人傑老家的縣,開始唐人傑沒有聽出來對方是誰,那法官有些不高興:“你不是秋菊的代理人嗎?那個撤銷十五萬元的欠條案?”

唐人傑想了起來,媽的,怎麼記憶這麼差,整天想著賈作楨的房子了。事實是,秋菊和她老公已經離婚了,這個女人情商發達,智商殘缺,離婚後,被她前夫欺騙打了十五萬元的欠條,她老公說,打了欠條,就和她複婚,結果,她真的打了。

唐人傑連忙在電話裏向法官道歉,說這幾天太忙,一時沒有想起來。法官在那頭諷刺道:“這元宵節才過,看來真是大律師啊,業務忙不過來,可以聘請助理嘛。”

經常打交道,唐人傑漸漸摸清法官的脾氣,他們好麵子,這可能與職業有關。媽的,人在高堂坐,法袍身上穿,時間久了,自認為高人一等。

唐人傑連忙賠著笑回答道:“再大的律師也得聽法官的,王法,我悔過,我檢討,我這就向你報到。”

這個姓王的縣法院主審法官,唐人傑遞交訴訟的時候,有意無意透露出和洪學銘的關係,兩人就熱絡起來,把雞毛當令箭,狐假虎威,沒辦法,特色國度,法律要,人情也要,不求特殊照顧,隻要照章辦事。

王法官一聽,果然高興起來,嗬嗬一笑:“別忘啦!”說完便掛斷了電話。

唐人傑便抓緊收拾卷宗,撤銷民事行為的案件難度比較大,按《民法通則》及《華夏合同法》規定,得有欺詐、脅逼或明顯有失公正的情形,才能認定,關鍵是,這些都說得出摸不著,哪裏的證據?當時要不是前夫威脅她,給她一個欠條複印件,都沒辦法起訴。

唐人傑想好了,開庭時,一定得讓秋菊親自出庭。按理說有了代理律師,委托人也可以不用出庭,但這個案子一定得讓秋菊參加,否則事實部分很難說清。

他給秋菊打了一個電話,反複強調:“秋菊,今天你千萬得去,一定得去,必須得去,如是不去,這案子就等著輸吧!”

從法律上說,欠條是合同之債,應當有產生債務的事實基礎——這十五萬元是怎麼來的?不能有欠條就要錢。讓秋菊把所有的內情講出來,把那個丈夫卑劣無恥的行徑暴露在法庭之上,實在不行,就讓她哭、讓她鬧,看法官怎麼判。雖然無證據,但唐人傑對這個案子還是充滿信心的!

不過要說卑劣無恥,聽秋菊說,她老公確實當著她的麵和很多女人打情罵俏,但她老公不是好鳥,秋菊也沒有什麼好窩,第一次在車上遇到就挑逗自己,要引鳥入窩。

因為有了那層倒來不去的關係,秋菊在那頭咯咯地笑著:“我的唐大律師,你放心,隻要你要我……”

“我要你什麼?別亂說啊,我和你可是什麼都沒有做?”唐人傑回頭看看辦公室,還好,隻有一個姓黃的律師在,那人也在忙碌著什麼,似乎沒有注意他說什麼,便放下了心,但還是壓抑著嗓子,聲音都變了。

“不,講錯了,你要上我,不不不,又講錯了,你要我上法庭,我一定會去。”秋菊在那頭盡情挑逗著唐人傑。

放下電話,唐人傑一臉是汗,媽的,和委托人這層關係,如果在法庭上,她再腦殘流露出來,那自己別說給她代理,她老公可能要倒打一耙,自己得找代理了。不行,和她見麵得再叮囑甚至警告她一下。

他和秋菊約好在縣法院大門口見麵,在法院周圍轉了足足十分鍾才找到一個車位,準備過安檢,就聽到有人喊唐律師。

抬眼一看,原來秋菊提前到了,眼睛頓時一亮,隻見她穿了一件大紅色的風衣,領子開得很低,裏麵是棉質T恤,低胸的,雖然天氣很冷,卻很殘忍地讓雙峰根部果露了出來,唐人傑早就試探過了,一看就開始想入非非,麵紅心跳,再看她一臉春色,巧笑嫣然,春天太美,唐人傑不敢直視,輕聲道:“秋菊,你這……這這好像不是打官司,倒像是來參加宴會呀!”

“嘻嘻,和你約會呀!”秋菊放肆地笑著,見唐人傑臉色都變了,才收斂笑聲,裝出一副害怕的樣子,“小唐呀,你說法庭是不是很威嚴呀?我很緊張,怕說錯話!”

切,緊張是真的,但這女人也會怕說錯話,鬼都不信!唐人傑暗自皺眉,反問道:“你們離婚的時候沒上法庭嗎?”

“小唐,你好無知喲,離婚就一定得讓上法庭嗎?”秋菊老氣橫秋地說,把唐人傑氣得夠嗆,不過也是,隻是雙方自願離婚,沒有財產孩子什麼的糾紛,去民政局就可以辦理了,自己堂堂一個律師,竟然被這小女人一再戲弄,唐人傑倒感到有些窩囊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