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傑剛在正義律師事務所門口下車,就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迷茫的抬著頭看看律所的大門,又往裏麵望望。
他走上去一看,原來是王富貴,這家夥跑了律所來幹什麼?
“王富貴,你在這裏東張西望做什麼?你不會是找律師打官司吧!”
一起回老家才十來天,王富貴與之前判若兩人,一臉的風霜,胡子拉茬,他點點頭說確實是想打官司。
“哦,跟我進來吧!”
進門後,坐在椅子上,他先不說話,徑直把自己的右鞋脫下來。那腳估計有好幾天沒洗了,臭得要死,當著他的麵,唐人傑不好捂住鼻子,這還不算,接著他又脫去襪子,這下唐人傑愣住了:除了半個大拇指外,其他腳趾不見了,新愈的傷口泛著粉紅色,整個右腳如同一個粗大的胡蘿卜,被齊齊削去一截。
王富貴說他是個焊工,春節期間了,有個叫劉兵的老鄉說某單位有點焊接的活,讓他去幹,他想過年在家,閑著也是閑著,不如去幹幾天。於是他就跟著劉兵去了那個單位,誰知才幹了兩天,就出事了,一截鋼梁從五米高的車間頂棚落下把腳砸了。
“要是再慢一步,就沒機會坐這裏和你說話了!”他苦笑著搖搖頭說。
唐人傑有些意外地問:“春節期間的事,那你上兩次怎麼不和我說?”
王富貴垂下頭,似有難言之痛,唐人傑隻好繼續問道:“是什麼單位?”
“你聽我說,受傷後是劉兵把我送到第一人民醫院,後來又轉院到市立醫院,住院費也是劉兵付的,花了一萬多。聽劉兵說,那個單位屬三五重工,他們把活又承包給一個叫金鑫鋼構的公司,金鑫鋼構的負責人叫嶽之霖,劉兵是從嶽之霖那裏包的。一開始劉兵的態度很好,後來又給了我一萬元的生活補助,我覺得傷也好了,沒多大的事,再說我又回到原單位上班,如果他們曉得我受過傷,就不接收我了,所以想想就就算了。但這幾天傷病複發,我想找他再要點錢,就找不到人了,打電話也不接,後來再打,幹脆是查無此號,估計是銷號了,現在不知道找誰。”
王富貴抬起頭,期期艾艾地說,唐人傑雖然在心裏有點煩他,但其實想想,他也是華夏善良的老百姓啊,如果不是支持不下去,也不願意多事,甚至沒想到爭取自己的正當權益。
“腳成了這個樣子,走路有影響嗎?”
“影響不大,我還可以打球,就是劇烈運動不行。唐……律師,我這個能賠錢嗎?多少錢呢?”
唐人傑點點頭,“賠錢肯定沒問題,至少能賠多少,這要看傷殘鑒定,根據傷殘等級確定賠償額,您簽訂勞動合同了嗎?”
“什麼都沒有,才去兩天,一月八號去,十號出的事。”
看來還不算工傷,那得按雇員傷害賠償。唐人傑找出資料,初步查了一下,他的傷估計能達到七級,按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下來,大約能賠償十六七萬元。
他聽了很興奮,“有那麼多?”
唐人傑給他潑了冷水,“你先別高興太早,起訴三要素:有事實、有證據、有被告,你說了這麼一大堆,連被告都沒法確定,告誰去?”
“劉兵啊,他包來的活,我知道他家,他跑不了。”王富貴想當然地說。
唐人傑聽了哈哈大笑,“不要說找不到劉兵,就是找到了,你把他賣了值幾個錢?找他有什麼用,你得找一個賠得起的主,三五重工,金鑫鋼構,他們都有這個能力。”
王富貴開始意識到事情的複雜性,苦惱地問道:“那怎麼辦呢?”
“你這個案子太複雜,說了你可能不一定懂。眼下,除了被告,最重要的還是證據。你手上什麼都沒有,開庭時,如果對方否認你是他們的員工,你怎麼回答?以目前的情況看,立案都很難,你手上隻有這份病曆是不是?”
講到這裏唐人傑突然閉上嘴,他想起了一段話:“不能把什麼都告訴當事人,記住哪些應該說,哪些不應該說,如果他什麼都知道了,還請你幹什麼?”
鐵肩律所的王建法曾經告訴唐人傑,王建法實習期滿後,所裏也安排他獨立接待委托人,但最後總是留不住案件,很少有當事人委托他辦案或回頭來找。他就想是不是自己的接待有什麼問題嗎?有一天他將自己的困惑告訴一位老律師,並謙虛地向老律師請教。老律師聽了哈哈大笑,於是講了上麵那段話。王建法在一次聊天中,又告訴了唐人傑。
唐人傑不說了,王富貴果然一臉的迷茫。被告、證據、雇傭、工傷、因果關係、連帶責任、司法鑒定、第三人、有賠償能力的被告等等,這些他從沒有聽說的詞語,唐人傑估計他腦子有點迷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