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默默地走進法庭,各自找到原告被告的位子坐下,旁聽人員也按原被告立場分兩派在下麵坐定。肖軍那邊人很多,肖美麗這邊就三四個人,看上去極不對稱。唐人傑看了一下肖軍聘請的律師,是一位很帥的小夥子,年齡和自己差不多,不認識。
另兩位審判員坐定後,梅超風“啪”地敲了一下法槌,“現在開庭。”法庭一下安靜下來。
再看法庭上,國徽高懸,一邊插著三麵國旗,三法官著法袍正襟危坐,極是威嚴。
梅超風兩眼往庭下一掃,見原告被告兩方都到齊了,便高聲宣布:“陽城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肖美麗、溫平訴被告肖軍房屋侵權案件,現在開庭。本案由民事審判一庭梅超風擔任審判長,柳依依、程輝擔任審判員,薛利偉擔任書記員。首先請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身份。”
書記員開始宣布法庭紀律,都是不準什麼不準什麼。唐人傑掃了一眼法庭,秩序井然,鴉雀無聲。梅超風雖然脾氣差了點,但是在把握庭審上還是遊刃有餘。
唐人傑心裏琢磨著今天的庭要注意什麼,雙方會不會打起來?開庭前的一幕讓他心有餘悸,心想在法庭上還是不要太尖銳了,太過於刺激對方,可能會失控。
正想著,梅超風說話了,正式庭審開始。
法官柳依依是個美女,臉部和能見到的部分都很豐盈,她用很好聽的聲音說:“鑒於本案原被告都有代理律師,本庭不再宣布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下麵請原告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與事實理由。”
唐人傑站起來,翻開案卷上的起訴狀,開始宣讀他們這邊的訴訟請求,“一、依法確認江安村151號房屋歸原告所有;二、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2002年原告在村裏購得宅基地一塊,並請施工隊蓋房,後被告利用辦理產權證的便利,將房子辦到自己名下……”
合上卷宗,唐人傑向柳依依點點頭:“法官大人,我的陳述完了,謝謝!”
柳依依側臉向被告席:“請被告答辯。”
被告律師站起來:“訴爭房屋為被告所有,被告將向法庭提供產權予以證明,請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被告律師說著,一招手,法院工作人員把房屋產權書呈獻上去。
柳依依翻閱了一下,然後讓工作人員轉給唐人傑,接著說:“請原告舉證。”
唐人傑壓下對方證據,從包裏掏出已方證據,交給工作人員,然後侃侃而談:“我方的證據共有三組:第一組是一份宅基地購買協議及收條,證明蓋房的地是原告買的;第二組證據是一份施工協議,證明房子也是原告請人蓋的;第三組證據是一組收據、發票和購物清單,證明原告當年蓋房時購買的原料。”
柳依依說:“請被告質證。”
肖軍和他的律師仔細查看唐人傑提交的每組證據,我想都是真憑實據,你能說什麼?
他們低聲交流一下,被告律師站起來發言:“對原告方提供的證據, 我方有三點質證意見:一、經我的當事人確認,對證據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二、買地的協議上有肖軍的簽名,因此,地是江安村賣給肖軍而非溫平;三、那些收據、發票和購物清單合計隻有二十一萬元多,不足以建八百二十平米的房子。”
唐人傑聽了暗自高興,沒想到他們對那些收據、發票和購物清單予以認可,這是最關鍵的一點,因為這組證據不具備唯一性,可以是肖家建房也可以說溫家建房。至於不及建房的全部費用,理由太好找了,六七年過後,有些已經丟失,能找到這些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