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唐人傑和陳浪濤趕往北區的看守所去見吳朝陽,天下著小雨,路上車又多,趕到看守所時已經是十點了。提交了手續,過了兩處把關的地方,終於見到了他們的嫌疑人。
這個唐人傑早就從吳曉露口中得知的吳朝陽其實長得英俊挺拔,兩道劍眉下,雙目炯炯有神,雖然穿著橘色的囚衣,戴著手銬,也不失風度,那是在長期的工作中養成的,對他來說外表的需要超過內心。
他們給他出具了家屬簽訂的委托辯護書,並讓他在上麵簽字。他很詳細地問了唐人傑和劉文良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及執業時間等,然後近乎天真地說:“我已經退錢了,什麼時候可以出去?”
唐人傑和劉文良相互看了一眼,這位領導的法律知識太薄弱了,他別想從這出去了。
劉文良給他宣讀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有關貪汙罪的認定與處罰。並告訴他,退贓隻是一個從輕處罰的情節,雖然檢察院還沒有起訴,但是判處他實刑是肯定的,而且極有可能在十年以上。
聽到這裏,吳朝陽麵色大變,半晌不吱聲,豆大的汗水從額頭而下,剛進門時表現出來的那種威嚴與矜持瞬間全無。
劉文良先問一百四十九萬元的那筆,吳朝陽說,當時為了簽訂合同和進設備的方便,用的是單位的賬戶,但錢的確是他們三個人出的。每次在外麵掙了錢,他都是以勘察費或勞務費直接從對方單位領回來,或者通過單位賬戶收款。“我們的局長張來新是知道的,你們可以找找他,讓他給我證明,買設備的時候,他隻出了五萬元,我和高主任各出了三十萬元,但掙來的錢每次都是三人平分。”
劉文良又說:“張來新也接受過調查,他還主持工作,看來沒他任何事,出於自保,他不一定幫你說話,這麼敏感的事。”
對於其他幾筆,吳朝陽都是認的。
唐人傑問:“那個八萬元和五萬元的勘察費,一開始說是買房的優惠,怎麼後來又承認是想據為己有?”
吳朝陽歎了口氣說:“你們不知道,我幾天幾夜沒休息,白天窗戶上都拉著窗簾,我都不知道我說了什麼,唉!聽天由命吧。”
“你愛人說家裏都好,請你不要掛念。”想想官員到此田地,其實也可憐,唐人傑隻好這樣安慰他。
“我兒子六月就要高考,千萬別告訴他,還有我父親,就說我出差在外學習,他身體不好,請你們一定幫幫我,讓正軍想想辦法,爭取緩刑或少判幾年。”吳朝陽可憐巴巴地說,曾經在單位或許也呼風喚雨,但如今身陷囹圄,表現出求生的本能,對他們說這番話時幾近哀求。
劉文良讓他在做好的筆錄上簽字,他們要走了,吳朝陽突然說:“家裏可能用錢緊張,你們可以到我單位辦公室找一個叫羅素琴的女的,如果用錢可以找她,但不要告訴我老婆丁花。”然後說了個手機號。
從看守所出來時,雨下得更大了,丁花撐著雨傘站在看守所的大門等他們。唐人為和劉文良共用一把傘,劉文良在雨裏走著還不忘給自己點支煙,他笑著說:“你說那個羅素琴是幹什麼的?”
“我哪知道?”唐人傑故意裝作不知道。
“老吳的二奶。”陳浪濤低聲說,“如果昨天說的那個屬實,這又是一個,換一個崗位換一個二奶,難怪那個要切齒痛恨了。”
“你也開始關心別人的二奶來了,難得喲。”唐人傑嘿嘿一笑,“快點走吧,我餓了。”
在雨中給丁花談了一下吳朝陽的情況,說人精神不錯,讓她照顧好老人和孩子,不要把自己在看守所的情況告訴他們。吳朝陽在看守所說的和檢察院的筆錄基本一致。她要請他們吃飯,被唐人傑和劉文良拒絕了。
從看守所門前的那條泥濘路上出來,唐人傑問劉文良吃什麼?他說走著看,路過福州路口,看見有家東來順,唐人傑說天有點冷,涮個羊肉去吧!劉文良說正合他意。
兩個人點了個小座,要了兩盤肉和幾個小菜,吃了點飯之後,感覺不怎麼冷了。
唐人傑說:“大律師,下一步怎麼辦?我聽你的。”
“我們得去一趟吳朝陽的單位,檢察院沒有得到他們出入資金的進賬憑證,現在隻有口供和幾個證人證言。如果單位配合,將來對吳朝陽很有好處,他說和局長關係不錯,要是能幫老吳一把,那就太好了。”陳浪濤沉吟道。
“單位能不能不出示相關的憑據呢?”唐人傑表示懷疑。
“其實也可以做到,那麼多的賬,哪裏去查呢?何況本來就是人家三人出錢購買的,與單位無關,不知道錢是怎麼樣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