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電話或是幾條短信就能拆散的感情不能叫愛情,在這個紙醉迷津地世界,我們都缺乏信賴,缺少安全感,缺失存在感。
午後的陽光依舊很溫暖,迎著它走在大街上,我看到許多打著遮陽傘的年輕姑娘,個個長得白白淨淨,有的甚至還化了妝、染了發、穿上了短裙還有黑絲襪。有些人長得太誇張了,比烈日還要刺眼,我都不忍直視。
乘一輛公交車去郵局,車裏的人很多,但我還是搶到了最後一排的位置。公交車裏的乘客大多都是學生模樣,有的在聽歌,有的在玩手機,還有的在談情說愛,真是熱鬧極了。我拿出寄給鄰家小妹的信重新讀了一遍,感覺有幾句話寫的不好,想改也來不及了。我感覺自己是個老土老土的人了,一沒手機,二沒戀人,三沒認識的人。但我覺得我比那些拿著手機點來點去的人活著有意義,起碼我不會把那些玩意兒綁在自己身上,讓自己失去自由。
車子轉過幾道彎路過幾棟高樓便到達我的目的地。若不是有事在先,真想坐到終點站看看這城市的麵貌和街道的繁華。
寄信時郵遞員大叔告訴我說大概需要兩周時間才能把信郵到指定地點,這樣算來,想看鄰家小妹的回信最快也要等上一個月。
回校時我沒有坐公交車,而是走著回去。步行了大概半個小時時間,我又回到了學校附近的那條大街。因為這裏可以通往學校的後門,所以我習慣稱它為後街。街道的兩旁種滿了楓樹,楓樹的葉子很大很紅,可以遮擋一大半太陽。每隔五十米有一個亭子,亭子不大,但足以容得下兩個人遮風避雨。
街上的行人很少,餐館卻有很多。街上還有書店、花店、文具店。由於我是個書迷,看到書店就像發現了新大陸似的,雙腳不聽使喚就走了進去。我什麼類型的書都讀過一點,尤其喜歡讀國外的名著。不知為什麼,我不喜歡讀現代作家的書,總感覺活著的作家的小說沒有沉澱幾十年是不會成為好故事的。
我還有一個不好的習慣,就是隻喜歡讀書,不喜歡買書。就好比我喜歡旅行,不喜歡花錢買車票是一個道理。我也很喜歡四處看風景,但我卻不喜歡花錢買票,花錢買來看的風景會讓我覺得厭惡,就像花花公子拿錢找女人睡覺一樣,隻要有錢誰都可以上。
這家書店很大,二樓有許多二手書,可以辦卡借讀。這裏還有店長推薦的書籍和暢銷書的書單,但我還是喜歡自己分辨每部書籍的營養成分。在最靠牆的書櫃一角,我聞到了淡淡的茉莉花的清香,味道好熟悉,以至於我無法安心閱讀,隻好尋找它的源頭。
我仿佛再次看到了那個熟悉的背影,黑黑的長發,還有她美妙的身材。她正在翻看著一本很舊的書,書名是《過於喧囂的孤獨》,那本書我曾看了三遍。
我拍了她的左肩膀打招呼,她左轉身沒看到任何人,右轉身之後才看到我。她用生氣的口吻拽著我走下樓梯,說有話要對我說。最終我被她帶到了街上的亭子裏。